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山东省大数据局印发《山东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目标提出到2026年年底,在工业制造、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建成2个左右专业化数据集;到2027年年底,累计建成50个高质量数据集。
《行动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一是打造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二是强化高质量数据集供给能力;三是发挥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多主体作用。

以下是方案全文:
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山东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高质量数据集供给能力,服务人工智能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我省产业结构和数据资源禀赋,围绕优势领域和重点场景,统筹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分类分级开发利用。
到2026年年底,在16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建成2个左右专业化数据集;
到2027年年底,全省累计建成50个高质量数据集,单个行业领域数据规模不小于1PB,形成一批典型成果,带动人工智能应用规模化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
1.科学研究。鼓励各类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汇聚实验研究、检验检测等数据,打造面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工业制造。加快推进数实融合与产业数智化转型,支持企业创新“产业大脑+晨星工厂”模式,汇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数据,面向研发设计、经营管理、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运维服务等场景打造高质量数据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农业农村。结合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发展需求,汇聚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技术、农产品市场等数据,打造面向智慧种养、数字耕地、智能农机应用和乡村发展建设治理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智慧能源。推进电力生产、传输、消费等环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汇聚能源资源、能源生产与供给等数据,打造面向智慧能源管理、清洁能源与储能应用、能源交易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能源局、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交通运输。支持智慧高速、智慧铁路和智慧港口建设,依托交通运输智慧大脑,汇聚交通规划、交通流量等数据,打造面向交通智能调度管理、铁路智能运营和维护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金融服务。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汇聚金融管理、金融业务等数据,打造面向金融风险防控、保险产品设计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医疗健康。依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等平台载体,推动卫生健康行业数据汇聚,打造面向临床辅助决策、医学影像诊断、医院管理、公共卫生、基层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国资委、省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教育教学。加快建设智慧教育平台,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汇聚课程与教学、学科与专业、教育设施、教学质量评估等数据,打造面向智能教学、互动课堂、个性化学习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教育厅)
9.商贸流通。培育打造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和数字消费场景,汇聚消费、流通、贸易、投资、广告营销等数据,打造面向新型消费、智慧商圈(商店)、数字供应链、数字贸易、广告产业分析、创意设计、品牌营销、公益宣传等场景的数字商务和广告营销高质量数据集。(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人力资源。推进“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汇聚人员信息、招聘选拔、薪酬福利、绩效考核、职业发展等数据,打造面向人力资源服务、人才培养使用、智能监管服务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1.文化旅游。推进文旅数字化转型和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利用,汇聚文物、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艺等数据,打造面向文化创意、旅游、展览、文物保护修复、文化传承、阐释传播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文化和旅游厅)
12.应急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数字化升级,汇聚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地震、洪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数据,打造面向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抢险救援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应急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气象服务。推动气象观测网、预报预测系统和气象服务平台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汇聚大气、陆地、海洋等地球系统多圈层的现场观测、遥感遥测、预报预测等数据,打造面向气象防灾减灾、气候变化、气象服务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气象局)
14.绿色低碳。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汇聚碳排放、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各环节及生态环境、土地、矿产等数据,打造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污水处理、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生态修复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公共安全。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汇聚公共安全风险预警、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社会治理与服务民生、视频监控、指挥调度等数据,打造面向智慧安防、情指行、侦查办案、智慧警务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公安厅)
16.城市治理。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汇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基准、实景三维、地理信息、不动产登记、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人口统计、交通流量、环境质量、经济指标、工程建设、建筑信息模型等数据,打造面向城市建设运行、规划实施监督监测、公共卫生、交通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基层治理、住房公积金服务等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高质量数据集供给能力
1.加强公共数据供给。建立全省公共数据“一本账”,全面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推进个人和企业“数据空间”建设,依法合规共享利用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等重点公共数据资源。建设开源开放专区,鼓励具备公益性、科研属性的数据集有序开放共享。加强数据源头治理和质量管理,推行“一数一源一标”。(省大数据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企业数据开发。支持企业整合生产制造、流通销售与供应链等数据,打造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展数据资源开发和流通利用,探索完善企业数据的权益形成、权益保护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发挥可信第三方作用,促进企业数据高效汇聚和协同利用。(省大数据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数据供需对接。组织开展“数据产品和服务推介”等市场供需对接活动,用好“数据大集”平台,促进高质量数据集供需匹配。分类制定公共数据、企业数据流通引导政策,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性数据服务,降低数据获取与应用门槛。健全数据集价格动态监测与监管体系,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数据标注产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建设数据标注基地,完善数据采集、清洗、脱敏、标注、质检等能力。引导数据标注服务与行业数据集建设需求精准衔接,推动标注能力向模型训练和应用落地延伸。(各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多主体作用
1.发挥链主企业牵引作用。围绕全省19条标志性产业链,鼓励链主企业牵头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引导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协同推进、共建共享。建立产业链数据集建设评价机制,形成可复制的行业建设模式。(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行业企业引领作用。推动行业企业聚焦优势行业领域,打造一批标杆数据集项目,带动整体建设水平提升。支持企业推进行业性数据集有序开放共享。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等协同共建高质量数据集,推动先进数据治理理念、技术工具和成熟模式转化应用。(省大数据局、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科研机构参与。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数据企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等建设高质量数据集。鼓励科研机构与行业企业共建数据标注基地、数据产业转化基地等,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统筹。省大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健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工作机制。各部门按职责落实行业指导责任,各市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建设重点和任务分工。建立省市联动的监测体系与信息报送机制,加强过程监管和质量把关。(省大数据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平台支撑。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立数据集资源目录,依托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网、山东数据交易平台等渠道,提供政策发布、技术指导、开源共享和合作交流等服务。引导建设主体建立数据集存储节点,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集的协同利用。(省大数据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政策体系。统筹运用“数字山东”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数据集建设、标注加工、示范应用,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安排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经费,引导社会资本依法有序参与。(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数据治理、人工智能和行业知识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建数据标注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提升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数据安全。落实国家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护要求。探索建立“沙盒监管”机制,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山东省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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