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构建“一次不跑”、“一网共治”、“一站通服”、“一云通惠”等智慧城市品牌,打造16个重大标志性工程、66个重点项目(附下载)

2021年7月,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联合印发《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宁波智慧城市建设将迈入全球领先行列,成为全国数字化改革先行区、数字孪生城市标杆市、数字社会发展先行区、智慧产业发展新高地,建成国内领先的城市大脑,构建全国知名和有影响力的“一次不跑”、“一网共治”、“一站通服”、“一云通惠”等智慧城市品牌。宁波将把智慧城市打造成为当好“模范生”的鲜明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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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确定了“十四五”的四大目标:

到2025年,宁波将建成5G基站超过4万个,5G网络全市覆盖,建成全国领先的城市物联网一体化开放平台。

未来五年,宁波将建成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超算中心。数据共享平台和开放流通平台进一步完善,实现数据归集率100%。公共数据、商业数据、互联网数据实现有效整合关联和广泛利用。

到2025年,宁波城市大脑体系全面建成,并建成多个宁波城市大脑·区域分平台,城市大脑下的细分领域智慧应用场景超过100个;打造全国知名的“一次不跑”“一网共治”“一站通服”等集成化、一体化的智慧城市品牌。

未来五年,宁波将打造成为国际智能制造新高地、中国特色型软件名城、工业互联网领军城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省级“未来工厂”15家以上,建设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5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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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规划还提出了六大重点任务:

建设万物互联的网络设施体系,提升基础支撑新能级。

宁波将重点推进基站共建共享,实现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5G网络优质覆盖,实现5G信号全覆盖、精品网络建成和5G商用。

建设整合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构筑数据治理新层级。

宁波将建设北斗数据云平台,推进北斗产业相关数据在宁波汇聚,构建北斗大数据综合应用服务中心,推动北斗技术在应急救灾、区域规划、港口海运、现代农业、数字经济等行业的示范应用。

建设智能超算的城市大脑体系,构建智慧应用新场景。

宁波将在城市大脑架构下,实现“一部手机治理一个城市”。同时,建设“一次不跑”的智慧政务综合应用场景,实现各类政务服务应用“一端”集成,提供“菜单式”“网购式”服务体验。

发展融合创新的智慧产业体系,壮大智慧发展新动能。

宁波将聚焦数字经济重点发展领域,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并强化重点创新载体建设,优化产业生态,推进产业创新能力倍增。推进重大项目实质性建设,做大做强甬江科创大走廊、甬江实验室、阿里宁波中心、华为鲲鹏生态产业园、中芯宁波等重点项目、重点工程。

建设先行先试的智慧示范体系,打造智慧城市新窗口。

宁波将以未来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商圈建设为支撑,结合前湾新区、东部新城、创智钱湖、镇海新城、空铁新城、姚江新城等重点开发区域,建设宜居宜业、功能完善的智慧新城。

建设自主可控的网络安全体系,强化智慧城市新保障。

制定“宁波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办法”,探索出台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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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这份规划还提到,计划在杭州湾新区滨海新城12.8平方公里作为自动驾驶深化试点实施区域,分阶段对14公里市政道路进行智能化改造,新建1座智能停车场,推进自动代客泊车(AVP)、自动驾驶、辅助驾驶、网联公交车开放道路测试等内容,建成全域支持车路协同的自动驾驶示范区。

在规划中,宁波还谋划提出了5G网络建设及应用行动、数据治理行动、城市大脑—领导驾驶舱建设行动、智慧综合应用场景协同设计行动等7大行动,以及城市物联网平台建设工程、城市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工程、城市大脑建设工程、数据银行建设工程、人工智能超算平台建设工程等16个重大标志性工程,以及对应的网络设施、数据资源、城市大脑、智慧产业、智慧示范等体系的65个项目。

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重大标志性工程

1 城市物联网平台建设工程
加快射频识别、智能传感、物联网芯片、GPS/北斗定位等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设施共享共联,形成全市一体化城市物联网平台,加强物联网在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监控视频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示范应用,在城市物联网平台框架下,加快推进视联网、车联网、船联网、梯联网等细分行业物联网建设。(市大数据局市经信局、市通信管理局 )

2 城市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工程
运用新型传感器、激光扫描、无人机测绘等技术对宁波城市道路、管线管廊、楼字建筑、消防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采集,构建宁波城市地理信息和实景三维基础模型,部署智能边缘计算设备,推动市政设施和城市部件智能化,建设宁波数字李生管理平台,实现对城市感知体系和智能化设施进行统一接入、设备管理和反向操控,通过城市模型与城市实体的状态同步,展现城市全貌和运行状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

3  数据银行建设工程
以保护数据产权、知情权、隐私权和收益权为核心,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建设数据确权、汇聚、管理、交易和增值等功能的数据银行,为数据流通、交易和应用场景提供安全合规化服务。强化数据开放利用的拥有权、选择权和知情权,建立数据银行账户,支持数据查询与共享、数据使用与交易、数据加工与产品等增值业务试点,探索创新数据产权交易和数据服务交易模式。(市大数据局)

4 人工智能超算平台建设工程
整合优化计算平台资源,建设集智能算力资源、海量数据资源、应用算法资源、设计工具资源为一体的智能化综合信息基础设施,提供智能计算、超级计算、云计算、海量数据采集、存储、价值挖掘、网络安全、数据容灾备份等专业服务,促进发展智能产业,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建成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应用支撑平台。(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

5 宁波城市大脑建设工程
分为二期建设。一期着力构建“一网、一云、一库、一中台,一图、一用、一屏、一码“8大支撑体系,打造城市大数据中心、城市整体智冶中心、城市数据共享开放与交易服务中心、城市网络数据安全中心、大数据新经济赋能中心5大功能中心,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进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有效支撑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跨层级、跨行业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二期强化基础支撑能力,提升存储计算能力,完善五大功能中心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设集高性能计算、运营展示、应急指挥、动态监测、决策支撑、数据交易、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宁波数字智慧园,赋能大数据新经济发展。(市大数据局)

6 产业大脑建设工程
面向宁波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需求,建设产业大脑数据中枢,建立横向连通各部门、各企业、各平台,纵向贯穿省市县三级的数据交换网络,建立多元数据的冶理能力。构建并迭代提升百均论英雄、产业链数据中心、产业地图等多元化应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产业协同管理和服务。构建集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决策、智能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运行智能中枢,为宁波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市经信局)

7 综合智慧冶理平台建设工程
依托宁波城市大脑,深化”基层四平台”建设,构建全市一站式的综合智慧冶理总平台,作为全市冶理、应急业务的总平台,强化数字应急管理功能,建立社会冶理风险监测预测模型和“大数据+“安全指数管理机制,加强规律性、趋势性、关联性研判分析,持续推进网格化社会冶理,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基层社会冶理新模式,提升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发挥边缘计算、物联网、图像识别等技术在社会城市管理、区域安防、法院办案、群众信访等领域的应用,将数字技术全链条、全周期融入社会冶理,推进不同场景下的智能化应用,赋能社会冶理。(市委政法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8 综合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综合集成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浙里办“宁波站点、"角易办”等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综合性服务总平台,实现各个智慧民生服务系统的融合集成,构建集行政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智慧城市服务综合应用门户,加快建设统一认证、单点登录的全市统一用户体系,推出一批优质服务专区,推进服务功能拓展和应用推广,形成全市统一的"一站式”的城市信息服务格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

9 数字乡村大脑建设工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整合全市涉农部门数据,建立总盖种植业、养殖业、农机、农经、农技、生态循环农业等领域的“大农业“基础数据资源库。搭建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数字乡村产业服务平台、数字乡村冶理服务平台、数字乡村民生服务平台。提升对集体资产、农业种质资源、农村宅基地、农业自然资源等行业数据资源管理能力,为农业农村科学发展提供监测预警、决策辅助、展示共享等支撑。借助数字乡村大脑智能分析能力,提升乡村休闲旅游、农产品营销水平。(市农业农村局)

10 智慧交通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机场、地铁、港口、高速的智慧化改造和建设,重点推进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公交车、货车等物联网建设,推进电子警察、公交车调度、出租车管理、车辆管理、车位管理的交通大数据整合,完善智慧交通大数据服务平台,构建智慧化的交通出行服务系统,有效缓解“出行难”和城镇道路交通拥堵。(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11 智慧健康和养老服务深化工程
完善智慧健康基础设施,推进卫生业务网和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深化数字卫健惠民、惠医、惠卫和惠政应用,重点推进全市统一的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医疗质控管理平台、云医院平台、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和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智慧健康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结合5G等技术加快适老化改造,全面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构建一个平台、一套数据、一张地图、一部手机、一套政策的智慧养老体系,提升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12 智慧应急管理建设工程
建立空天地多尺度陆海统筹监测预警体系,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撑。深度整合交通、城管、综冶、公安、水利、消防、农业、安监等社会应急管理数据,实现信息互通互联,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全市统一安全应急联动指挥决策平台。加快建设全息感知的物联网管控平台,构建多维度的智能冶安防控体系,推进视频监控增点扩面和升级优化,深化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利用多样化信息技术分析监测数据,建立灾害预测及预警模型,拓展视频图像信息在社会冶理以及冶水拆违、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等政务服务方面的智能应用。(市应急管理局)

13 智慧生态建设工程
推进水利设施智能感知物联网和水利大数据应用建设,加强洪滂等水利方面的仿真预警,提高水利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推进全市水、气、电、噪声、危废、土壤和重大风险点源等相关各部门数据的汇集共享,推进重要环境能源的自动化监测站点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建设,运用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加强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实现环境监管的全面化、高效化、智能化。(市生态环境局)

14 智慧港航提升工程
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优势,建设新型贸易中心,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智慧港口物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宁波电子口岸)建设,加强宁波港口EDI中心等平台系统整合力度。推动航运贸易产业运用数字技术重构全渠道、全产业链模式。建设宁波数字贸易港转运中心,打造数字贸易集成枢纽港,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数字贸易开放体系。深化航运数字化,推进宁波港由运输平台向物流平台、贸易平台、产业平台、金融平台拓展。推动”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等在航运交易领域的应用,支持航运交易标准化和行业信用评估业务发展。(市交通局、市口岸办、市服务业局、宁波开山港集团)

15 智慧海库建设工程
建设集海上数字服务、数字渔业交易、数字渔港于一体的"一站式“海库(渔业)服务平台系统,创建新一代海库渔业捕捞生产、分配流通、运营管理和服务模式。建设船岸协同、路基定位等系统功能;建设数字渔业交易平台,开发海鲜线上交易、渔业供应链服务、海上智慧加油、冷链物流溯源等功能;建设数字渔港,合理规划渔港功能区块,推进渔港信息化建设,开展水产品现货拍卖和期货交易;开发渔船码、渔船捕捞作业、渔船安全管理、渔民生活服务、渔船编组肮单报警等更多管理服务应用场景。(市农业农村局)

16 数字金融提升工程
加快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搭建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升级完善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服务覆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三农”等群体,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培育引进一批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投资集聚高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以下为规划全文:

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宁波智慧城市建设,有效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宁波市打造全国数字化改革先行区,为宁波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奋力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提供重要支撑。紧密结合“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趋势,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宁波市数字化改革总体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建设基础

“十三五”期间,宁波紧跟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按照“整体谋划、融合创新、试点先行、平台支撑、机制保障”总体思路,打造了应用产业融合、数字驱动发展的智慧之城,成为了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先进理念、方案输出的策源地,先后荣获了“中国智慧城市领军城市”“中国智慧城市示范引领奖”“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卓越奖”等荣誉40余项,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智慧城市发展之路,智慧城市已成为宁波城市新名片。

一是网络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20年底,互联网城域出口宽带达9000Gbps,城乡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1000Mbps、500Mbps,IPv6网络改造覆盖全网骨干网、城域网及数据中心,全市已建成5G基站10852个,市区内重要商圈100%信号覆盖,入选中国移动全国十大5G网络优秀城市。城区基本完成窄带物联网覆盖,初步建成城市公共设施物联网平台,在智能抄表、智慧消防、智慧城管、新能源交通等多个领域广泛应用。视联网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数达到50余万路,覆盖全市10168个重点区域。

二是数据资源初步实现共享共用。宁波抢抓大数据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成效明显。截至2020年底,市政务云平台已经实现云服务统一建设、提供和管理,政务云平台已入驻系统389个,累计归集57个部门总计97亿条数据;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数据集877个,累计开放数据项10869项。行业云方面,中小企业云、物联网家电云、纺织服装云、先进制造云数据协同平台、生意帮协同制造云等为代表的企业云平台取得了积极成果。教育云、健康云、信用云和时空云等民生云应用广泛。

三是惠民服务能力得到持续提高。宁波构建了“一站式”惠民服务体系,有效破解了“就医难、就学难、出行难”等城市病,公共服务整体满意度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十位。其中,宁波云医院荣获全球信息化领域最高级别奖项——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项目奖。政务服务实现了“一窗办理、一网通办”,截至2020年底,政务服务总收件量已达3103万件,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申报,网上办理率83.18%,在国办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宁波位列全国32个重点城市的第三位。交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在2020年度中国“交通健康指数”榜中,宁波交通健康指数位列同类城市第二。成功创建了“甬上云淘”“甬上云校”等智慧教育平台,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智慧人社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在全省率先完成核心业务市级集中,获评全国社保卡综合应用示范基地。

四是智慧治理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宁波围绕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动市域治理协同发展,智慧城管、信用宁波、智慧治安等一批智慧应用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0年底,基层社会治理系统实现了跨层级、跨部门管理“一张网”,事件处置率达99.56%,成为了浙江省基层治理的样板,并在全国推广。宁波智慧党建建立了“锋领e家”系统,对全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实时监测、动态分析、预警提醒。智慧水利成为全国试点,已在南京、郑州等10余个城市推广应用。智慧网络订餐监管受到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的高度肯定,已覆盖全国近300个城市。宁波微法院在全省、全国推广,写入2020年全国“两会”最高院工作报告。

五是智慧产业保持稳步增长态势。2020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现增加值746.9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产值1025.2亿元,规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产值2615.3亿元。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首批省级认定(培育)未来工厂4个,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0个,《2019中国智能制造指数(CIMI)报告》显示宁波智能制造指数居全国第五位,宁波入围2020年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2020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达2512亿元,跨境网络零售出口119.7亿元,成功入选2020年国家级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宁波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十四五”期间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多跨综合智慧应用系统有待进一步谋划建设,部门协同、系统集成水平有待提升。数据驱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共数据的汇聚融合和开发利用需进一步深化。保障机制、市场化投资模式、建设运营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智慧产业仍需培育壮大,企业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互联网头部企业有待进一步培育和集聚。

第二节  发展形势

一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变革赋予智慧城市发展新手段。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生物芯片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成为推动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变革、创造人类生活新空间的重要力量。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已渗透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极大地促进了城市治理创新和公共服务普惠发展,促使新产品、新应用和新模式不断催生,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

二是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战略要求智慧城市发展探索新途径。当今世界正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大国战略博弈全面加剧,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深度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供应链持续出现梗阻。中央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为积极应对新形势,智慧城市建设要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补齐软硬件相关短板,有效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

三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予智慧城市发展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时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建设智慧城市为抓手,强化资源整合和行动协同,开展智慧城市平台一体化、服务一体化、保障一体化建设。浙江省正在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数字化改革是数字浙江建设的新阶段,强调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四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要求智慧城市发展具备新理念。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一体化建设。“一体化”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高级形态,要求智慧城市建设创新理念,破除城市区域禁锢,打造长三角智慧城市群,统筹区域智慧城市建设资源,要求城市间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数据资源共享、智慧应用系统互联互通、智慧产业链协同发展,共享智慧城市发展成果,实现共赢发展。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字社会、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需求为导向,加快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模式、政企协同创新,推动数据互通、系统互通,建设网络设施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城市大脑体系、智慧产业体系、智慧示范体系、网络安全体系,强化综合集成、业务协同、迭代升级,实现整体智治,智慧城市建设迈入全球领先行列,为宁波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强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改革引领,争先领跑。发挥数字化改革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牵引作用,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突出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建设跨部门多场景协同应用,推进宁波智慧城市建设在全国继续争先领跑。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规范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创新建设、投融资、运营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合力推进的智慧城市建设新格局。

统筹协调,联动推进。全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接口、统一标准,统筹推进智慧应用系统建设,建立市—区—部门联动机制,减少重复建设。强化对已建系统的利用和集成,聚焦“一件事”联办、“一件事”联管、“一件事”联服,强化综合集成、业务协同、迭代升级。

创新驱动,培育产业。加强新一代核心关键信息技术攻坚,鼓励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探索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新途径。强化智慧城市供给侧改革制度设计和政策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智慧产业供给侧培育、发展与改革,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城市产业综合竞争力。

集约共享,安全可靠。统筹兼顾当前需求和远期发展,杜绝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确保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建设。强化安全意识和保障措施,将信息安全贯穿于整体工作之中,提高各重点领域的安全可控水平。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宁波智慧城市建设迈入全球领先行列,打造“两区一市一高地”,成为全国数字化改革先行区、数字孪生城市标杆市、数字社会发展先行区、智慧产业发展新高地,建成国内领先的城市大脑,构建全国知名和有影响力“一次不跑”“一网共治”“一站通服”“一云通惠”等智慧城市品牌,把智慧城市打造成为宁波当好“模范生”的鲜明标识。

——建成全国领先的感知互联数字新基建。到2025年,建成全国领先的高能级、感知化、泛在化网络支撑体系,5G基站超过4万个,5G网络全市覆盖,城乡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2000Mbps和1500Mbps,初步建成卫星通信网络和卫星应用服务平台,视联网、车联网、船联网、梯联网等细分行业物联网实现一体化建设运营,建成全国领先的城市物联网一体化开放平台。

——建成全国领先的数据资源共享利用水平。到2025年,建成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超算中心。数据共享平台和开放流通平台进一步完善,实现数据归集率100%,数据共享实现率99%。公共数据、商业数据、互联网数据实现有效整合关联和广泛利用。公共数据集开放占比达30%,开放流通总体水平领先全国。

——建成国际先进的综合化智慧应用体系。到2025年,城市大脑体系全面建成,建成多个宁波城市大脑·区域分平台,城市大脑下的细分领域智慧应用场景超过100个;打造全国知名的“一次不跑”“一网共治”“一站通服”等集成化、一体化的智慧城市品牌;涌现出一批大数据、无人系统、5G、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场景。

——建成全国知名的智慧产业发展高地。到2025年,打造成为国际智能制造新高地、中国特色型软件名城、工业互联网领军城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10000亿元,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1%,打造省级“未来工厂”15家以上,建设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50家以上。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建设万物互联的网络设施体系,提升基础支撑新能级

1. 完善通信网络设施

加快移动网络建设,优化4G和4G+网络,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实现全大市5G信号覆盖和规模商用,增强5G网络对智能制造、无人驾驶、城市管理服务等领域的支撑能力。推进光纤宽带建设,持续提升网络容量和多业务承载能力,持续提高市际、国际网络带宽和质量,推进高速宽带向偏远山区、农村、海岛覆盖。推进卫星网络建设,建设全天候、高精度、大载荷、多链路传输的卫星通信网络,搭建卫星应用服务平台,重点构建陆海一体的北斗高精度定位基准基础设施网络,分区域分阶段实施北斗高精度空间定位基准站点建设工程,重点完善海上北斗智能化网络基础设施,打造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通信一体化集成应用新模式。推进IPv6全面应用,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加快IPv6的部署和应用。

2. 构建感知网络体系

推进感知物联网系统建设,加快部署广覆盖、大连接、低功耗窄带物联网,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感知数据共享利用。推进视联网建设,推进视频监控网络、摄像头、服务器等设备的更新升级,深化提升全市视频资源共享平台,推进视频资源跨部门共享共用。推进车联网建设,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GPS和5G网络,建立导航系统和通信系统相融合的新一代车用无线网络。推进海联网建设,完善宁波站岸基在线监测系统基本框架,加快推进天基、岸基、水面、水下的海洋感知网络建设,推进海联网在海洋调查、应急机动等领域应用。建设产业感知网络,构建“1+N+X”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推进产业感知网络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部署和覆盖。建设开放式数字农业物联网,满足全市大田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病虫害监测预警等多种农业生产场景需求。

3. 建设新一代智能网络

积极配合国家开展下一代互联网、天基互联网、量子通信、太赫兹通信等新网络技术的研发及部署。推进量子通信城域网络建设,在政府、银行、重要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量子通信专网建设。推进软件定义网络、网络功能虚拟化、内容分发网络等网络新技术的应用和部署,提升网络灵活调度和智能适配能力。

行动1:5G网络建设及应用行动

落实“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实行5G基站配建工程与主体工程“四同步”,全面开放公共设施资源,开放共享具备条件的路灯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电力杆、通信杆等杆塔资源,免费开放所属非涉密楼宇及公共区域。推进基站共建共享,实现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5G网络优质覆盖,实现5G信号全覆盖、精品网络建成和5G商用。推进5G融合应用示范,加快推动5G+工业互联网、5G+车联网、5G+医疗、5G+物流等创新应用。

第二节 建设整合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构筑数据治理新层级

1. 强化数据归集治理

推进公共数据中心和城市大脑一体化建设,完善数据资源目录,进一步扩大数据资源目录范围,实现数据资源目录全域性、动态化管理。加强公共数据采集归集,制定完善公共数据采集标准、流程和方法,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基础数据、业务数据、行业数据广泛汇聚至公共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资源的集中存储、管理和应用,建成医疗健康、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教育文化等一批主题数据库。围绕“246”产业集群、“3433”服务业等重大战略,加快行业数据汇集整合,推进家电云、纺织服装云、汽车云、模具云、物流云等省级行业云和边缘计算平台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影响力。建设北斗数据云平台,推进北斗产业相关数据在宁波汇聚,构建北斗大数据综合应用服务中心,推动北斗技术在应急救灾、区域规划、港口海运、现代农业、数字经济等行业的示范应用。

2. 加强数据共享调用

完善公共数据共享架构体系,规范数据共享流程,健全数据共享供需对接和异议协调评判机制,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进一步提高数据需求满足率。加快推进“数据高铁”建设,提升数据实时共享能力。完善市—区县一体化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数据全面共享,实现数据“应共享尽共享”。加快建立完善数据闭环流转机制,加强与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促进市县数据分域治理。加强长三角区域数据共享,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各项数据标准、数据框架统一、互认,推进数据互联互通。

3. 加快数据开放应用

完善市公共数据平台开放域管理系统,提升监测监控、数据脱敏、出口校验等功能模块,确保数据开放和应用安全合规。建立健全多租户管理、多层级的数据开放机制,完善开放受限类数据的申请审批机制。加快梳理各类可开放数据,制定完善数据开放制度、数据分类标准及管理规范,分年度实施数据开放计划,落实数据开放和维护责任。扩大数据开放领域,优先推动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市场监管、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领域数据向社会开放。开展大数据应用服务,提供可共享的大数据应用核心工具,为各业务上层大数据应用提供灵活、快速工具支撑。鼓励大数据创业创新,通过举办大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等多种形式,建立创业创新培育、孵化机制,变数据资源为数据产业,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行动2:数据治理行动

加快完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数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明确数据采集、归档、共享等规则,制定完善部门数据责任清单,建立数据采集、比对、清洗、校核、更新机制。强化数据资产归属管理,确保“一数一源”,加强数据调度溯源能力。建立数据核对反馈机制、常态化更新机制,对各部门数据进行规范性检查、一致性比对、综合校验反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落实数据治理规范,构建全链条数据治理服务体系。

第三节 建设智能超算的城市大脑体系,构建智慧应用新场景

1. 建设超算智能的城市大脑(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

按照数字化改革,构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的建设要求,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851”架构体系的城市大脑建设,打造成为全市智慧城市总框架、总平台、总中枢,为全市提供统一的计算能力、存储能力、数据共享开放、算法模型、工具组件、中枢中台、物联感知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公共应用组件支撑,着力完善用户中心、交互中心、业务中心、信用中心、空间中心、智能中心六大能力中心建设,为各部门、各区县(市)开发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支撑。加快城市大脑集成协同应用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一、规范高效的应用协同机制,开发集系统接入、系统融合、集成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应用集成环境,全面支撑全领域、全主体、全周期数字化改革需求。

行动3:城市大脑—数字驾驶舱建设行动

加快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驾驶模块开发,建设公共卫生、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火灾、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数字驾驶舱,区县(市)、部门、乡镇(街道)多层级的数字驾驶舱,为城市管理者提供日常管理工具。完善数字驾驶舱权限设定、指标监测、任务下达、决策参考等功能,提升实战能力,拓展移动端入口,实现“一部手机治理一个城市”。

2. 建设智慧综合应用场景

以城市大脑为总平台、总中枢、总核心,强化共性算法分析、业务协同等功能,推进各部门、各领域的业务融合交互和流程改造,建设多跨协同的智慧化综合应用场景,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1)建设“整体智治”的党政机关综合应用场景

全面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建设,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服务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主线,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和数字化手段,推进党政机关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改革。全面梳理党政机关核心业务,建设机关整体智治协同平台,着力打造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览无余”等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在“制度”“治理”“智慧”三个维度纵深推进。全面推进“主要领域”核心业务数字化,围绕宁波党政公检法等领域的协同治理需求,全面统筹建设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检察和法院系统,加强各智慧应用项目的数据对接、业务对接、流程对接,丰富完善核心业务组件,夯实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基础。构建“重大任务”贯彻落实的综合集成机制,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和经济协同事项,实行常态化管理、协同执行、动态反馈、及时纠偏,提升任务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视化水平。

(2)建设“一次不跑”的智慧政务综合应用场景

加快政府履职方式方法系统性数字化重塑,形成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全方位数字化工作体系。在城市大脑的总框架下,深化数字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以企业和市民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市通办”“自助办”。围绕群众需求,以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为切入口,持续迭代升级政务服务“一件事”。迭代深化“浙政钉”,强化政务协同支撑能力建设,推动部门间非涉密事项“应上钉、尽上钉”。迭代升级“浙里办”宁波站点,深度谋划特色应用场景,提升“掌上办”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整合各类APP、自助终端、公众号,实现各类政务服务应用“一端”集成,提供“菜单式”“网购式”服务体验。加强智慧政务大厅建设,强化线上线下办事协同,加快整合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持续探索大厅办事模式创新,改善大厅服务效能。推行“信用+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积极支持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建设,提升区域政务协同处理和互联网便民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政务综合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消减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数字鸿沟”。

(3)建设“一网共治”的智慧治理综合应用场景

在城市大脑的总框架下,深度整合汇聚综治、城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治理数据,强化各种渠道治理信息的统一归集、分流,推进全市治理数据的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共享。加快统一治理模式、治理数据格式、治理系统标准,打破部门隔阂,消除信息系统壁垒,发挥城市大脑的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事件的自动流转和协同处置功能,加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系统、智慧城管、智慧市场监管、智慧环保、智慧治安、智慧海洋、智慧水利、智慧应急、智慧住建等各类城市运行系统的互联互通,构建统一的城市运行视图,形成“协同式”“联动式”智慧治理体系,推动治理力量共享共用,加快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协同治理运行体系。开展城市运行大数据分析服务,加强综合研判,增强城市综合管理的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和跨领域协同能力,全面提升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建设“一站通服”的智慧服务综合应用场景

在城市大脑的总框架下,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导向”原则,以市民和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为主线,深化政企合作,创新投融资运营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深化智慧服务综合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公共信息服务数据标准、服务业务规范建设,破除单一部门单领域信息服务模式,发挥城市大脑的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服务事件的自动流转和协同处置功能,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完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共享机制,优化整合各级各部门服务内容,推进出行、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等智慧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有序推进智慧民生综合应用的跨系统跨部门应用融合集成,建设“一件事”集成协同场景,构建多元化、一站式的民生“甬”惠数字社会融合综合应用体系,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市民及企业便利感、体验感和幸福感。

(5)建设“一云通惠”的智慧农村综合应用场景

依托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构建优势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农业自然资源、农业生态、土地流转、种植畜牧渔业生产、农业科技、特色乡村文化、美丽乡村、农村经济等农业农村核心数字资源库,全面建成全市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管理决策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可视化等技术,建立相关知识库、模型库,为市场预警、政策评估、监管执法、资源管理、舆情分析、乡村治理等决策提供支持服务,推进管理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提高宏观管理的科学性。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一批全程数字化种植、农业设施物联网应用、水产养殖物联网应用等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进一步深化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系统应用,完善以标准、监管、追溯、服务为特色的宁波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数字化追溯体系,推动农药购买“实名制”和化肥施用“定额制”全面数字化。

行动4:智慧综合应用场景协同设计行动

以智慧应用场景全市一体化、综合化、集约化建设为目标,推进多跨应用场景谋划设计,强化全市智慧综合应用通用底层支撑工具设计,推进智慧综合应用支撑体系和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的统建工作,以人为本,突出需求导向,强化市级智慧应用总体框架设计,根据各部门数据、业务需求进行统一业务梳理融合,推进民众、企业、政府等各主体参与跨部门多场景协同应用业务设计,推进智慧应用多跨业务流程再造和集约化水平提升。

行动5:融入数字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行动

根据“数字长三角建设方案”要求,按照规划一体化、建设一体化、应用一体化的要求,协调有序推进制定长三角区域公共数据管理标准、应用系统建设标准,破除数据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推进跨区域数据流通地方性法规完善,推进长三角区域数据共享。探索创新杭甬、甬舟、甬绍、甬台温等区域间财政协调机制,建立跨区域应用系统建设运维费用分配原则,推动各城市智慧应用体系对接和融合,用户登陆体系互认,打造长三角城市群级智慧应用体系。

3. 建设新型智慧应用场景

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物联网、区块链、量子信息、无人系统等新技术在城市各行各业的深度应用和加速落地,积极探索自动驾驶、自动装卸堆存、无人配送、“不见面”交易、“零接触”服务等新模式,形成新型智慧应用场景,提升智慧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

(1)加快拓展智能自主无人系统应用场景

加快推广应用无人驾驶技术,积极拓展无人驾驶在物流、共享出行、公共交通、环卫、港口码头、矿山开采、零售等领域的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推广专业无人机在产业升级、新业态发展、城市管理提效等方面应用,推广无人机在电影拍摄、新闻拍摄以及广告活动等商业场景,在喷洒农药、农业监测等农业场景,在反恐维稳和协助巡逻等安防场景应用,以及无人机在能源管理、城市规划、资源勘探、地图测绘、物流快递等场景应用。利用无人船智能操作、快速部署等优势,应用全船数字孪生、视觉增强、全船智能测试系统等相关技术,推进无人船在海洋高精度水下地形测绘、大坝堤防安全检测、海洋水文信息自动化监测、水环境自动监测、灾害应急服务等领域应用。

(2)加快拓展大数据智能应用场景

强化海量数据广泛关联、深度挖掘、智能分析,提取城市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高价值信息,对城市的建设状态、使用状态、维护状态等数据进行全生命周期关联,建立党政治理大数据应用、城市民生服务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大数据应用等多行业多领域大数据智能应用场景。加快智慧党建、政务服务领域的党政治理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教育、食品安全、数字生活等城市民生服务大数据应用,探索交互共享、一体化的服务模式,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促进大数据技术成果惠及民众。强化大数据对产业创新提升作用,推进金融证券、智慧制造、智慧物流、科技创新和创新设计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带动技术产品、应用模式、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形成完整的创新链条,促进产业发展向大数据创新驱动型转变。

(3)加快拓展5G 创新应用场景

推进5G与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工业互联网、无人驾驶等技术的融合创新演进升级。拓展5G网络高带宽低延时应用场景,加快推进5G+超高清视频、5G+虚拟现实、5G+智慧医疗等应用,为直播销售、非接触体验、医疗等行业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拓展5G网络海量连接应用场景,加快推进5G+工业物联网、5G+智慧能源、5G+智慧应急、5G+智慧交通等领域应用,促进管理服务的扁平化、协同化、高效化和绿色化。推进5G+人工智能应用,积极推广5G在智能辅助驾驶、图像精准识别、复杂环境感知等智能分析方面的应用,催生商业新模式。

第四节:发展融合创新的智慧产业体系,壮大智慧发展新动能

1. 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

根据宁波打造“国际智能制造新高地”目标,加强与国内外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积极推进智慧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创新中心与孵化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的建设,高水平打造甬江科创大走廊、甬江实验室、新材料科技城、海洋生态科技城、中官路创业创新大街等区域型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布局前沿技术,重点跟踪类脑计算、数字孪生、边缘计算、量子计算、区块链、3D打印等前沿技术。加快数字技术融合性应用创新,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数字技术,发展总集成总承包、内容增值服务。推进技术支撑、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2. 持续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以稳优势、补短板和先布局为发展路径,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全面提升数字经济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发展能级。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发展壮大汽车电子、光学电子、面板显示、智能光伏、智能感知器件、智能可穿戴设备、医疗电子等产业,着力发展芯片设计,瞄准高端芯片制造,推动整机与芯片联动、硬件与软件结合、产品与服务融合发展的自主创新产业生态建设。全力创建特色型软件名城,加快推进宁波软件园建设,推进电商平台、手游动漫等领域的优势软件产业发展壮大,加强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软件运营服务商和平台服务商。

3. 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结合宁波基础和优势,发挥龙头企业环境营造、整体带动、资本集聚、品牌树立等方面作用,聚焦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智能终端、平台经济、人工智能、“非接触”经济、“无人”经济、5G、区块链、虚拟现实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区块链国家重点实验室、鲲鹏生态创新中心等项目,加大“两新”基因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培育平台型独角兽企业,打造超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创建工业互联网领军城市,鼓励市内重点工业龙头企业加速平台化转型,打造以supOS工业操作系统为基础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和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全市工业互联网发展。结合宁波块状经济优势和特色,加大具有平台经济基因企业的引进和培育,鼓励各部门推进教育、健康、养老等智慧应用的平台化产业化,培育平台型独角兽企业。

4. 加快产业智慧化转型升级

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赋能,推动产业智慧化转型。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建立完善新智造分类推进机制和政策激励措施,全面推动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转型。加快打造宁波产业大脑,对产业数字化转型进行即时分析、引导、调度、管理,实现产业链和创新链双向融合。鼓励发展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建设一批“未来工厂”标杆项目。积极发挥宁波舟山港的国际港口优势,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化生产性服务,推进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跨境电商、新零售等商贸产业数字化发展,大力推进智能港航物流、智能物流末端配送、智能贸易物流、智能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平台及智能物流研发等领域发展,提升服务能级。发展数字文化创意经济,大力发展动漫游戏、网络文学、数字音乐影视等数字文创产业,推进“互联网+文化”。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建立一批全程数字化种植、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水产养殖物联网应用等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电商、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精准农业、设施农业、效益农业发展,建设一批农业智慧化示范基地。

5. 加快智慧产业园区建设

创新园区建设模式和考核机制,探索全市统一谋划,强化各县(市)间、部门间的协作,创新采用“飞地”和“虚拟园区”方式,重点围绕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智能终端、物联网、智能商贸电商、大数据、平台经济、无人驾驶、5G、北斗、机器人等领域,推进特色产业园建设,加快企业和平台招商入驻。加大园区地铁、公交、人才公寓、学校、商场等生活配套建设,优化产业生态,有效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行动6:创新能力培育行动

强化重点创新载体建设,优化产业生态,推进产业创新能力倍增。推进重大项目实质性建设,做大做强甬江科创大走廊、甬江实验室、阿里宁波中心、华为鲲鹏生态产业园、中芯宁波等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进一步引进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重大企业,积极发挥产业创新载体的人才和技术溢出带动作用。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加强协同攻关,共同开展基础前沿领域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扶持建立一批标准检测平台、创新投融资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行动7:企业智慧化转型行动

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企业转型中的应用,推动宁波企业在营销、运营、生产、物流等方面智慧化转型。推动企业内网升级,加快5G基站在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等区域的覆盖。实施工业互联网“入车间、连设备”专项工程,实现生产设备的广泛互联和数据互通。加强企业生产调度中心建设,打通生产管理数据流,打造一体化运营模式,推动生产精细化柔性化。支持企业建设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提高仓储物流管理精准化、无人化、可视化水平。提升企业移动互联网营销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强化企业数字化营销水平。

第五节  建设先行先试的智慧示范体系,打造智慧城市新窗口

1. 建设以人为本的未来社区

以创建未来社区为契机,全面集成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加快“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治理”等重要场景落地。建立社区智慧化建设与运营标准体系,加快推动未来社区智能基础设施更新升级,推进高清监控、人脸和指纹识别、智能配送、智能充电桩、智慧停车等未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应用2.0,打通智慧党建、政务服务、信息惠民、智慧治理等智慧应用在社区的“最后一公里”。加快智慧家居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家居与未来社区的数据联通,积极推进5G+4K/8K+AI技术在社区应用,创新社区服务O2O模式,提高社区生活的智能化水平。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社区管理中的应用,强化社区进出人员智能管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智慧化水平,推动“智安”社区建设。

2. 建设安全高效的智慧园区

加快产业集聚区、特色产业园区等产业聚集空间载体的智能化改造,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化、管理信息化、功能服务精细化和产业发展智能化。在园区内加快建设集节能照明、园区管理、安全生产监控、5G通信、信息发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柱。推动宁波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园区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建设园区协同创新平台,提供涵盖金融服务、商业综合服务、虚拟资源租用服务等功能,提升园区数字化管理水平和高效服务企业能力。全面推进制造生产过程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化,强化园区智慧化赋能。

3. 建设便民联动的智慧商圈

聚焦宁波传统商圈转型升级和模式创新,加强信息技术与线下商业融合,提升商圈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快商圈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建设智慧商务楼宇。推动停车诱导、室内定位、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改善顾客体验。搭建商圈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商圈的互动,以及商圈与社区的信息共享。推进基于商圈各类信息的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推进商业营销模式创新和商圈布局优化完善。

4. 建设宜居宜业的智慧新城

未来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商圈建设为支撑,结合前湾新区、东部新城、创智钱湖、镇海新城、空铁新城、姚江新城等重点开发区域,建设宜居宜业、功能完善的智慧新城。推进新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化与新城开发同步规划建设,统筹建设5G网络、感知物联网、智慧灯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城建设与各领域智慧应用的协调推进,加快智慧交通、健康、教育等民生服务系统,以及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等综合管理系统在新城中的衔接部署。

第六节  建设自主可控的网络安全体系,强化智慧城市新保障

1. 完善网络安全流程管理体制机制

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全流程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多维度的制度体系,制定“宁波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办法”,探索出台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地方性法规。落实安全规划、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管理等基本制度。在智慧城市重要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运维中,做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完善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制,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对各类网络攻击威胁和安全事件的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和准确溯源能力。

2. 加强网络数据和内容的安全保障

强化公共数据安全保护,落实《宁波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实施公共数据开放安全规则、脱敏技术规范,强化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建立公共数据安全开发利用协调机制、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城市数据安全监测防护中心,强化公共数据安全风险动态监测评估,建立重大公共突发事件数据采集和应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探索出台宁波市个人信息保护相关配套法规,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健全公民个人信息使用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互联网企业涉个人信息数据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3.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服务模式创新

强化专业机构、专业企业开展网络安全规划咨询、风险评估、检测认证、安全集成、应急响应等安全服务。发展基于云模式的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远程实时在线的漏洞发现、网站防护、拒绝服务攻击、域名安全等服务。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和云服务提供商面向客户提供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攻击防护、应急保障等增值服务。建立健全第三方安全审计、实时监督机制,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领导协调机制

加强全市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协调、政策扶持、考核评价,统筹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建立健全党政公检法的数据共享协同、业务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城市大脑、智慧应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部署,确保全市一张蓝图、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建设。统筹做好全市智慧城市建设资金项目“一揽子”管理。对市级部门和区县(市)的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并列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第二节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针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加大产业政策和资源的倾斜力度,提高政策支持精准度。充分利用政府相关专项资金,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引导作用,有效衔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及其相关配套服务,推进智慧城市相关应用项目建设和技术研发产业化。发挥财税政策杠杆作用,完善贷款贴息、服务外包补贴、融资担保等政府资金支持方式。加大在智慧城市相关创新创业发展、产业升级改造、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土地等各类资源要素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应用体系建设、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倾斜,保障项目顺利落地。有序推进5G等网络资费降低,引导良性网络消费。

第三节 创新运营建设模式

加强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创新,探索推进建设、使用、维护职责相分离。积极鼓励企业参与投资运营,向社会资本有序开放市场,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扩大投资主体,拓宽各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的渠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民营资本联合的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智慧城市相关领域重大项目,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第四节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促进大数据应用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的法规制度,制定城市大脑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政策、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公共数据资源采集、获取、汇集的评估制度,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标准体系,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探索制定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规范,促进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参与国家智慧城市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推动标准化技术联盟建设,率先形成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智慧城市标准。

第五节 强化宣传合作推广

加大智慧城市宣传推广力度,打响“一次不跑”“一网共治”“一站通服”等智慧城市品牌,进一步扩大国内国际影响力。持续推进区域战略合作,重点推进长三角区域、宁波都市区、杭绍甬等区域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持续推进国际合作,加强与中东欧、“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合作,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国际合作机制,增强资源集聚和发展辐射能力。继续办好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打造国内领先的智慧城市生态展示和交流合作平台。着力引进一批智慧城市领域的大企业和大项目,积极推动引进企业与本地企业的合作。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引导中老年群体跨越数字鸿沟。

附件1:

640-25

附件2:

640-26

640-27

文本全文下载: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pdf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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