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各试点地区在实施方案中都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作为重要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此次批准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10个地区是发展基础较好、经济增长支撑作用强的城市群、都市圈或者中心城市,改革基础条件较好,也具有较强代表性。下一步试点地区将围绕数据产业的哪些方面开展探索?国家数据局副局长余英在会上表示,国家数据局将结合数据产权等制度建设,支持有关政策、工程等优先在10个试点地区落地,并且将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一地创新、全国复用”。这次试点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深入探索。
一是探索更大力度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公共数据基础好、价值高,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抓手,但是也存在数据质量不高、流通不畅等问题。北京城市副中心、杭甬温、郑州等地都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作为重要任务,我们将支持试点地区加强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二是探索协同创新培育数据开发利用场景。不同行业的数据开发利用路径差异是比较大的,需要组织产业链上下游深化融合,创新探索价值释放路径。试点地区各具特色,比如,合肥有“中国声谷”,长株潭布局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成都是国家算力枢纽节点,我们将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加大数据供给,释放数据需求,挖掘一批可感可及的数据应用成果。
三是探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数据流通交易机制。数据具有易复制性、高敏感性等特征,推动数据市场建设,既要大力促进流通使用,也要防范流通中的风险。福厦泉、重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以及苏南重点城市等都将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等作为重点任务。我们将支持试点地区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新模式,建立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这些地方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各具特色,市场化配置改革需因地制宜。以下为各地具体措施:
附件:1.北京城市副中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章节
2.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章节
3.杭甬温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章节
4.合肥都市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章节
5.福厦泉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章节
6.郑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章节
7.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章节
8.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章节
9.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章节
10.成都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章节
01 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全域)
四、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九)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依托现有北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协调推进政务数据高效开放共享,完善公共数据开放、运营服务、安全保障管理。研究大数据技术、数据产品和服务、数据融合应用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十)拓展数据开发应用场景。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运输、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制定数据交易标准合同指引,出台数据交易负面清单和谨慎清单。实施应用场景“十百千工程”,推进一批以工业互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自动驾驶、智能城市感知、超高清视频应用等为重点的行业场景应用。支持能源、电力、通信、高铁、航空、建筑等领域在京央企推出一批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应用场景,推动工业互联网、智能装备制造、现场总线控制等领域企业参与应用场景建设。探索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和数据资产评估,在互联网、通信、能源等领域遴选数据基础较好的企业,将数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体系。支持数字资产交易与评估机构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开展相关业务。持续加快典型应用场景的市场化推进,强化准入政策、实施程序、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度保障。
(十一)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数据流通和融合应用。研究探索数据出境合规监管实践路径,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措施。探索建立北京市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及重要数据目录。探索建立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运用“监管沙盒”,探索建立新经济监管制度框架。
02 苏南重点城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全域)
四、加快培育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十二)加快数据开放共享应用。推动试点地区政府各部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制定数据共享交换地方标准,完善数据开放共享评价指标。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开发利用、高效服务的市场化路径,出台公共数据运营服务管理办法,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
(十三)支持培育数据市场。探索数据要素确权、赋权以及市场化定价方式,促进数据服务贸易。加强区域大数据产业合作,培育一批数据经纪商、数据服务商,加快试点地区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十四)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支持无锡市构建以物联网为核心的数字产业体系,建设车联网先导区。依托南京市、苏州市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的智慧城市大脑,建成协同服务的城市大脑集群。支持南京市、苏州市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打造跨行业跨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企业上云和工业APP应用。强化试点地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大数据标准统一、互联共享。
03 杭甬温(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全域)
四、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十三)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协同推动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数据标准化、目录编制、质量管控、异议校核等制度,探索公共数据资产评估和数据资产凭证等制度。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数据协同共享。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利用,向社会提供脱密、脱敏处理后的高价值公共数据资源。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十四)推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探索推进社会数据开发利用管理,鼓励创建行业重点数据资源目录、标准及应用规范。鼓励采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汇聚融合、深度开发。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等为依托,拓展多元数据赋能场景。支持宁波市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探索工业互联网数据标准和安全标准。
(十五)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体系。探索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制度,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大数据交易。探索推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航物流、油品能源、商贸等行业数据流通。培育数据运营经营主体,加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涵盖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等全链条的数据产业服务体系。推动建立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数据流通开发多元治理体系。
04 合肥都市圈(安徽省合肥市全域,芜湖市无为市,淮南市寿县,马鞍山市含山县,安庆市桐城市,滁州市定远县,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
四、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十二)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形成统一的系统清单、数据清单、需求清单,打造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编制公布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并动态更新。在安全可控前提下,依法合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建立健全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
(十三)完善数据产权服务体系。发挥安徽省数据交易所枢纽作用,推进数据流通交易,建设合规高效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发挥数据产业促进、交易技术创新、数商生态合作等功能,打造全国一流、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探索智能语义搜索、数据追溯等技术应用,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量子加密等技术,提高数据流通交易效率,保障数据流通安全。
(十四)打造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运输、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信用建设、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推进工业互联网赋能增效,为各类中小企业精准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在金融、交通、物流、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创新产品服务,打造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开放的创新生态。完善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集群。支持建设中国声谷。深入推进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区块链创新应用。
05 福厦泉(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全域)
四、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十二)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支持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共享应用交通运输、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领域与民生产业紧密相关的数据。指导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发布和数据供给服务保障,支持建设综合性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和公共数据“网上超市”,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支持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探索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深化公共数据应用创新,强化公共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使用监管制度。
(十三)建立统一有序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探索数据要素交易范式,提供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支持制定数据交易管理规则,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数据定价规则、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指导建立数据标准、质量评估、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流通服务等市场运营体系。建设两岸融合发展“数据港”、“数据门户”,在厦门市建设国际数据枢纽港,推动国家部委数据回流共享。构建多元共治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
(十四)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推动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构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指导构建个人信息和企业非公开数据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完善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支持建立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强化全链条监管。探索便利安全的数据流动方式。探索加强数据安全监督检查的有效方式,加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数据安全执法流程和规范。
06 郑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全域)
四、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十二)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支持建设郑州市数据基础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依托国家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持续完善社会信用、城市运行、公共服务等主题库建设,承接国家部委、省级政府数据回流。优先推进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十三)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支持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制度以及数据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凭证生成、存储、归集、流转、应用全流程管理。制定数据保存、转移、去识别化、再识别、再转移限制等规则标准,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分类利用,在具备条件的领域实施敏感数据和非敏感数据等清单化管理。确定数据交易主要监管部门及其监管的依据和职责范围,做到“责任可追溯、过程可控制、风险可防范”。
(十四)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发挥领军企业和行业组织作用,创新重点领域数据应用场景。支持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算力产业。统筹推进边缘计算、数字孪生、区块链等共性技术市场化应用,培育一批数字产业链和数字产业集群。探索建立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强化全链条监管。构建云网数一体化协同安全保障体系,运用可信身份认证、数据签名、接口鉴权、数据溯源等数据保护措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强化对算力资源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
07 长株潭(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全域)
四、加快探索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十一)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开发利用。制定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支持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依法依规推进公共数据采集标准化。探索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定向开放、授权开放等制度,推进长株潭数据共建共享。优先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教育、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资产化管理,探索公共数据资产凭证生成、存储、归集、流转、应用全流程管理。
(十二)打造中部地区数据枢纽。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支持长沙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探索制造、能源、版权、民政、税务、政务等领域“区块链+”应用,加强区块链底层技术创新,培育区块链产业生态,探索区块链标准体系建设,支撑规模化生产级的跨链数据交换。支持开展数据确权探索,根据数据性质分类确权赋权。
(十三)加快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发挥领军企业和行业组织作用,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工程机械、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推进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湖南(长沙)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加快北斗产业发展和规模应用。推动长株潭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探索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探索中非数据跨境流通。
08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全域)
四、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十二)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支持建设省市一体化“一网共享”平台。全面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探索公共数据资产化管理。探索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完善“开放广东”平台,优先推进企业登记、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十三)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支持探索数据要素标准化,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推广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运输、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推动建立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深化全球溯源中心应用,推动“区块链+政务服务”创新应用。
(十四)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支持制定省市两级各部门及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加强数据隐私保护,完善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支持探索设立公益性的个人数据服务机构。建立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运用可信身份认证、数据签名等数据保护措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强化对算力资源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支持探索建设数据平台存储国家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探索跨境数据流动监管方式。
09 重庆市(重庆市全域)
四、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十三)加快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体系建设。探索数据要素交易范式,开展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数据资产管理等综合配套服务。探索数据确权、数据交易规则、市场化定价方式,发展数据经纪、合规性评审、数据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中介服务,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依法打击黑市数据交易、大数据杀熟等数据滥用行为,优化数据市场流通环境。
(十四)完善公共数据流通规则。推进公共数据归集整合、有序流通和共享,在数据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动税务、铁路等公共数据常态化共享。规范数据开放渠道,优先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创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式,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开发利用、增值收益”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公共数据产品入场交易。
(十五)建设数据要素平台。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高标准建设重庆数据中心集群,探索实现与其他枢纽节点间的双边调度,积极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在智能(网联)汽车、交通运输等领域探索开展数据资源、资产等登记,稳妥开展数据资产化服务。建设车联网先导区,统筹建设智能汽车大数据运控基础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域及行业分中心,强化工业大数据汇聚。加速区块链产业集群发展。聚焦超高清视频、云计算、远程教育、国际物流等场景,深化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应用,通过技术手段满足重点企业、研发机构、高校等合规跨境通信需求。
10 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全域)
四、促进数据有序高效流动(十一)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和安全保护等制度体系。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及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优化集群多元算力结构,构建安全管理体系,与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做好衔接。
(十二)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公共数据归集整合,打造统一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构建良性循环、动态更新的一体化数据治理体系。加强公共数据共享,促进数据供需对接,推进常态化数据回流,服务智慧蓉城应用场景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数据开放,积极推动交通运输、气象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探索开展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形成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数据运营服务体系,构建一批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典型场景。
(十三)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引导社会数据规范获取,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推动社会数据流通交易,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资产化服务。营造社会数据消费生态,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商业数据流通、跨区域数据互联、政企数据融合应用。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数字化转型。探索完善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建立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促进数据要素合法合规流通。
附:政策吹风地解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11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部分地区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关注——
要点速览:
● 国务院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 试点探索各类新型要素配置方式是本次改革的一个亮点。希望通过试点能够进一步打破新型要素进入行业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准入壁垒,推动更多新型要素加速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 赋予试点地区更大的土地资源管理自主权,支持这些地区依据人口存量和变化趋势来匹配新增建设用地。
● 聚焦先进制造业、消费新热点、民生新需求和重大工程项目,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加大试点地区岗位挖潜扩容力度。
● 深入推进技术市场改革,支持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的技术市场体系。
开展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国务院批准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10个地区,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江苏苏南重点城市、浙江杭甬温、安徽合肥都市圈、福建福厦泉、河南郑州市、湖南长株潭、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四川成都市。
这10个地区是发展基础较好、经济增长支撑作用强的城市群、都市圈或者中心城市,改革基础条件较好,也具有较强代表性。各地区试点方案总体结构基本一致,但具体改革措施因地制宜,各有侧重。
试点方案自批复起实施2年时间,预计2027年完成试点任务。
此次改革试点是深入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举措,具有试点地区范围广、要素领域覆盖全、试点举措任务实、全国示范意义强等特点。
聚焦要素市场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在技术要素方面,着力推进技术协同创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重点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创新等问题;
● 在土地要素方面,持续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改革、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点解决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等问题;
● 在人力资源要素方面,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提高人才集聚能力,重点解决人才畅通流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问题;
● 在数据要素方面,加快拓展数据开发应用场景,重点解决数据价值实现与高效应用等问题;
● 在资本要素方面,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重点解决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问题;
● 在资源环境要素方面,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重点解决市场机制建设等问题。
● 此外,试点围绕支持新业态新领域发展等提出具体工作安排,解决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要素保障不足等问题。
支持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的技术市场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
将重点围绕“建机制、搭平台、优生态、促开放”,深入推进技术市场改革,支持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的技术市场体系。
● 建机制方面,重点是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则,为技术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 搭平台方面,重点是推动各地区、各领域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促进数据跨平台流通。
● 优生态方面,重点是促进资源要素协同,形成共建共享生态。加强技术要素同资本要素的协同,支持地方探索推进技术资本化,创新开发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
● 促开放方面,重点是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大力发展国际技术交易。
赋予试点地区更大的土地资源管理自主权;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闲置土地
自然资源部:
部分试点地区的探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 在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的土地资源管理自主权,支持这些地区依据人口存量和变化趋势来匹配新增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 在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方面,建立健全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市场供应体系;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和清单管理制度,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模式供应;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完善产业用地“亩均论英雄”的综合评价政策体系。
● 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方面,细化完善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和主动退出;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鼓励经营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聚焦先进制造业、消费新热点、民生新需求和重大工程项目,加大试点地区岗位挖潜扩容力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增机会”
聚焦先进制造业、消费新热点、民生新需求和重大工程项目,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加大试点地区岗位挖潜扩容力度。
● “强服务”
推动试点地区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促进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
持续深化社保经办服务,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动更多的社保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
健全试点地区博士后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外国专家保障机制,推进外国人才服务保障和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
● “优环境”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引导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 “提能力”
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面实施“新八级工”制度。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牵引,高质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
增强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
● 围绕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设立了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消费和养老再贷款等。
● 通过绿色再贴现、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估等手段,强化对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发展的激励。
● 新增10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更好支持相关领域的融资。
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国家数据局:
这次试点将重点围绕更大力度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协同创新培育数据开发利用场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数据流通交易机制三个方面深入探索。
● 支持试点地区加强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 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加大数据供给,释放数据需求,挖掘一批可感可及的数据应用成果。
● 支持试点地区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新模式,建立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围绕新型要素配置、服务业领域改革等部署一批重点改革试点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本次围绕新型要素配置、服务业领域改革等部署了一批重点改革试点任务,支持试点地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进一步深化探索、积累经验。
● 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方面,试点探索各类新型要素配置方式是本次改革的一个亮点。要探索形成新的市场和配置规则,增强新业态新领域要素保障,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希望通过试点能够进一步打破新型要素进入行业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准入壁垒,推动更多新型要素加速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 深化服务业领域要素保障方面,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扩消费的重要举措,但目前仍面临着各类要素供给保障不足等问题,要坚决破除制约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标准、更高品质、更加便利、更加丰富的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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