深圳数据交易所:基于“三大核心服务与十大特色服务“,实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闭环,打造多场景驱动典型案例

2016年9月19日,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的原则: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推动了我国公共数据的开放和共享。此后,多个省、市开始建设大数据中心,以促进公共数据的利用和创新应用。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提出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并推进实施。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积极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使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重庆、海南、云南、成都、深圳等省市已经以地方法规形式,初步构建起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基本原则,标志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正式迈入实践落地与规范发展阶段。

公共数据作为一种高价值数据,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提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高价值数据交易流通需要基于可信任的平台和机制,因此统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与数据交易,实现高价值数据融通才能真正释放公共数据的价值。

基于自身服务能力,深数所推动公共数据交易健康发展

深圳数据交易所(简称“深数所”)作为公共数据交易的重要推动者,自成立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数据的开放和流通。

深数所作为提供数据交易的平台,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提供合规、公开、透明的数据交易环境。同时,促进数据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组织数据交易推介会拉通数商和需求方供需匹配,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

此外,深数所通过公共数据运营落地案例,助力公共数据产品孵化,并沉淀相应标准与白皮书,促使数据交易更加规范和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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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组织框架搭建(一局——一主体——一平台),制定战略和政策框架,运营主体授权,确定建设模式,培育数据产业生态”,基于一个数据交易场所,实现全流程推动公共数据生态闭环,实现产品挂牌交易和特色服和匹配。

深数所基于数据交易服务以及强大的生态合作能力,沉淀了三大核心服务与十大特色服务:

1、产品孵化上市服务、上市产品交易服务、数据应用服务等三大核心服务;

2、跨境数据服务、数据资产投融资服务、数据交易合规服务、数据资产入表服务、数据要素市场化顶层设计服务、特定(特色)行业数据应用服务、多源异构产品孵化服务、行业标准和白皮书制定推广服务、数据商产品及品牌推介服务、数据交易培训服务等十大特色服务。

针对市场化顶层设计待完善、安全合规风险持续存在、产品和应用挖掘不足、成效激励体系待完善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痛点,深数所能快速匹配相应的模块化服务能力,提供全面、高效、安全的解决方案,推动公共数据交易的健康发展。

案例一:政所直连,深珠跨区域公共数据产品上市深数所

2013年6月,深数所与珠海市香洲区合作孵化上市了全国首个“政所直连”的公共数据产品。

这一产品的亮点在于,它通过深数所和珠海市香洲区的深度合作,实现了全国首个跨区域公共数据产品的上市。

深数所和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在数据产品合规审核上市、公共数据资产估值等业务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合作。

这一合作标志着深圳和珠海这两座粤港澳大湾区核心节点城市共同担负起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任,在探索跨区域数据融合应用、公共数据市场化流通的道路上携手实现全国首创。

该贷后预警报告(社保维度监控)产品将应用在金融贷款场景,基于珠海产融平台发生的存续期中的贷款,对贷后企业的整体社保缴纳情况进行画像分析;对于清单内的企业进行月度社保数据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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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谓“政所直连”,指政府机构与数据交易所直接连通,然后按市场化方式推动交易。在公共数据产品交易上,这是一条全新的路径。目前,全国范围普遍的公共数据产品交易均交由国有企业统一授权经营。考虑到公益性和开放性,香洲区于2023年4月设立了事业单位——珠海市香洲区数字金融中心,明确由公共数据产品交易产生的收益在保障基本运作支出以外,利润全额上缴财政。这在市场化经营的同时,更保障了公共数据产品交易的公益性和开放性,做到还数于企、还数于民。

案例二:电力数据助力金融业务开展

2022年11月,深数所与南方电网合作推动“电力看征信”公共数据产品在深数所上市交易。通过构建一套基于电力数据的企业征信指标,包括用电状态、电费缴纳、用电量、违约行为等共4大类23项指标,以电力的视角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助力金融机构开展贷后预警、空壳企业识别、信贷反欺诈、授信辅助等业务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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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数交所
原文:打造多场景驱动典型案例 深圳数交所持续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产品上市合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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