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城市行动方案(2025-2026年)》于2025年9月16日正式发布。方案明确,充分发挥苏州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先导区叠加优势,围绕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强化创新引领能力、提升产业集群能级、加快重点领域应用推广、加强关键要素支撑、优化产业生态体系、加强行业安全建设等七个方面实施21条具体举措,提出到2026年底,全市集聚人工智能企业超3000家,智能经济产业核心规模年均增长超20%,在高质量数据集、智能原生企业、创新载体平台等领域形成标准化工作体系,加速人工智能与产业发展、政府服务、城市运营等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行动方案全文:
苏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城市行动方案(2025-2026年)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落实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决定》(苏发〔2024〕12号),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塑造我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融合应用特色优势,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城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思路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场景牵引、生态协同、安全可控的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先导区叠加优势,建设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加速人工智能与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民生福祉、治理能力等深度融合,探索率先建设“人工智能+”城市的苏州路径。到2026年底,全市集聚人工智能企业超3000家,智能经济产业核心规模年均增长超过20%,推动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在高质量数据集、智能原生企业、创新载体平台等领域形成标准化工作体系,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一)加大多元数据资源供给
积极推进城市全域数智化转型,推动公共数据合规开放、企业数据共享激励、行业数据融合开发,构筑多层次、多渠道的数据资源供给体系,争创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试点。
加快国家数据流通基础设施试点建设,夯实全市“1+3”平台,构建统一的城市数据底座,增强“苏周到”“苏服企”“苏政服”数智化服务能力,锚定医疗健康、教育、金融、电子信息、交通、文旅等核心数据场景建设可信数据空间。
到2026年底,公共数据开放目录超过6000个,推动2个可信数据空间纳入国家试点。
(二)加快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强化数据标注、数据合成产业培育,支持企业及科研机构参与数据采集治理及数据产品加工。
加快市级数据集及语料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市场化运营高质量语料库及数据集业务新模式。
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相关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标准制订工作。重点围绕“产业集群+数据集”“龙头企业+数据集”“核心装备+数据集”等维度,分类分阶段推进制造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以市场化应用场景为牵引,在重点领域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
到2026年底,打造300个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及语料库。
三、强化创新引领能力
(一)加强源头基础创新
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支持苏州市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与苏州大学、南大苏州校区、中国科大苏州高研院等高校院所加强大数据智能、人机混合智能、群体智能、自主协同与决策等基础理论研究,前瞻布局高级机器学习、类脑智能计算、量子智能计算等跨领域基础理论研究。
推进国家药监局智能化医疗器械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产出一批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研发及监管新工具、新方法和新标准。
依托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创量子产业领域国家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推进苏州市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争创江苏省重点实验室。
到2026年底,争创5个人工智能领域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二)强化产业技术创新
聚焦AI芯片、模型基础架构、具身智能、高阶智驾、工业软件、数字金融等软、硬件关键技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支持企业承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积极推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协同发展,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
发挥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作用,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案的开发验证。
到2026年底,新增关键核心技术攻关50项,累计人工智能领域高价值专利超过13000项。
(三)推动创新人才集聚
健全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服务机制,深化“成建制”“团队式”引才模式,加强“以赛聚才”,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创新青年人才。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奖项”导向,探索人工智能企业认定体系和人才评价标准。
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建设联合实验室,实施“双聘导师”制度。联合头部企业建设人才联合培养平台、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等。
到2026年底,人工智能领域领军人才数量达240人,建设各类人才培训平台、基地15个。
(四)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加强与上海创智学院、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等交流合作,推进全国顶尖人才科研成果来苏落地。推动苏州大学、南大苏州校区、人大苏州人工智能学院、上交大苏州高研院、哈工大苏州高研院等在苏高校、院所与产业精准对接,推进产教融合、跨学科培养和国际合作。
依托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推动全国高校“AI+生物医药”“AI+先进材料”领域成果来苏转化。
四、提升产业集群能级
(一)做强市场主体
坚持培优育强,加快推进智能原生企业培育工作,制定相关培育标准,动态筛选300个市场前景好、商业模式优的垂类大模型进行重点支持,培育一批底层架构和运行逻辑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原生企业,开展潜在独角兽企业培育辅导,探索全新商业模式,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
到2026年底,人工智能领域培育形成50家智能原生企业,15家独角兽企业,100家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
依托人工智能企业分类评价指南标准,分层分类服务人工智能企业做强做优。
到2026年底,培育形成人工智能领域49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200家高新技术企业。
坚持招大引强,通过场景开放、资本招商等方式,争取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来苏布局。
(二)建设专业产业载体
制定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运营分级分类标准,鼓励产业园区提供普惠算力、共享语料、模型服务、开源指导、政策服务、场景对接、金融投资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到2026年底,遴选20个市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培育形成3个标杆产业园、5个特色产业园,提升产业集聚效应。
(三)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培育发展AI芯片产业,支持AI芯片攻坚创新,聚焦GPU通用型芯片、ASIC专用型芯片、FPGA半定制化芯片、存算一体芯片、硅光芯片、网络互联芯片等领域,加快AI芯片产品新技术迭代、新产品应用、新场景落地。加快推动氮化镓芯片、激光芯片在本地场景应用。
培育发展具身智能产业,围绕多模态“大脑”、运动控制“小脑”、机械肢、机器体,建设全国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区和场景应用样板区。培育发展智能车联网产业,构建覆盖激光雷达、高阶智驾、智能座舱、车联网、车路协同、智能整车的完整产业链,积极攻克L4级智驾技术,抢占L5级制高点。
培育发展软件产业,加速构建软件“名城、名园、名企、名品”发展体系,聚焦操作系统和开源生态建设,持续推进云原生平台、核心工业软件、模型开发框架及低代码工具等领域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
培育发展工业设计产业,聚焦智能产品设计、数字孪生仿真、AI辅助创意生成等领域,加快设计范式革新与制造业全链条融合,高水平打造国际工业设计村。
培育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产业,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智能工业终端、智能消费终端、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智能医疗终端、大模型一体机等产品。
培育发展量子科技产业,聚焦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精密测量等领域,突破形成量子芯片、量子计算机、量子领域仪器仪表等重大创新产品,建设量电融合计算服务平台,争创量子产业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量子科技产业集聚地。
培育发展金融科技产业,围绕信贷业务、资产管理、支付结算、保险业务等核心领域,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智能信贷审批、精准客户营销、智能投顾、数字化支付清算、智能风控、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数字货币应用以及保险科技等创新应用体系,构建数据驱动、技术赋能、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生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与风险管理水平。
培育发展数智医疗产业,聚焦AI辅助诊断与决策、基因组学与精准医疗、医疗机器人、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医疗信息化与医院智能化管理等,打造国内数智医疗产业高地。
培育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支持文化产业企业聚焦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等前沿领域,推动数字视听、数字文娱、数字信息传媒、数字出版等产业发展,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促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
(四)完善产业空间布局
支持各地结合产业特色,构建协同发展格局。支持张家港市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汽车,常熟市重点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智能网联汽车,太仓市重点发展低空航空器、具身智能,昆山市重点发展智能服务器、新一代智能终端、具身智能机器人,吴江区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低空飞行器,吴中区重点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新一代智能终端,相城区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数字金融、智能建造,姑苏区重点发展数字文商旅、智慧医疗、智慧教育,苏州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大模型、具身智能、工业软件,苏州高新区重点发展机器视觉、智能制造装备、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业。
五、加快重点领域应用推广
(一)推动“AI+科学技术”范式创新
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以苏州实验室“AI+材料”为核心,争创国家人工智能相关试点。优先在材料科学、生命科学、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推动科学大模型建设和科研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动多学科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化研发工具和平台推广应用,加速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从1到N”技术落地和迭代突破,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
到2026年底,培育20个赋能效应显著的科研垂类模型。
(二)推动“AI+产业发展”高质量赋能
推动“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深度应用。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水平建设制造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培育150个工业垂类大模型,建设15个国家卓越级以上智能工厂。
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在金融、交通、物流、商贸、消费、建造、商务、法律等领域,探索无人服务与人工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到2026年,推广性能先进、应用价值高的垂类大模型85个。积极争创金融领域国家人工智能相关试点,做好金融机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试点承接工作。
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支持智能农机、农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研发,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推动AI深度赋能农业生产管理经营全环节,为农民提供种植决策、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等服务。到2026年,培育农业领域高质量大模型及典型应用项目15个。
(三)推动“AI+民生福祉”高效能服务
以垂类大模型与智能体为核心工具,推出一批“小巧灵”应用,围绕健康医疗、教育、人力资源、养老助残、文旅、体育等重点领域,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民生服务升级,构建全周期精准化服务体系。
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强化典型场景建设,着力构建AI助教、助学、智评、智管、智研、助考等全维度人机协同应用体系。培育发展智能代理等创新型工作形态,推动人工智能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应用。
发挥人工智能在养老托育助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丰富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场景,助推“科技+养老”。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文体旅领域应用,提升文体旅产品和服务数字化水平。
到2026年底,培育相关领域性能先进、应用价值高的垂类大模型及典型应用项目60个。
(四)推动“AI+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
围绕社会治理、政务服务、城市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快形成人机协同、多元共治的智能社会新形态。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应用,打造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强人工智能及具身智能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
到2026年底,培育相关领域性能先进、应用价值高的垂类大模型20个。
(五)推动应用场景开放创新
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按照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及评价体系,完善场景征集、发布、对接、应用落地、推广示范的全流程机制,积极培育推广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布局一批场景开放创新中心,谋划并开放应用需求资源,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深化拓展应用。
到2026年底,形成200个具有推广价值和带动作用的典型场景。
六、加强关键要素支撑
(一)推动智算服务普惠泛在
充分发挥“东数西算”国家枢纽重要节点城市作用,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吴江起步区建设,推动数、算、电、网等资源协同。
有序推进智算中心建设,构建集超算中心、智算中心、云服务和边缘算力于一体的高效智能算力网络,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投资智算中心建设与运营,增强区域算力协同和产业辐射能力。
加强算电协调建设,探索“虚拟电厂”建设应用。持续推动苏州市公共算力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支撑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
优化“算力券”政策,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
到2026年底,全市智算规模达17000PFLOPS(FP16)。
(二)构建全市人工智能底座
加速构建全市人工智能底座平台,提供语料供给、模型开发测评、应用推广、行业管理等基础要素服务。
推进苏州市具身智能机器人综合创新中心建设,打造虚实融合训练场。
布局一批低代码智能体开发工具和开发平台,推广MCP(模型上下文协议)标准应用。
(三)加大创新金融资本支持
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作用,积极争取各类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落地苏州。
依托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人工智能方向),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推动各县级市(区)打造特色产业基金。
到2026年底,全市打造总规模超500亿元的人工智能基金群。
七、优化产业生态体系
(一)推进标准质量引领
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主导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发挥标准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建立健全模型能力评估体系,促进模型能力有效迭代提升。
到2026年底,累计主导参与研制“人工智能+”领域各类标准100项。
(二)打造开源开放生态
打造开源开放生态,积极推进建设明星开源社区和项目,为人工智能企业和开发者提供开源代码托管、协作开发、技术交流等服务,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开源贡献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快推动RISC-V开源芯片产业创新中心、开放原子紫金专区等建设。依托特色软件产业园,加速打造开源AI赋能中心、开源工业软件赋能中心等赋能平台。
到2026年底,打造5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开源生态创新平台和项目。
(三)营造活跃创新生态
强化苏州AI品牌建设,鼓励举办各类市场化人工智能展会、供需对接会、行业沙龙等活动,联合国内外龙头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打造市级十大人工智能生态品牌活动。
面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广泛开展通识教育和前沿科普活动,促进人工智能资源共享共用和公平普惠。
八、加强行业安全建设
积极发展“AI+安全”产业,加快安全大模型、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AI安全靶场等研发与应用推广。健全人工智能服务应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监管协同等机制,建设第三方安全评测中心,加强行业自律。支持企业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和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
到2026年底,实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国家备案数累计突破80个。
九、保障措施
市“人工智能+”专项工作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支持企业、开源社区发展以及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中试基地、示范应用等重大项目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落地见效。健全人工智能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按月开展统计监测。强化示范引领,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人工智能发展相关地方立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