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加强数据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4项行动,13项重点任务,构建“技术、产业、应用、保障”协同促进的数据科技创新体系,培育超1000家数据科技创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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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智慧城市行业分析官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做好湖北数据科技创新工作,推动数据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湖北省数据局、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经信厅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加强数据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数据科技是以发挥数据叠加倍增作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系统性构建的数据科学、技术和工程体系。2025年12月,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工作要求。为破解我省在数据科技领域的技术瓶颈,着力构建“技术、产业、应用、保障”协同促进的数据科技创新体系,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特出台本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编制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对标国家数据局文件要求,抢抓科技创新机遇,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制定《行动计划》。

一是聚焦关键技术攻关。以省自科基金、技术创新计划项目为主要抓手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和重点技术突破。布局建设一批技术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推进技术验证。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场景开放,牵引技术应用。

二是构建科创支撑底座。提升已有数据领域创新平台能级,围绕优势领域打造重点实验室、创新研究中心等。加快算力资源调度相关平台建设,完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功能,为数据科技创新应用提供全栈服务平台支撑。

三是强化两创融合机制。依托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布局存算一体化产业基地及数据密集型产业,打造以武汉为中心的数据科技创新高地。开展数据科技创新与应用需求征集,适时开展供需对接、成果推广等活动。

四是培育创新生态体系。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参与“61020”全链条技术攻关,破解技术难题。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及开源生态,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依托“十百千万”行动等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育。通过“数易贷”、概念验证保险等特色金融工具支持企业孵化。

三、《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8年,布局建设一批省部级创新平台,培育超1000家数据科技创新主体,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数据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主要包括4项行动,13项重点任务

一是关键技术攻关行动。通过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技术实验验证,推动场景应用牵引,实现数据科技前沿领域的技术突破。

二是科创能力筑基行动。通过优化升级基础设施底座,推动科研数据聚通用管,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强标准规范建设,为数据科技创新构建全栈服务体系。

三是两创融合赋能行动。通过加强数据科技创新产业布局,推动数据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数据科技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四是创新生态培育行动。通过培育数据领域创新主体,加强数字人才引育,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化产业交流合作,激发数据科技创新内生增长活力。

四、推动《行动计划》加快实施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省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好跨部门、跨区域协调联动,在主体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产业活动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上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设立联合基金。设立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数据科技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专项支持数据资产定价、要素市场化配置、数据主权边界等基础理论研究,夯实原始创新根基。

三是搭建创新平台。聚焦省内优势领域,整合“链主”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优势创新资源,布局建设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创新研究中心,支持已有数据领域创新平台牵头或参与国家数据科技攻关任务。

四是打造标杆场景。深化“数智+”场景育新行动,在人工智能、数据标注、智慧农业、数字金融、城市治理等领域打造应用标杆场景,由国企、龙头企业等牵头开放测试验证机会,实现“技术—场景”双向牵引。

五是夯实算力底座。加快省算力互联互通平台和武汉算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算力“资源池”,推进“宜算入汉”“外算入鄂”,深度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强化研发验证算力支撑。

六是构建流通体系。依托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等交易平台,构建供需精准、安全合规、高效流转的数据交易服务体系,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与产权协同登记机制,推动数据资源可信流通与高效利用。

七是开展供需对接。开展数据科技创新与应用需求常态化征集,建立需求清单,适时组织供需对接与成果推广活动,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等载体加速产学研转化闭环。

行动计划全文

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数据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数据管理部门、科技局、经信局:

现将《湖北省加强数据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数据局

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10日

 

湖北省加强数据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做好湖北数据科技创新工作,推动数据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数据科技创新支撑数字湖北、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科技赋能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为导向,着力构建“技术、产业、应用、保障”协同促进的数据科技创新体系,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8年,布局建设一批省部级创新平台,培育超1000家数据科技创新主体,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数据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

二、实施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实现前沿领域突破

(一)加强关键技术攻关。设立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数据科技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开展数据资产定价模型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数据主权边界界定等基础理论研究。依托省技术创新计划项目,聚焦多源异构数据融合采集、高质量数据集构建和评测等数据供给技术,隐私保护计算、可信数据空间、数联网等数据流通技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融合分析、边缘智能与分布式推理等数据利用技术,数据分类分级与动态风险评估、数据安全监控与审计等数据安全技术,鼓励企业牵头,高校、科研机构协同,攻克一批数据领域“卡脖子”技术和前沿技术。支持各市州结合区域特色,布局细分领域的数据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发。

(二)推进技术试验验证。依托国家先行先试任务、省重点数据基础设施项目等,支持建设单位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一批技术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重点开展隐私保护计算、自动化数据标注和质量评测、可信数据空间等技术的适配验证,加快相关项目的市场化应用。鼓励光电子信息、汽车制造与服务、大健康等优势产业为数据科技创新企业搭建平台,进行技术试验验证,提升技术成熟度。对于具备产业化推广的成果,支持开展重大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其规模化应用。鼓励各市州结合产业特色,做好技术的复制推广。

(三)推动场景应用牵引。深化“数智+”场景育新行动,聚焦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平台经济、先进制造、智慧农业、数字消费、数字金融、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打造数据技术应用标杆场景。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推进场景开放,为数据科技创新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

三、实施科创能力筑基行动,构建全栈服务体系

(四)优化升级基础设施底座。加快省算力互联互通平台和武汉算力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建设,建立算力“资源池”,推进“宜算入汉”、“外算入鄂”等算力区域协调机制,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为数据科技研发与验证提供高性能算力支撑。依托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等数据交易平台,构建供需对接精准、安全合规、流转高效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体系,探索推进数据知识产权、数据产权协同登记,推动数据资源可信流通与高效利用。完善省高质量数据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高质量数据集标准评测能力。

(五)推动科研数据聚通用管。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依托湖北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整合全省科学数据资源,进一步扩大科学数据共享利用范围,重点服务科研大模型研发、基础研究突破、关键技术攻关等需求。探索“科学数据银行”模式,建立跨平台数据共享机制,打造一批“Data for Science”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对临床研究观察数据、工艺优化实验数据等非涉密、非敏感的科研数据实行开放共享;对涉及核心技术或隐私的科研数据实行授权使用。支持重点实验室、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研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保障企业开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创新实践的早期用数需求。

(六)培育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大数据技术与系统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应用数学中心、大数据智能分析与行业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已有数据领域创新平台牵头或参与国家数据科技攻关任务,持续提升平台能级。聚焦能源电力、智能建造、气象服务等领域,围绕数据要素创新与应用,整合“链主”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优势创新资源,建设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创新研究中心,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

(七)加强标准规范建设。依托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相关标准起草、技术审查等工作,推进数据采集、治理、流通、安全、应用等领域标准制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不同层级标准的编制修订,支持电子信息、北斗遥感等行业领域“链主”单位牵头制定数据相关的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开展标准试点示范,推动标准在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中落地应用,提升数据科技创新规范化水平。

四、实施两创融合赋能行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八)加强数据科技创新产业布局。深化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依托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武汉滨江数创走廊等数字产业聚集区,打造以武汉为中心的数据科技创新高地,增强科技创新辐射带动效应,建立健全汉襄宜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壮大数智经济核心产业,推动"存储芯片一算力芯片一存算一体"全链突围,打造世界级存算一体化产业基地,推进具身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制造等数据密集型产业发展,培育数据产业集聚区。

(九)推动数据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数据科技创新与应用需求征集,建立需求清单,积极开展揭榜挂帅、供需对接、成果推广等活动。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湖北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等载体促进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参与高校数据科研项目,推动成果就地转化。支持高校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围绕数据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联合攻关,推动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

五、实施创新生态培育行动,激发内生增长活力

(十)培育数据领域创新主体。完善企业主导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支持数据领域优势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参与湖北省“61020”全链条攻关,承担国家及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解决数据科技领域“卡脖子”难题,争取重大成果突破。持续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入库培育,鼓励数据基础设施企业、数据技术企业等带头推进数据科技联合创新发展,整合推进各类创新资源与服务向数据科技创新企业开放共享。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加强对数创企业、数据标注企业的培育。支持重点高校建设开源创新中心,推进deepin(深度)社区、黄鹤开源社区良性运营发展,加快培育形成开放共建的数据科技开源创新生态。

(十一)加强数字人才引育。依托湖北省战略人才力量“十百千万”行动等人才政策,在数据领域加快引育一批高层次人才。梯度支持部属高校、理工类、财经类、政法类等特色高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数据领域院系和学科建设。加强数据领域“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师到数据企业挂职锻炼、数据企业专家到学校任教,实现教学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

(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与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数据科技成果转化、科创企业孵化、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资产融资等创新业务,运用“知识价值信用贷”、“创新积分贷”、“数易贷”等特色金融产品,推广概念验证保险等科技成果转化保险。大力支持数据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挂牌交易。强化中试熟化与概念验证环节支持,采取政府资助、社会资本共建、龙头企业运营等多元模式,为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提供全流程服务,显著提高成果的技术就绪度。

(十三)深化产业交流合作。深化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支持省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数据科技联合研发、项目合作、人才交流。支持国内外顶尖数据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在鄂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支持省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国际数据科技标准制定,牵头举办高水平数据科技论坛、研讨会,促进供需对接和学术交流,营造良好发展生态。

省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好跨部门、跨区域协调联动,在人才培育、经费投入、项目招引、国际合作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上形成工作合力。对行动计划实施成效开展专项评估,适时总结经验,形成并推广典型案例,打造数据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行动计划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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