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加快场景培育与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湖北场景培育与应用,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湖北场景培育方案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5年1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提出要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加快推进场景培育开放,从分领域培育、分类型建设、分主体开放等方面,系统部署了场景工作。省发改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开展省内外调研,起草了《实施方案》,广泛征求相关省直单位、市场主体和行业专家意见建议,形成此文件。
二、总体考虑
(一)聚焦场景供需精准有效。以应用为导向,解决供给与需求脱节的问题,紧密对接产业发展瓶颈与社会治理难点,深挖潜在需求,引导场景设计从“有什么给什么”向“要什么创什么”转变,确保场景供给与创新主体需求同频共振,提升场景对接有效性。
(二)聚焦场景应用全面开放。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培育开放场景,推动场景资源的公平高效配置,为各类主体公平高效参与场景对接、资源配置、开放利用提供制度、资源、服务等各类保障,实现全领域、全链条、全社会开放。
(三)聚焦场景复制商业模式可持续。充分尊重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避免场景应用“政策盆景”,鼓励企业基于真实市场需求和成本收益分析,进行投资决策与技术路线选择,形成从技术开发、场景验证、市场认可、资本注入和技术迭代的全生命周期正向循环,培育出经得起市场检验、不依赖财政“输血”的商业模式。
(四)聚焦系统构建场景应用生态。运用创新思维和改革办法,敢于打破部门壁垒、产业边界、领域划分,在数据共享、跨区域协同、政策创新上提供软环境支持,协同产业链上下游、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提供全要素支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打造多层次应用场景、创新场景供给模式、提供关键要素支撑、建立评估机制、强化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展开,共提出23条措施。
第一部分:聚焦重点领域,打造多层次应用场景。对标国家场景创新重要方向和重点领域,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新领域新赛道、产业转型升级、行业领域深度应用、创新社会治理、民生等五大类20个领域,系统布置了场景培育开放的方向,打造多层次、差异化的应用场景体系。
第二部分:创新场景供给模式,促进资源高效配置。提出了培育和开放综合性重大场景、重点产业全链条开放、国有企业开放主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共建共享、特色场景开发、依托重大项目培育等六大重点供给模式。
第三部分:提供关键要素支撑,优化场景创新生态。提出了夯实数据底座、多元化金融服务、前瞻布局配套基础设施、强化人才保障、搭建场景服务平台等工作举措,提供数据、技术、金融、人才等要素支撑举措。
第四部分:建立评估机制,促进场景持续优化。提出了建立场景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规制和监管场景验证、建立场景迭代机制等工作举措。
第五部分: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场景落地见效。提出了场景征集与筛选、发布与对接、建设与测试、宣传与推广等四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发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作用。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打造公平开放市场,营造包容审慎环境。

政策原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场景培育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5〕4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加快场景培育与应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删减公开)
湖北省加快场景培育与应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决策部署,以场景创新为牵引,以规模应用为路径,系统性推动场景培育与应用,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场景应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劲动能,制定本实施方案。到2027年,实现场景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场景驱动效应充分显现、场景创新生态全面优化;建成湖北场景创新服务平台,每年为企业提供1000次以上场景服务,举办100场以上对接推广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挖掘、征集、发布1000个以上高质量场景需求,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场景,推动一批湖北场景进入国家重点场景应用目录。
一、聚焦重点领域,打造多层次应用场景
(一)新领域新赛道场景布局
数字经济领域。挖掘数据要素潜能,支持数据分析、流通、安全等技术发展,丰富数据产品与服务供给。探索元宇宙、虚拟现实在办公、社交、消费、娱乐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深化数实融合。
人工智能领域。加强人形机器人、智能终端等推广应用,加快高价值应用场景培育开放,服务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等领域需求。
全空间无人体系领域。推进海陆空无人体系应用与标准建设,发展文旅、物流、卫星服务等应用,拓展工业、农业、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领域无人体系应用,有序拓展低空经济等场景。
生物医药领域。聚焦人工智能制药、医药合同外包服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平台服务、中药材良种选育等领域。
清洁能源领域。聚焦新型能源,加快构建绿色能源体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产业转型升级场景建设
制造业领域。聚焦光电子信息、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与服务、现代化工等领域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领域,推动制造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交通运输领域。发展智能交通管理、车联网、智能调度等场景,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拓展国际航班空运转运、城市货运中转功能。
智慧物流领域。发展智慧公路、港航、物流枢纽与园区,探索物流新模式和公铁、水水、铁水智慧联运。应用仓配运智能一体化、数字孪生等技术,创新无人运输、装卸、配送、仓储等场景。
现代农业领域。聚焦设计育种、生物育种、现代农产品加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现代设施农业、智能农机装备、智慧农业等领域,加快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
(三)行业领域场景深度应用
应急管理领域。聚焦应急救援数字化场景,应用智能感知、无人救援、航空救援等技术装备,提升灾害监测预警、指挥通信、抢险救援、物资供应能力。
安全生产领域。聚焦矿山安全、施工安全领域,构建智能化矿山、智慧工地、施工动态数字孪生模型等应用场景。
智慧水利领域。推动“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水网工程建设管理、江河湖库巡查等应用场景开放,提升流域智能防洪、水网智能调度、河湖库立体空间智能监管、水利工程智能运管等能力。
林业领域。加强低空、遥感等技术融合应用,发展林草湿荒调查监测、生态治理、保护与灾害防治等场景,提升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监测巡护水平。
(四)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综合性应用场景
政务服务领域。聚焦智能预约、智能身份认证、智能审批、智能监管领域,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智慧城市领域。聚焦智慧社区、市政交通、城市智能中枢、城市运行管理领域,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乡村建设领域。开放一批和美乡村、数字乡村建设场景,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健全基层智慧治理和服务标准体系。
(五)丰富民生领域应用场景
医疗卫生领域。集成大数据、物联网、脑机接口等技术及医疗机器人等设备,创新智慧医疗、健康咨询、辅助诊断、远程医疗、用药审核等应用场景。
养老助残托育领域。拓展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服务系统、在线家庭医生等应用场景,打造科技助残、家政服务、托育照护、康复医疗等生活服务场景。
文化和旅游领域。推广数字技术应用,集成数字演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业态,建设快速通行、预约预订、智能导游、客流管理、虚拟浏览相融合的数字文旅场景。
跨界融合消费领域。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消费融合,培育互联网、5G、虚拟现实等技术应用场景。鼓励建设智慧街区、智慧商圈等体验式消费场所。
二、创新场景供给模式,促进资源高效配置
(六)培育和开放综合性重大场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前沿技术领域,协同不同区域、不同主体资源,系统性开展技术、产品、装备、基础设施、商业模式、政策制度等综合性验证,加速未来产业体系生成,推动在全空间无人体系、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等新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
(七)支持重点产业全链条开放。围绕产业行业全链条开展场景培育和开放,制定行业标准,引领行业场景创新方向,推动产业关键技术产品、配套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制度政策等集成式验证和系统化应用。强化“链主”企业地位,鼓励开放真实的生产、运营与服务场景,提供配套基础设施验证环境,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场景机会,主导形成产业链级的集成场景,协同全产业链转型升级。
(八)推动国有企业开放主业领域场景。鼓励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开放主责主业真需求、真场景。围绕社会民生重点领域,联合科技企业开展场景共创。围绕能源、通信、制造等实体经济领域,聚焦产业升级、产品创新、供应链稳定等培育和开放场景。
(九)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建协同共享场景。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加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开展联合研发、验证、应用与孵化。强化场景创新主体培育,支持企业结成“共生共创”共同体,吸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培育创新型场景,参与各类场景验证。推动高校院所为场景创新提供高水平研发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创新活动提供关键要素与专业服务,形成“共同投入、共同收益”共创机制。
(十)支持加强特色场景开发。挖掘特色资源,培育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早期验证的应用场景,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大载体开放特色场景。支持打造一批“超级场景”和“网红场景”试验区,因地制宜布局一批地方特色场景试验区。
(十一)依托重大项目活动培育开放场景。围绕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要会议活动,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大应用场景。引导铁路、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项目和运动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场景培育和开放。支持将场景创新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前期论证和规划设计环节,带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重大项目中率先应用。
三、提供关键要素支撑,优化场景创新生态
(十二)夯实数据底座。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流动和价值释放。加快湖北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打造场景数据底座,高质量提供政用、商用、民用全领域场景数据。在保障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制定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清单,有序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推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带头开放数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数据开发利用。
(十三)强化多元化金融服务。构建“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风险投资+专项信贷支持”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统筹运用省级专项资金及政府投资、贴息、采购等方式支持场景培育与应用。发挥政府基金“风险补偿”与“信用增信”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场景贷”“科技险”等多样化工具,吸引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数字贸易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及ABS、并购重组、上市等方式,为场景项目规模化应用注入资金活水。
(十四)前瞻布局配套基础设施。在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建设中前瞻性布局数字基础设施与应用场景载体,打造一批场景创新试验区,集中配套政策措施,为智慧交通、无人配送等复杂场景提供集成化测试环境和落地条件。围绕脑机接口、具身智能、6G等前沿领域布局一批小试中试基地平台,提供场景创新“概念验证场”。
(十五)强化人才保障。加大“场景驱动型”人才引育力度,重点引育复合型高端人才。鼓励“揭榜挂帅”与“柔性引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入股、兼职创新等方式深度参与场景项目,赋予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资源调度权。
(十六)搭建场景服务一体化平台。依托省科创供应链平台建设场景创新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场景发布厅”。鼓励政府机构、企业、高校、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入驻平台,集聚供需两端多元主体。分类构建数字经济、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多层次主题场景库,推动场景集约化展示利用。打造多渠道传播矩阵,利用数字孪生等技术构建虚拟展馆,同大赛、展会等活动一体化融合推介。
四、建立评估机制,促进场景持续优化
(十七)建立场景评价指标体系。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从技术先进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广价值等维度建立场景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场景清单+需求清单+能力清单”三张清单管理模式,定期评估、动态优化场景建设和支持政策措施。
(十八)开展规制和监管场景验证。发挥场景在各类改革试点中验证制度政策、管理规则、监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持续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在特定场景下开展监管验证测试。通过场景创新检验验证,为制度改革提供实践依据。
(十九)建立场景迭代机制。按照“竞争择优、高效迭代”的原则,持续优化场景设计和实施方案,通过“赛马机制”,培育更多高价值场景,完善场景退出机制,梳理总结场景知识库和案例集。
五、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场景落地见效
(二十)加强场景征集与筛选,实现高效供给。分领域制定场景遴选标准,通过“自上而下”征集发布和“自下而上”申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对场景进行筛选和优先级排序,常态化征集、遴选、发布场景创新“三张清单”和标杆案例。
(二十一)加强场景发布与对接,实现精准匹配。实行“月度发布、季度推介、年度评选”制度,滚动更新清单和案例目录。依托现有高规格会议活动平台,举办场景创新竞赛,实现“有会有展必有场景”。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行业协会等举办场景开放日、场景沙龙等活动,推动场景精准对接、高效匹配。
(二十二)加强场景建设与测试,实现有效验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场景实验室,开展前沿技术场景创新试点。发展场景咨询、场景设计、场景测试、场景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传统服务机构拓展场景创新服务业务。
(二十三)加强场景宣传与推广,实现标杆引领。每年遴选一批典型案例和最佳实践开展宣传推介。建设一批场景展示中心,全方位展示场景推广价值。承办全国性场景创新活动,擦亮场景创新“湖北名片”。
六、保障措施
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协调解决场景培育应用中的重大问题,分领域制定政策措施,推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首购首用,促进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形成工作合力。打造公平开放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场景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各类主体公平高效参与场景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推动场景资源全领域、全链条、全社会开放。营造包容审慎环境,建立“沙盒监管”机制,探索场景使用权、收益权等权益分配机制创新,强化场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对新技术新产品依法依规实施“包容期”管理和柔性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