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1修订版):1个总体目标,“惠民、精治、宜居、兴业、强基”5大任务

2021年1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行动计划(2018-2021年) (修订版)》的通知。通知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1年)(修订版)》已经2021年1月13日第7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21 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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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1年)(修订版)

  为加快建成“一体化、高端化、国际化、宜居宜业和谐”的智慧大兴,根据信息化发展要求,结合智慧大兴顶层设计和大兴区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研究等成果,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1年,逐步打造全程全时便捷多元的公共服务体验之城、平急结合精细共治的城市治理之城、绿色低碳环保的高品质宜居之城、智慧引领的高端制造与产业服务之城、绿色集约安全智能的感知之城。

(一)打造全程全时便捷多元的公共服务体验之城。依托已建成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项梳理优化,打造“一窗办理”服务新模式。到2019年底,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以上,市民办事“少跑腿、就近办、随行办”。建设完善“北京大兴”APP,提供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端、自助机等多渠道的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渠道;整合生活缴费、出行、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提供“一门式”市民服务;完善医疗卫生信息化共享水平,到2021年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超过80%,逐步完善医联体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立多元化社区服务体系,实现智慧社区建成率70%以上。

(二)打造平急结合精细共治的城市治理之城。结合感知设备自动监测、网格员采集和市民主动参与治理等方式,打造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和综合治理平台,逐步实现对城市运行态势全面感知、自动预测预警、协同高效处置,使问题及隐患“第一时间发现、最短时间响应、最快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使得“平”时能够满足各部门日常事件管理工作需要;“急”时能够满足应急值守、应急评估、应急决策和应急指挥等工作需要,以做到应急事件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管理,形成平急结合的治理新模式,切实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三)打造绿色低碳环保的高品质宜居之城。促进“智慧+绿色”提升,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城市。到2021年,空气质量、水环境、噪声等在线监控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水、大气、噪声等污染情况发现能力显著增强。

(四)打造智慧引领的高端制造与产业服务之城。到2021年,将智慧农业、智慧园区打造成全区产业发展的新名片。着力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实现全区产业向优质、高端、特色方向发展。

(五)打造绿色集约安全智能的感知之城。构建大数据储存、共享、利用、开放平台和安全信任机制,增强全区大数据中心安全韧性,建立统一共性支撑平台,各职能部门业务系统按需纳入全区统一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运维。提升数据资源汇聚和大数据应用水平,强化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经济发展信息支撑能力,到2021年,实现全区光纤网络全覆盖,重点公共区域、重点场所高速Wi-Fi全覆盖。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全区一体化的智慧云

1.启动智能灯杆试点。选择重点道路、商圈、产业园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地区开展智能灯杆试点建设,打造集照明控制、Wi-Fi热点、天线基站、视频监控管理、城市环境实时监测、紧急呼叫、水位监测、充电桩和井盖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灯杆试点,为构建城市感知体系、未来通信网络建设做好支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2.提升宽带网络接入水平与服务能力,扩大光纤宽带网络区域覆盖面,提供多运营商宽带接入服务,加快全区宽带光缆建设,逐步推进“千兆到户、万兆到楼”城市光网发展。(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电信运营商,完成时限:2021年7月)

3.提升全区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基站建设,完善优化移动网络覆盖,4G网络信息全面普及,推进5G网络商用试点。(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电信运营商,完成时限:2021年7月)

4.推进政务办公服务区域Wi-Fi全覆盖。在政务办公服务区域内逐步建设无线局域网,实现用户统一认证与接入,到2018年,实现政务办公服务区域Wi-Fi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完善政务云平台。建设政务云平台,形成规模大、功能强、安全可靠的全区统一政务云平台,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机房、计算存储、安全防护、备份和运维等环节提供门户、目录、搜索发现、消息、中介、安全、资源管理等服务,支撑各部门、各单位新建业务系统(非涉密)快速开发和部署。(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6.加快完善基础数据库。完善全区人口、法人、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区基础大数据资源。(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7.建立城市专题数据库。根据智慧应用专题,整合城市数据,构建城市运行管理、生态环境、医疗、政法综治等城市专题数据库,为各类智慧应用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7月)

8.搭建大数据统一应用系统。基于应用需求,建立数据分析应用场景与模型,搭建基于大数据分析与挖掘的应用平台,为公共服务、城市治理等提供统一的应用支撑。(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7月)

9.升级改造GIS公共服务。搭建地理信息支撑服务平台,为城市规划、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等城市运行管理提供缓冲区、表面、差值、叠加、密度、点聚合等分析以及各类专题图。(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10.建设全区政务视频资源共享支撑系统。整合公安、政法、综治视频资源,形成全区统一的视频资源共享平台,为城管、交通等部门提供视频资源共享服务。(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完成时限:2021年7月)

11.建设物联网应用支撑系统。针对城市重大消防点、易涝点、污染源、天气和水质等方面,部署监测与监控设备,汇集各区域监控数据,支撑城市运行与安全态势展示的需求。(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12.提升智慧云安全防御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相关法规与制度,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制度,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三级等保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网站、信息系统、云平台安全保障,完善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二)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

13.建设城市运行监测预警平台。梳理城市运行监测与态势展示主题,依据城市运行监测需求整合视频数据、安全监管数据、网格化管理数据、市政基础数据、经济运行数据、交通运行数据等,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状态、城市运行基础数据等监测预警和分析。(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城市管理委、区公安交通支队、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4.建设城市管理协同分转系统。对城市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自动监测预警,对事件进行研判分析、协同调度和监督,有效提升跨部门信息流转、处理、共享效率和协同作业能力。(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5.建设大兴区网格信息平台。在网格、非紧急案件办理基础上,扩充公众上报等其他渠道案件进行办理;发现处置队伍实名落图,并实时展现队伍、车辆位置分布与行进路线;建设网格员监督管理系统,支持对网格员轨迹和点位的查看和对网格员日常业务工作情况的统一考核;建立网格化公众服务平台,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提高社会治理公众参与度。(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6.城市管理辅助决策平台。建立以网格、12345热线和公众参与为基础的社会面信息掌控平台,实现对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数据采集,结合行业管理和属地治理需要,建设以数据为基础、问题为导向的政府管理决策平台;建立各领域决策支持应用主题,对接城市治理大数据库和城市运行监测与综合态势可视化系统,通过对城市历史运行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趋势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撑。(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三)打造全区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17.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人的生命周期梳理各类具体服务需求,整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医疗、卫生、教育、就业、水、电、气等公共服务资源,以及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第三方服务资源,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并通过APP为市民提供基于一站式、广覆盖、多渠道的便捷公共服务,实现服务需求“智能感知”,服务内容“主动推送”,服务方式全生命周期“持续跟踪”。(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7月)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18.建设行政审批系统。依据行政审批流程与规范,明确线上并联行政审批事项范围,改造行政审批系统,逐步实现行政审批服务线上“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9.建立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系统。制定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规则,实时采集行政审批系统中每项行政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详细信息,监督落实过程、时限、异常等流程,使监督机关即时、同步、全面监控行政审批实施过程;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对上联网互通、重点区域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具有联网功能的叫号设施和评价设施。(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相关部门、各镇、各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20.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依据已梳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标准,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改造。同时,改造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以“统一受理”原则整合政务服务受理窗口,提高办事效率。对接全区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方便用户在移动端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查询、办理等。(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五)建设智慧医疗体系

21.开展智慧医疗顶层设计。围绕市民医疗服务需求,以“共享、便捷、惠民、安全”为核心,开展智慧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明确建设总体架构和建设重点,指导具体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2.加快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搭建。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要求,建设全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民电子健康档案,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病历等数据资源;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医疗卫生信息在大兴区各级医疗机构内共享互通。(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23.搭建大兴区医联体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系统,实现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站)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实现双向转诊和协同诊疗模式。(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24.完善全区远程会诊和健康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探索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形成远程检查诊断、医疗会诊、医学教育、在线咨询等服务能力,使居民足不出户即可得到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在方便居民的同时缓解医疗资源紧缺压力。(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7月)

25.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时结算。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新农合医保工作要求,推进大兴区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实时结算和跨省就医结算。(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7月)

26.推动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梳理现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大兴区人口健康信息化实际需要,制订大兴区数据类标准、技术类标准和管理类标准,重点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评价标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指南、信息化管理规范、信息安全标准规范等工作;推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化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工作,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达到国家4级及以上标准,至少一家三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成熟度达到国家4级及以上标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六)建设智慧教育体系

27.搭建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全区教育资源库,整合全区优质课程资料、教学视频、习题案例、教学方法等,构建全区智慧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区教委,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8.建设教育云应用商店。搭建智慧教育云应用商店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利用云平台进行创新开发,引导优秀教育资源进驻平台,为学校、家长、学生提供丰富、个性化、优质的教育服务资源。(牵头单位:区教委,完成时限:2021年7月)

29.推进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升级全区教育管理部门、学校等智慧教育网络,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对智慧教育数据中心和教育云进行扩容升级,建立统一的运维保障体系;建设教育网网络安全威胁感知预警监控系统,保证教育网安全。(牵头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七)推进智慧就业建设

30.推动大兴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各科室现有信息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和技术标准、数据采集模式和软件应用支撑平台。以建立全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主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就业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八)推进社区智慧化建设

31.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全面促进社区服务集成化、社区管理智能化、居民生活现代化和医养结合普遍化,为市民提供更加智慧的生活环境。鼓励企业建设智慧村(社区)公共服务系统、智慧生活体验店等。(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镇、各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7月)

32.搭建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搭建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社区、养老机构等试点,向老人及家属等提供涉及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亲情关爱等多方面服务。建设养老助残移动应用平台,试点应用可穿戴设备、智能语音识别技术等,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健康监测、远程医疗、紧急帮助等智能服务,打造智慧、温馨的养老帮扶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各镇、各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7月)

(九)推进智慧生活建设

33.推进智慧文化建设。探索公共文化“互联网+”建设,加强移动终端应用开发和内容服务,建设24小时自助图书馆,实现图书在线借阅服务,推动图书馆、体育馆互联网化改造,拓宽公众文体活动信息服务渠道;推进社区文化点播平台试点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文艺展演,探索与互联网视频公司合作创新文化资源传播方式,为城市居民提供高科技、多元化的智慧文体服务体验,加大全区文化资源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体育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34.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加强景区智能管理、智慧旅游云服务、O2O旅游集散运营、全区主题旅游信息服务水平。依托西瓜节、春华秋实等活动影响力,大力发展生态体验、休闲度假、工业科技、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时尚体育等高端旅游产品,持续提升旅游服务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十)建立智慧交通体系

35.搭建区域公交监控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城市公交车站台,在全区主干道建立电子公交站牌,实时播报公交车辆信息,方便乘客出行。同时,将区域公交车辆、线路、人员等信息纳入平台,利用客流信息等合理规划和优化公交线路,为市民出行提供实时来车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36.推动智慧停车普及应用。依据《大兴区停车专项规划》完善停车场信息化建设,配合停车诱导系统,正确引导各类社会车辆停放,节约城市土地资源并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现象。(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37.推进交通路口信号灯自适应调整。建立交通路口信号灯自适应调整系统,充分利用交通大数据资源,对各交叉路口进行交通流量评估,实施交通信号灯自适应调整,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公路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38.提升公共自行车租借车智慧化服务水平。针对当前全区公共自行车租借服务微信公众号服务不稳定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应用系统,提供更多功能服务,让市民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租借车服务。(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完成时限:2021年7月)

(十一)推进智慧市政建设

39.建设公共自行车监管平台。通过政企合作模式开发公共自行车监管平台,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对公共自行车违规停放进行监管。(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0.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利用车载信息、视频监控等实时监控充电桩与电动车辆分布,加强对充电位的有效监管,同时为市民寻找充电服务进行智能分配与调度。(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新航城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7月)

41.地下综合管线感知网试点。以新航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试点,探索地下管线智慧管理模式,试点建设地下管网感知网络,实时采集地下管线数据,建立地下管线综合分析应用,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及安全应急等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新航城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7月)

(十二)推进智慧政法建设

42.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创新建设与运维模式,满足北京市视频监控建设标准和要求;强化视频监控分析应用,通过无线定位、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等技术,对城市治安进行智能监控与精准打击;推动智能门禁数据接入公安视频监控平台;汇聚各类社会视频资源,把治安防范措施延伸到群众身边。(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43.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设。按照国家提出的“9+X”建设标准,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建立9大子系统,并根据全区实际需求选取2-3个扩展应用子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预警研判、服务管理、打击预防犯罪等领域作用。(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7月)

44.提升智慧警务水平。完善公安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多渠道报警、多部门协同和多维情报分析,深化对维稳、反恐、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等信息的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实现对全区社会治安的智能掌控和处置。(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45.推动智慧司法建设。全面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快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工作部署,依托市级智慧司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平台统一、数据融合、应用广泛的智慧司法体系,用大数据对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实施进行监测,开展服务效果评估,发布服务焦点预警,调整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十三)推动智慧安全建设

46.推进智慧安监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和市应急局信息化顶层规划“一盘棋”的建设要求,对安监部门各应用系统进行一体化整合,建立智慧安监大平台,遵循以市级统建为主导、区级自建为补充、镇街应用为基础的安全生产信息化总体工作格局,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等重点监控企业、重点监控区域、安全隐患点布设监测设备等;对已建成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动态安全监管和预警预报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7月)

47.搭建应急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应急值守系统,依托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对城市安全态势(气象、生产、消防、食品药品等)进行全面掌控,以城市日常运行管理、跨部门统一调度和重大事件联动指挥为核心,做到事前监测预警、事中应急处置、事后评估优化。(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十四)建设智慧生态体系

48.开展智慧生态顶层设计。围绕市民绿色健康宜居需求,开展智慧生态体系顶层设计,明确建设总体架构和重点,指导具体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49.建立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系统。在重要交通路段、加油站等重点区域设立在线监测点位,利用远程监测、遥感监测等手段,对各类机动车超排进行监控,加强车辆污染排放在线监管;推进与区交通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信息共享,通过对年检等数据监测分析,实现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50.建立重点区域环境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对重点区域内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噪声自动监测站等数据进行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发布,实现在线监测数据与视频同步融合,视频与环境地理信息基础框架融合,构建重点区域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立体监控系统,实现超标、异常报警联动机制,保障城市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十五)大力发展智慧产业

51.推进智慧园区试点建设。建设智慧园区,促进园区无线网络覆盖,提升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园区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园区企业智慧化服务平台,以全方位智慧化应用提升园区整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管委会、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2.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完善现有农业信息平台,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征信评价系统和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等系统推广应用,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信息支撑;推广农业电子商务与冷链物流发展,拓宽农产品供给渠道。(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

53.推进服务业高端转化。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以及科学技术服务,扩大第三方支付和移动支付应用;推进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加快推广全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等企业创新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委、区金融办、区电商办,完成时限:2021年7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兴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应急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政府机关后勤中心、兴投公司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兴投公司、中电科智慧院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统筹协调、项目推进、社会化建设、网络和信息安全、宣传等五个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总体规划、标准制定、项目管理等职能,为大兴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推进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优化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严格执行区级有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府数据开放、标准规范要求等方面规定。针对大兴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开展评估评价工作,编制年度评估报告。

(三)加大资金保障。强化全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统筹管理和专项监管,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集中财力保证投资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基础性、全局性、公共性、协同性、创新型项目的支持力度。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动态监控和审计,实现资金管理全程、动态、闭环管理。

(四)加快人才培养。制定适应大兴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的人才战略和措施,整合区级各部门信息化专业人才资源,基于建设推进需求,协同配合。鼓励同高等院校和企业合作,抓好全区各级干部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多渠道组织学习先进地区的建设经验,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五)引导社会参与。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通过宣传引导、资金补助、政策扶持等手段,引导各类机构和企业、园区、高校共同参与,通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形成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参与的局面。加强对新型智慧城市相关知识、建设效果的宣传推广与普及,增强社会民众对新型智慧城市的认知度、认可度和获得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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