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首批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对象共计 91 个,包含53 个综合型园区、38 个园中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园区申报、地方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遴选产生并予以公示,旨在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依托《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引导开发区、高新区推进园区数字化建设。
从地域布局看,建设对象覆盖全国除港澳台外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兼顾东部沿海产业高地、中部工业腹地与西部、边疆地区重点产业载体。东部集聚江苏、浙江、福建、山东等制造业强省大量园区;中部河南、湖北、湖南、安徽依托现有经开区、高新区布局数字园区;西部及东北省份也有较多入选,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云南、贵州、吉林、黑龙江均有园区纳入建设范围,实现东中西部协同推进数字园区建设。
从载体类型上分为两类,综合型园区以整片开发区、高新区为建设单元,覆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开展全域范围数字化改造提升;园中园是在现有成熟园区内部,选取细分产业片区开展数字化试点,聚焦垂直产业赛道,以专题产业园作为建设单元。
产业方向上覆盖范围广泛,既包含工程机械、稀土、汽车装备、医疗器械、智能家居、鞋纺制造等优势特色制造业,也布局光伏、新能源装备、白酒、精细化工、现代化工等能源化工与特色产业,同时发展软件信息、数字经济、算电碳一体化等数字核心产业。园区建设立足各地原有主导产业基础,推动产业载体与数字基础设施深度融合,以园区数字化带动区域制造业整体数字化转型。
入选主体以国家级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同时吸纳部分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园区,既发挥头部成熟园区示范引领作用,也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园区探索数字化路径,为全国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首批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对象名单公示
为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5〕4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6〕74号)工作要求,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首批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联系电话:010-68205740
附件:首批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对象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2026年9月17日
首批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对象名单
一、综合型园区(53家)
| 序号 | 园区名称 | 所在地 |
|---|---|---|
| 1 |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河北 |
| 2 |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 | 河北 |
| 3 |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山西 |
| 4 | 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 内蒙古 |
| 5 | 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 | 内蒙古 |
| 6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内蒙古 |
| 7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吉林 |
| 8 |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江苏 |
| 9 | 苏州工业园区 | 江苏 |
| 10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苏 |
| 11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苏 |
| 12 |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浙江 |
| 13 |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浙江 |
| 14 | 杭州大运河数智未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浙江 |
| 15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浙江 |
| 16 | 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 | 浙江 |
| 17 |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安徽 |
| 18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 安徽 |
| 19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 安徽 |
| 20 |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 福建 |
| 21 |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江西 |
| 22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江西 |
| 23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西 |
| 24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山东 |
| 25 | 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 | 山东 |
| 26 | 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山东 |
| 27 | 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河南 |
| 28 | 南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河南 |
| 29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河南 |
| 30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河南 |
| 31 | 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 | 河南 |
| 32 | 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 | 河南 |
| 33 | 湖北兴山经济开发区 | 湖北 |
| 34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湖北 |
| 35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 湖南 |
| 36 |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湖南 |
| 37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 湖南 |
| 38 |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湖南 |
| 39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广东 |
| 40 | 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广西 |
| 41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重庆 |
| 42 |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重庆 |
| 43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 四川 |
| 44 |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 | 贵州 |
| 45 |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贵州 |
| 46 |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陕西 |
| 47 |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陕西 |
| 48 | 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陕西 |
| 49 |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陕西 |
| 50 |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 | 甘肃 |
| 51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宁夏 |
| 52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 |
| 53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 |
二、园中园(38家)
| 序号 | 园区名称 | 所在地 |
|---|---|---|
| 1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控股产业园 | 北京 |
| 2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园 | 天津 |
| 3 |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与电力装备制造产业园 | 河北 |
| 4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 | 内蒙古 |
| 5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化工园区 | 黑龙江 |
| 6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徐州工程机械产业园 | 江苏 |
| 7 |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算电碳一体化协同数字园区 | 江苏 |
| 8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仑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区 | 浙江 |
| 9 | 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秀洲光伏小镇 | 浙江 |
| 10 | 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 | 浙江 |
| 11 |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数智芯视谷产业园区 | 安徽 |
| 12 | 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泉惠精细化工产业园 | 福建 |
| 13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核心区 | 福建 |
| 14 | 南安经济开发区—智能家居产业园 | 福建 |
| 15 | 晋江经济开发区—时尚鞋纺数智园区 | 福建 |
| 16 |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芗城区电子智联装备产业园 | 福建 |
| 17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齐鲁软件园 | 山东 |
| 18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医疗器械与生物医药产业园 | 山东 |
| 19 | 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宁阳化工产业园 | 山东 |
| 20 |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龙片区 | 河南 |
| 21 |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 河南 |
| 22 | 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数智创新示范区 | 广东 |
| 23 |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 广东 |
| 24 |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 | 广东 |
| 25 | 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 | 海南 |
| 26 |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 重庆 |
| 27 | 重庆白涛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 | 重庆 |
| 28 | 重庆江津工业园区—团结湖数字园区 | 重庆 |
| 29 | 四川泸州江阳经济开发区—白酒产业园 | 四川 |
| 30 | 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马园区 | 四川 |
| 31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园 | 四川 |
| 32 |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色化工与数字智造产业园 | 四川 |
| 33 | 四川绵阳涪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光显智造产业园 | 四川 |
| 34 | 南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区顺庆片区 | 四川 |
| 35 | 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开阳县现代化工园区 | 贵州 |
| 36 |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数智园 | 云南 |
| 37 | 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草铺化工园区 | 云南 |
| 38 |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 | 甘肃 |
另附 申报说明
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方案(模板)
园区名称: (加盖管理机构公章)
建设方向: □综合型园区 □园中园(单选)
推荐单位: (加盖省级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填 写 说 明
1.建设方案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书须加盖骑缝章。
2.建设方案承诺必须如实填报,按要求在附件中提供截图、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3.园区填写《申报基本情况表》时,需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严格按照字数要求编制。
4.字体要求: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不加粗,二级标题楷体GB_2312三号加粗, 三级标题仿宋GB_2312三号加粗。正文仿宋GB_2312三号不加粗。单倍行距无段间距,或28磅无段间距。
| 申报基本情况表 | |||||||
| 一、园区基本信息 | |||||||
| 园区名称 | |||||||
| 管理机构名称 | |||||||
| 四至范围 | |||||||
| 通讯地址 | |||||||
| 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
| 电话 | 邮箱 | ||||||
| 联系人 | 姓名 | 职务 | |||||
| 电话 | 邮箱 | ||||||
| 主导产业
(原则上不超过3个) |
、 、
(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版)制造业所属大类(中类)进行填报) |
||||||
| 规上工业企业数量 | 个(原则上不少于20个) | ||||||
| 近三年
经济情况 (园中园仅填报数字化投入数据)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 生产总值
(万元) |
|||||||
| 增速 | — | % | % | ||||
| 工业增加值
(万元) |
|||||||
| 增速 | — | % | % | ||||
| 数字化投入
(万元) |
|||||||
| 增速 | — | % | % | ||||
| 高标准数字园区计划投资 | (万元) | ||||||
| 二、园区简介(不超过400字) | |||||||
| 详细介绍园区概况、经济发展情况、产业影响力等基本情况,与所在区域技改城市工作协同情况等。 | |||||||
| 三、数字园区建设基础(不超过2500字) | |||||||
| (一)园区数字化现状
重点介绍园区在产业数字化(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政策举措,及标杆企业/标杆项目介绍)、服务数字化(生产性服务、生活性服务及政务服务等方面系统建设及服务企业情况)、管理数字化(资产管理、经济运行管理、绿色低碳管理及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系统建设及成效)、数字基础设施(网络、算力、平台、安全等支撑能力建设情况)等方面的模式和成效。 |
|||||||
| (二)数字园区运营基础
重点围绕数字园区运营团队设置、运营管理模式等内容展开说明。 |
|||||||
| 四、建设目标(不超过500字) | |||||||
| (一)主要解决的问题、建设目标及进度计划。 | |||||||
| (二)建设目标响应表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当前值 | 目标值 |
| 产业数字化水平 |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 |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 | % | % |
| 链式数字化改造情况 | 链式数字化改造行业数(国民经济行业制造业中类) | 个 | 个 | |
|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 | “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与服务覆盖中小企业比率 | % | % | |
| 数字化服务水平 | 数字化生产性服务情况 | 请勾选园区具备的生产性服务场景
□协同研发 □共享制造 □共享仓配 □集采集销 □数字金融 □其他 |
/ | / |
|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生产性服务覆盖率、月均活跃度 | 覆盖率 %
月均活跃度 % |
覆盖率 %
月均活跃度 % |
||
| 数字化政务服务情况 |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政务服务覆盖率 | % | % | |
| 数字化管理水平 | 园区资产数字化管理应用情况 | 园区资产数字化管理覆盖率 | % | % |
| 经济运行监测管理应用情况 | 规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监测覆盖率 | % | % | |
| 绿色低碳数字化管理应用情况 | 规上工业企业绿色低碳数字化管理覆盖率 | % | % | |
| 安全应急响应系统应用情况 | 规上工业企业安全应急响应系统覆盖率 | % | % | |
| 数字化支撑能力 | 网络、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双千兆网络覆盖率 | % | % |
| 企业平均算力资源占有量 | FLOPS/家 | FLOPS/家 | ||
| 数据开发利用保障情况 | 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接入规上工业企业比率 | % | % | |
| 五、总体思路(不超过500字) | ||||
| 描述建设总体推进思路及主要任务,给出园区数字化推进整体框架,描述总体任务框架图、支撑推进数字化的系统架构图,提出重点任务之间的协同推进关系。
|
||||
| 六、建设任务(不超过5000字) | ||||
| 参考指南建设任务,围绕产业数字化、服务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描述园区建设举措,重点突出创新性。
(一)产业数字化建设任务,重点描述园区如何统筹大中小企业体系化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如何培育标杆企业和标杆项目;园区如何鼓励“链主”企业带动园区内上下游企业开展“链式”转型;园区如何构建公共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普惠转型。
(二)服务数字化建设任务,详细描述数字化生产性服务、数字化生活性服务、数字化政务服务相关场景及实施方案(不超过5个场景),数字化生产性服务重点突出畅通园区内外部服务资源的创新做法。
(三)管理数字化建设任务,详细描述资产数字化管理、经济运行监测管理、绿色低碳数字化管理、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相关场景及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实时数据采集和分析利用。
(四)数字化支撑能力建设任务,重点描述园区网络、算力、数据流通利用平台、安全等数字化支撑能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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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保障举措(不超过500字) | ||||
| 系统说明园区在配套政策、资金支持、数字化运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要素保障支持。 | ||||
| 八、拟建设的重点项目清单 | ||||
| 高标准数字园区计划建设的重点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主体、拟投入资金、建设目的、建设内容等。 | ||||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体 | 建设内容 | 投入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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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推荐单位意见 | ||||
| (说明:推荐单位为省级工信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主管部门。)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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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相关证明材料 | ||||
| (一)园区数字化建设基础证明材料
能够证明园区基础设施及各类业务系统建设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功能介绍、用户界面、操作界面、分析界面、反应月均规上工业企业活跃数及总接入规上工业企业数的运行日志等关键页面截图。运营机制相关制度规范文件。 (二)园区数字化建设基础指标证明材料 涉及计算的各项指标,需提供计算原始数据及其真实性佐证材料等(如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需提供已开展数字化改造的规上工业企业清单、规上工业企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报告及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清单等)。 (三)其他证明材料 能够证明申报园区相关资质、经济状况、产业地位和保障能力的证明材料,内部编制或发布的政策文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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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指标说明
一、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
指标说明:园区内完成数字化改造(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评估报告中能力水平达L2级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占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率。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园区内开展数字化改造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100%
二、“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与服务覆盖中小企业比率
指标说明:园区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中小企业数量占园区中小企业总数的比。该类产品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载体推广,具备小规模、快速部署、轻量化和精准匹配特征,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场景化、低成本、可复制的数字化改造升级。
“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与服务覆盖中小企业比率=(使用“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与解决方案的中小企业数量)/园区内中小企业数量*100%
三、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生产性服务覆盖率
指标说明:园区内协同研发、共享制造、仓储物流共享、集采集销、数字金融等各类生产性服务覆盖的规上工业企业总数(加和去重计算),占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的比率。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生产性服务覆盖率=园区内数字化生产性服务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数/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100%
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生产性服务月均活跃率
指标说明:最近一年,园区协同研发、共享制造、仓储物流共享、集采集销、数字金融等各类生产性服务,规上工业企业月均活跃数占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的比率(有多个生产性服务系统的,取最高值)。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生产性服务系统月均活跃率 =数字化生产性服务系统月均规上工业企业活跃数/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100%
五、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政务服务覆盖率
指标说明:园区内数字化政务服务覆盖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占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率。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政务服务覆盖率=园区内数字化政务服务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数/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100%
六、园区资产数字化管理覆盖率
指标说明:园区内已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固定资产总额与园区应管理资产总额的比率。
园区资产数字化管理覆盖率=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固定资产量/园区应管理资产总量*100%
七、规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监测覆盖率
指标说明:园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应具备提供数字档案管理、产业链图谱绘制及产业运行分析等功能,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覆盖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占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的比。
规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监测覆盖率=园区内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100%
八、规上工业企业绿色低碳管理数字化覆盖率
指标说明:园区已打造绿色低碳管理系统,且提供能耗动态监测、碳足迹跟踪、碳排放核算及污染物动态监测分析等相关服务,该项服务覆盖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占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率。
规上工业企业绿色低碳管理数字化覆盖率=园区绿色低碳管理服务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100%
九、规上工业企业安全应急响应系统覆盖率
指标说明:园区内各项风险数据、应急响应资源等已接入安全应急响应系统,安全应急响应系统覆盖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占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率。
规上工业企业安全应急响应系统覆盖率=园区内安全应急响应系统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100%
十、双千兆网络覆盖率
指标说明:园区内千兆光网及5G信号有效覆盖园区范围内企业比率。该指标旨在反映园区高带宽、低延迟的网络设施建设水平,是支撑园区企业数字化应用的基础保障。
双千兆网络覆盖率=园区内双千兆网络覆盖的企业数量/园区内企业数*100%
十一、企业平均算力资源占有量
指标说明:近三个月,园区所有入驻企业可使用的算力资源总量(按标准单位折算)与园区内企业总数的比率。
园区企业平均算力资源占有量 =园区总可用算力资源/园区企业总数*100%
十二、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接入规上工业企业比例
指标说明:园区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接入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占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率。
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接入规上工业企业比例=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接入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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