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智慧城市建设场景培育开放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数字〔2026〕43号
各市大数据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智慧城市建设场景培育开放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智慧城市建设场景培育开放应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场景培育开放应用推动新质生产力突破发展的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6〕13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场景培育与开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引领、改革推动、因地制宜、安全有序,围绕“培育—开放—应用—生态”全链条,聚焦城市治理与服务,打造高潜能、高价值应用场景,推动场景资源开放和高效配置。支持各市依托场景创新实验室等平台,利用大模型、数字孪生、低空感知网络等技术,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支撑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到2027年年底前,发布一批智慧城市场景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组织供需对接活动,打造具有引领作用,可复制、可推广的省级标杆场景。到2030年,形成智慧城市场景创新“山东模式”,构建形成多元参与、融合赋能的智慧城市场景创新生态体系。
二、重点培育场景
聚焦城市智慧治理、便捷服务、数字生活、城市数字更新、建筑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依托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打造一批牵引性强、覆盖面广、示范度高的综合性数字化场景和小切口、高实用、快落地的细分应用场景。
(一)城市智慧治理领域
1.城市治理综合应用场景。依托城市智能中枢,加强城市治理大模型应用,构建“全域感知、智能研判、高效处置”的城市治理新范式。加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打造城市智慧治理“高效处置一件事”和“人工智能+”治理综合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各市县大数据管理部门落实)
2.城市“一网统管”综合场景。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一张网”,健全跨部门协同、事件分级处置与“吹哨应哨”机制,打造智能派单、协同处置、全程督办、闭环管理等综合场景,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效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各市县住建部门和大数据管理部门分工落实)
(二)便捷服务领域
3.社情民意感知场景。强化城市AI算法训练、部署与迭代升级,实现算法资源复用共享,为群众办事、民生诉求等场景提供支撑。探索建设城市智能体,打造便民服务专属智能应用,实现群众诉求智能应答、办事流程自动引导,全方位提升便民服务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各市县大数据管理部门落实)
4.智慧社区服务场景。深化社区安防、物业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等智慧场景建设。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在社区安防巡检、快递配送、环境维护等场景应用。推进智慧便民设施进社区,提升社区数字服务能力,打造“一站式、智能化、有温度”的社区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大数据管理部门和住建部门分工落实)
(三)数字生活领域
5.数字美好生活场景。推动数字技术和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打造一系列普惠便民的数字公共服务场景,提升服务资源覆盖面和均衡普惠度。(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各市县大数据管理部门落实)
6.智慧停车场景。整合停车资源,搭建一体化停车服务平台,提供泊位查询、智能引导、车位预约、无感支付、错时共享等便民服务,实现“全市一个停车场”集约化管理。(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大数据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分工落实)
(四)城市数字更新领域
7.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场景。统一房屋建筑赋码落图管理,推进工程建设“一码通用”、房屋管理“一码通管”、城市服务“一码通办”等应用场景建设。(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住建部门落实)
8.数字底座支撑保障场景。以时空数据支撑、城市信息模型(CIM)、城市数字更新、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为重点,培育一批基础性、通用性的数字底座支撑场景,为各类场景平稳运行提供统一、集约、安全的数字底座。(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大数据管理部门和住建部门分工落实)
(五)建筑工程施工领域
9.数智化勘察设计场景。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的深度应用,构建地质空间信息模型,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大型公共建筑中推行BIM正向设计,实现勘察、设计数据与生产、施工、运维等各环节贯通,实现全产业链协同。推广应用AI设计工具,探索研发设计领域垂直模型,深化智能审图技术应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各市县住建部门和大数据管理部门分工落实)
10.智慧工地建设场景。强化大模型、智能预警、低空感知、三维雷达扫描、倾斜摄影等技术应用,加强施工精度控制,实现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等环节场景化、全量化,确保质量全过程可追溯管理;探索建立危大工程安全风险人工智能预测预警体系,强化安全风险隐患自动识别和判读、及时预警、智能处置等能力,推动人防技防有机集合。(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住建部门落实)
11.施工现场智慧监理场景。推动监理日志生成、方案审查、材料验收、旁站、巡视检查、平行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等数字化场景应用,推进现场监理场景化、标准化、智慧化迭代升级,构建“人工智能+监理”新模式,实现由人的自我判读到数据自动比对。(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住建部门落实)
12.施工动态数字孪生模型场景。完善自主可控的工程实体三维数据采集、存储体系,融合数字孪生与AI研判能力,实现与技术标准规范数字模型、设计BIM模型的自动比对,及时发现、判读、纠正工程施工偏差,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转型升级,培育建筑业数字化新质生产力。(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住建部门落实)
各市、县(市、区)作为场景培育开放、建设应用的责任主体,在以上场景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痛点、堵点,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协同赋能、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因地制宜打造差异化、特色化全域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持续丰富智慧城市生态,拓宽数字化转型路径。
三、进度安排
(一)场景征集发布与供需对接
2026年9月底前,启动首批场景机会、能力、案例清单征集工作。其中,场景机会方面,面向各级机关单位、科研机构、企业,聚焦城市治理服务中的难题,征集需求明确、边界清晰、集聚融合、前景广阔的场景建设项目。场景能力方面,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依托大模型、数字孪生、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赋能城市高效治理的融合应用解决方案。典型案例方面,重点遴选已建成投用、运行稳定、实践成效突出的优秀应用场景。
2026年11月底前,发布首批场景机会、能力、案例清单,2027年起常态化推进场景征集培育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遴选后形成场景机会清单、能力清单、案例清单“三张清单”,建立省级场景库,定期面向社会发布。开展供需精准对接,做好新场景、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推介,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匹配、务实合作。加强场景项目储备和动态管理,经评估确认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滞后、效果不及预期的移出清单。
(二)场景深度培育行动
2026年12月底前,针对综合性重大场景、技术攻关或首次应用等场景,优先纳入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工作。引导中榜单位依托场景创新实验室等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开展技术打磨、方案优化与场景迭代升级,全力破解场景落地过程中的技术壁垒、协同难题,推动创新场景从概念走向落地应用。2027年组织开展优秀场景遴选,择优纳入省级场景库,争取省级政策支持和资源对接。
(三)标杆打造与推广复制行动
依托省级场景库,每年优选一批标杆场景和典型解决方案。梳理提炼标杆场景的建设模式、技术路径、运营经验与实施规范,推动标杆场景成果转化推广。通过全省现场观摩、经验宣讲、业务培训等方式,向各市、各领域输出成熟做法。鼓励各市结合自身实际借鉴套用、本地化适配改造,分类分批推进优秀场景落地复用,加快先进经验全域普及,放大示范引领效应,到2030年形成智慧城市场景创新“山东模式”。
四、保障措施
省大数据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推进,省大数据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领域场景的培育和应用,各市大数据管理部门和住建部门负责本地区场景挖掘、建设应用和报送。
省大数据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奖补资金等推动智慧城市重大场景建设。
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优先支持城市治理、城市更新、数字生活等领域高价值数据集建设,推动数据要素与城市场景深度融合,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加强场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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