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院:数据价值化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2021年)(附下载)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于2021年5月27日发布《数据价值化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2021年)》。报告建立了数据价值化的“三化”框架,即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目前全球尚处于数据资源化的初级阶段,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有望成为撬动产业规模发展的新引擎。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正在形成包含数据交易主体、数据交易手段、数据交易中介、数据交易监管的“四位一体”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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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 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数据可作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 与分配,《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首次 将数据与技术、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一起纳入改革范畴,《关于 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十九届五中全会 等历次重要会议、文件都将数据要素作为重要内容,为加快数据要 素市场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经济形态的重大变革,必然催生也必须 依赖新的生产要素。如同农业经济时代以劳动力和土地、工业经济 时代以资本和技术为新的生产要素一样,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 新的关键生产要素。由网络所承载的数据、由数据所萃取的信息、 由信息所升华的知识,正在成为企业经营决策的新驱动、商品服务 贸易的新内容、社会全面治理的新手段,带来了新的价值增值。加 快推进数据价值化、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是数字经济的关键。

数据价值化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建立了数据价值化的“三 化”框架,即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全球数据的 井喷式生产为数据资源化奠定了基础,本报告重点分析数据资源化 中的产业发展规律,其中,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有望成为撬动产业 规模发展的新引擎。数据资产化是数据通过市场流通交易给使用者 或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过程,目前全球对数据权属的确定、数据资产的定价均有一定的探索,数据交易初具规模。以金融衍生产品 理论为研究支撑,重点探讨数据资本化中的数据信贷融资及数据证 券化,拥有多样化金融工具的数据证券化发展前景广阔。

数据资产化是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关键与核心。目前,数据要 素市场正在形成包含数据交易主体、数据交易手段、数据交易中介、 数据交易监管的“四位一体”发展格局,但仍面临数据确权、数据 定价等难点。报告从经济学视角出发,提出数据确权及定价的可操 作模型,在数据确权的“三分原则”基础上建立了数据确权路径图, 基于数据要素特征基础上,建立了从不完全市场到成熟市场数据定 价模型。

针对数据价值化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重难 点问题,本报告提出解决方案。为推动数据要素流转,深化数据价 值,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提出政策建议。

【目    录】

一、数据价值化与数据要素市场的概念内涵

(一)数据价值化概念内涵

(二)数据要素市场概念内涵

二、数据价值化的现状和进展

(一)数据资源化方兴未艾

(二)数据资产化加速推进

(三)数据资本化点状探索

三、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一)“四位一体”的数据要素市场格局

(二)数据确权“三分原则”及路径实施

(三)成熟数据要素市场的“四因素定价模型”

四、数据价值化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建议

(一)完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

(二)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三)壮大数据要素应用体系

(四)建成数据要素安全体系

关键要点

数据是对客观事物(如事实、事件、事物、过程或思 想)的数字化记录或描述,是无序的、未经加工处理的原始素材。数 据可以是连续的值,比如声音、图像,也可以是离散的,如符号、文 字。

数据资源是能够参与社会生产经营活动、可以为使用者或所有者 带来经济效益、以电子方式记录的数据。区别数据与数据资源的依据 主要在于数据是否具有使用价值。

数据要素是参与到社会生产经营活 动、为使用者或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以电子方式记录的数据资源。 区别数据资源与数据要素的依据主要在于其是否产生了经济效益。

数据价值化是指以数据资源化为起点,经历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阶段,实现数据价值化的经济过程。数据价值化重构生产要素体 系,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生产要素是经济社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 种资源。农业经济下,农业技术、劳动力、土地构成生产要素组合; 工业经济下,工业技术、资本、劳动力、土地构成生产要素组合;数字经济下,数字技术、数据、资本、劳动力、土地构成生产要素组合。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全新的、关键的生产要素,贯穿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全部流程,与其他生产要素不断组合迭代,加速交叉融合,引发生产 要素多领域、多维度、系统性、革命性群体突破。一方面,价值化的 数据要素将推动技术、资本、劳动力、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发生深刻 变革与优化重组,赋予数字经济强大发展动力。

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相结合,催生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金融科技等“新资本”、 智能机器人等“新劳动力”、数字孪生等“新土地”,生产要素的新 组合、新形态将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不断发挥放大、叠加、倍增效应。 另一方面,数据价值化直接驱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数据要素与传统产业广泛深度融合,乘数倍增效应凸 显,对经济发展展现出巨大价值和潜能。

数据资源化是使无序、混乱的原始数据成为有序、有使用价值的数据资源。数据资源化阶段包括通过数据采集、整理、聚合、分析等, 形成可采、可见、标准、互通、可信的高质量数据资源。数据资源化 是激发数据价值的基础,其本质是提升数据质量、形成数据使用价值 的过程。数据资产化是数据通过流通交易给使用者或所有者带来经济 利益的过程。

数据资产化是实现数据价值的核心,其本质是形成数据交换价值,初步实现数据价值的过程。数据资本化主要包括两种方式, 数据信贷融资与数据证券化。数据信贷融资是用数据资产作为信用担 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如数据质押融资。数据证券化是以数据 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 发行可出售流通的权利凭证,获得融资的过程,数据证券化方式较为 多样,包括 IPO、重组并购、D-ABS(即数据资产证券化)、D-ABN(即数据资产支持票据)等。数据资本化是拓展数据价值的途径,其 本质是实现数据要素的社会化配置。

数据要素市场是数据要素在交换或流通过程中形成的市场。要素 是指构成事物的必要因素或系统的组成部分,生产要素是生产系统的 组成部分,是维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市场则 包含两种含义,其一是交易场所,其二为交易行为的总称。数据要素 市场既包括数据价值化过程中的交易关系或买卖关系,也包括这些数 据交易的场所或领域。完善数据要素市场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市场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 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促进数据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破除阻碍数据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 障碍,推动数据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 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创造力和活力,贯彻 新发展理念,最终形成数据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数据流动自主有序、 数据资源配置高效公平的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变革、 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随数据的价值化发展,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格局逐渐明晰,正在形成包含数据交易主体、数据交易手段、数据交易中介、数据交易监管的四位一体市场格局。数据要素市场构建要求数据资产具备三个条件:可控制、可量化和可获益。可控制是指数据应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可量化是指数据资产的价值可以用某种数量指标或货币来衡量,可获益是数据资产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交换价值与价值。尽管随数据资产化的加速推进,数据确权及定价有了一定的探索,但仍是数据要素市 场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加快数据产权界定、建立数据定价机制是培育 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

数据需求主体及类型

需求主体 数据品种 核心数据类型
医药公司、医疗设备公司等 医疗数据 病历数据、就诊数据、药品流通
 

银行、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

金融数据 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个体户数量
企业数据 中小微企业数据、外资企业数据等
能源企业 能源数据 石油、天然气等所有相关的数据
车联网、汽车公司、汽车后市场 交通数据 停车场数据、车辆位置数据等
供应链相关企业 商品数据 电子标签数据、商品物流数据等
金融机构、汽车公司、消费品公司 消费数据 个人消费数据、个人征信数据等
教育类机构 教育数据 学习轨迹数据、教育消费数据
政府相关部门 社会数据 与社会管理、政府管理有关的数据
 

 

其他(如科研机构等)

社交数据 与社交相关的所有数据
政府数据 政府统计数据,政府审批数据等
电商数据 商品交易数据、商品流通数据等

国内数据交易中心

状态 序号 名称
 

筹建

1 雄安大数据交易中心
2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
 

 

 

 

 

已建

3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4 中原大数据交易中心
5 西咸新区大数据交易所
6 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
7 哈尔滨数据交易中心
8 上海数据交易中心
9 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
10 香港大数据交易所
11 华中大数据交易所
12 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
13 长江大数据交易所
14 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
15 钱塘大数据交易中心
16 重庆大数据交易市场
17 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

省市级大数据管理局

省级大数据管理局(14 个)

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 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福建省大数据管理局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

理局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东省大数据管理局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江西省大数据中心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市级大数据管理局(12 个)

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 广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沈阳市大数据管理局
成都市大数据中心 兰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保山市大数据管理局
黄石市大数据管理局 咸阳市大数据管理局 银川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局
昆明市大数据管理局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部分大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规则

大数据交易所 数据交易规则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大数据交易观山湖公约》、《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702 公

约》

华中大数据交易所 《大数据交易安全标准》、《交易数据格式标准》、《大

数据交易行为规范》、《大数据交易管理条例》

上海大数据交易中心 《数据流通禁止清单》及《数据流通原则》
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 《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规则(征求意见稿)》

分类分级数据产权内容

个人数据 企业数据 社会数据
公共品 公有产权 公有产权 公有产权
 

准公共品

 

公有产权 基础数据产权

公有产权 基础数据产权 衍生数据产权 公有产权 基础数据产权 衍生数据产权
 

私有品

 

基础数据产权

基础数据产权 衍生数据产权

 

【全文下载】

数据价值化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2021年).pdf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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