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到2027年,建成一批具有引领性和支撑性的数据科技创新平台,初步建立数据驱动的产业创新体系,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安全等关键技术和设备实现阶段性突破

2025年12月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聚焦数据科技创新全链条赋能,系统部署核心技术攻关、成果应用转化、创新生态培育等重点任务,为加快构建自立自强的数据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这标志着我国数据科技创新进入体系化布局、协同化推进的新阶段。

84a791af8b7cdd325b9e5fee4828930d-1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国数科基2025 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

数据科技是以发挥数据叠加倍增作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系统性构建的数据科学、技术和工程体系。为积极有序做好数据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夯实数据资源体系,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更好赋能数字中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坚持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数据科技创新支撑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目标,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提升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全面构建需求导向、开放协同、安全可靠的数据科技创新与应用生态。

到2027年,建成一批具有引领性和支撑性的数据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高效创新机制,初步建立数据驱动的产业创新体系,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安全等关键技术和设备实现阶段性突破。

到2030年,数据领域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数据科技创新和产业生态体系实现整体性跃升,对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形成有力支撑,数据要素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全面显现。

二、加强技术攻关与高水平应用

(一)加强关键数据技术攻关突破。将数据科技研发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加快攻关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安全等关键技术,以及促进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技术创新发展的高质量数据集构建和评测等技术,研制一批数据领域关键软硬件设备。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强化数据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相关机构开展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发。定期发布数据科技领域前沿研究方向,引导相关机构承担科技创新任务。鼓励地方结合区域特色,支持数据科技研发。

(二)加强试验验证和规模化应用。依托国家数据领域先行先试工作,聚焦数据编织、高性能隐私保护计算、多模态数据合成等技术方向,布局建设一批数据领域概念验证、中试基地、检验检测等平台,促进数据技术研发成果加快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应用。对于具备产业化推广的技术成果,开展重大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数据技术创新成果的规模化应用,推动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地方数据管理部门要结合地区产业特色,做好技术的复制推广。

(三)推动数据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结合“人工智能+”行动、“数据要素×”行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建设一批高价值、广覆盖、强牵引的数据科技应用场景。引导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数据交易机构等开放数据应用场景,为技术验证提供“试验田”。探索建立数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支持和引导数据领域优势主体牵头组织产业链创新链上下游力量,打通数据技术攻关、产品研发、验证测试、场景应用全流程,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数据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三、培育数据科技创新产业生态

(四)打造数据领域创新平台体系。加强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谋划布局一批数据领域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和评估机制,对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创新平台给予支持。引导地方根据自身优势和产业发展需要,建设数据科技领域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持续强化国家数据科技创新力量。

(五)发展壮大重点创新主体。鼓励国家实验室、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牵头或参与国家数据科技攻关任务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解决数据科技领域“卡脖子”难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在数据等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竞争”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企业承担数据科技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业应用等重点任务,提升数据产业协同创新水平。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参与数字化、智能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数据科技攻关任务。

(六)推动数据科技开源创新发展。支持运营基础较好的开源平台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建设具有示范性的开源社区。引导一批具有公益属性的高质量数据汇入开源社区,鼓励各类主体建设和开源工具链与算法库,通过举办开源竞赛等方式支持开源社区建设。探索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数据和技术开源协议与许可协议。建设开源发展促进中心,推动开源生态有序发展。

(七)强化数据驱动的科研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面向科学研究的数据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支持打造一批“Data for Science”(数据驱动的科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促进科学数据高效流通和开发利用。打造赋能不同科技领域研发的数据、方法和工具支撑体系,有效提升科研场景数据处理和知识发现能力。强化数据驱动的科研范式创新,鼓励国家实验室、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数据驱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形成数据赋能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八)深化数据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数据领域科技治理,建立健全交流合作机制,共享科技创新成果,共同防范数据滥用、隐私侵犯、算法歧视等风险挑战。积极参与联合国和现有国际组织框架数据治理规则和标准制定,加强数据标准国际输出和引领。

四、夯实数据科技创新基础支撑

(九)夯实数据科技创新设施底座。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推动多元算力资源并网池化、智能调度和便捷使用,打造支撑数据科技研发与验证的高性能算力体系。加快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建设数据安全防护平台,促进跨地域、跨领域、跨主体数据资源可信流通与高效利用,保障数据安全。建设一批面向数据科技前沿的原型验证平台和试验场,为新技术、新模型、新应用提供基础支撑。

(十)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建立数据科技领域人才评价通道和职称体系,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的评价体系,推进分层分类数据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复合型、创新型、实战型数据科技人才队伍。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面向实际需求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加强“双师型”“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机制。

(十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资牵引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数据科技创新,带动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优质资本更多投向数据科技领域,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联动的持续稳定投入机制。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创新专项担保等政策激励作用,降低数据科技企业创新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数据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十二)提升数据标准支撑水平。加强数据领域关键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服务能力成熟度、高质量数据集等领域,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制定和完善数据技术、数据安全等相关标准,提升数据领域安全风险管理水平。建立数据领域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工作联动机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加强数据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数据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与服务体系。加快数据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数据领域标准验证服务平台、高质量数据集标准评测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国家数据局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技术攻关与资源配置等问题。强化数据贡献度和成果转化效益,定期开展数据领域产学研用优秀成果评价,加强对优秀成果及科研人员奖励激励。持续跟踪监测实施方案效果,适时总结经验,形成并推广典型案例。各地方数据管理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共同推动各项政策实施落地见效。

国家数据局

2025年12月25日

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专家解读

强化数据科技创新赋能,构筑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

——《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 | 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袁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据科技创新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构筑国家数字经济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支撑,系统构建数据科技创新政策保障体系至关重要。近日,《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聚焦数据科技创新全链条赋能,系统部署核心技术攻关、成果应用转化、创新生态培育等重点任务,为加快构建自立自强的数据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这标志着我国数据科技创新进入体系化布局、协同化推进的新阶段。

一、以数据科技创新为关键抓手,锚定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向

我国数据资源总量庞大、应用场景丰富,但在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生态构建、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意见》针对数据科技创新提出全方位、可操作的实施路径,对破解要素价值释放瓶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一)破解技术梗阻,释放数据要素核心价值

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其价值释放的关键点之一就在于技术突破,但当前数据要素流通、利用、安全等环节仍面临诸多技术卡点,如隐私保护与数据共享难以兼顾、跨域数据可信溯源能力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意见》紧扣“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核心目标,精准聚焦数据供给、流通、利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通过构建“研发-验证-应用”全过程保障体系,旨在破解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过程中的技术壁垒,推动数据从“沉睡资源”转化为“增值资产”。

(二)强化科技赋能,夯实新质生产力培育根基

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主导,数据科技创新则是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与核心支撑。当前,我国产业升级面临传统生产模式转型滞后、高端产业竞争力不足等难题,数据与数据技术正成为重塑产业形态、激活发展动能的突破点。《意见》与“数据要素×”“人工智能+”行动紧密衔接,通过技术突破、生态培育与基础保障支撑三大举措,推动数据技术与金融业、制造业、农业等各领域深度融合,同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与产业载体。

(三)主动战略布局,抢占全球数据技术高地

当前全球数字经济竞争日趋激烈,数据领域已成为各国争夺的战略高地,发达国家均通过强化技术研发、主导国际规则等举措,抢占竞争主动权。美国制定《联邦数据战略》明确数据创新与安全并重的发展方向并将人工智能、量子计算作为重点技术领域;欧盟依托《欧洲数据战略》构建欧洲共同数据空间作为数字化转型的战略基石。《意见》立足全球视野,一方面通过系统性技术攻关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另一方面通过深化国际合作、参与全球数据治理、推动标准输出等举措,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我国在数据领域国际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此战略布局,既是应对全球竞争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从数字大国迈向数字强国的关键支撑。

二、三大核心框架协同发力,筑牢数据科技创新培育体系

《意见》围绕“技术攻关-生态培育-基础支撑”三大关键维度构建协同发力的培育体系。其中,技术攻关是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生态培育是创新落地的“孵化器”,基础支撑是创新持续的“压舱石”。三大框架相互渗透、有机联动,共同推动数据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从“粗放式扶持”向“精细化培育”转型,确保创新资源精准配置、创新动能持续释放。

(一)以技术攻关为核心,实现“研-验-用”精准衔接

技术攻关与应用的核心是构建“精准研发、高效验证、规模应用”的闭环体系。《意见》围绕“研发-验证-转化”全链条,提出三大举措,着力提升数据科技供给能力与应用效能。在研发环节,聚焦数据供给、流通、安全及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关键方向,研制一批数据领域关键软硬件设备。在验证环节,依托先行先试区域,布局概念验证、中试、检验检测等平台,实现可行性评估、技术放大优化、质量安全认证,降低技术转化风险。在应用环节,结合“人工智能+”“数据要素×”行动,建设政务、制造、医疗、智慧城市等高价值场。全链条保障体系有效推动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匹配,最终形成研发对接需求、验证适配标准、应用反哺迭代的良性循环,既保障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又大幅提升成果转化应用效率。

(二)以创新生态为支撑,打造多元协同的创新共同体

数据科技创新具有跨学科、跨领域、跨主体的鲜明特征,需要构建开放协同、多元共建的创新生态。《意见》从创新平台、市场主体、开源生态、科研体系、交流合作五个维度提出系统性举措,着力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在平台建设上,梯次布局并形成“国家级-部级-地方级”三级体系,国家级攻坚重大难题、部级突破细分领域、地方对接区域产业。在主体培育上,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企业主体地位,采取“揭榜挂帅”等机制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在合作维度上,国内层面通过推动开源平台社区发展、建设数据驱动科研体系,促进跨行业资源整合与成果共享;国际层面积极参与全球数据科技治理,共享成果、防范风险,提升我国在国际数据治理与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该生态培育体系兼顾“分层布局”与“协同联动”,依托三级平台满足不同层级创新需求,通过多维合作打破创新孤岛,形成创新合力。

(三)以基础保障为底座,筑牢数据科技创新的“四梁八柱”

数据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人才队伍、财税金融、标准体系四大基础支撑。《实施意见》围绕四大领域提出保障举措,为数据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支持。设施层面,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与布局,推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与前沿原型验证平台建设,保障算力与数据的安全高效供给。人才层面,分层培养复合型人才,推动院校优化学科,实现人才培养衔接产业需求。资金层面,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格局,并引导地方配套扶持,夯实资金保障。标准层面,坚持技术研发与标准制定同步,完善基础设施、数据质量等技术标准,提升标准科学性与前瞻性。以上保障措施通过精准施策解决了技术创新应用过程中配套支撑不足的核心痛点,为数据技术创新筑牢兼顾硬设施与软环境的双重底座。

三、筑牢创新发展根基,共绘数字经济发展新图景

《意见》的出台为我国数据科技领域发展提供了清晰指引和有力保障。随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我国将逐步构建起技术领先、开放协同、安全可靠的数据科技创新与应用生态。具体来说,一是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安全等关键技术和设备实现阶段性突破,核心技术自给率大幅提高;二是创新生态更加完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开源社区活力充分激发,数据科技创新的集聚效应显著增强;三是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数据科技对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形成有力支撑,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主体协同发力,共同推动数据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为建设数字中国、构筑数字经济新优势、参与全球数据治理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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