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围绕政府“服务、治理、协同”三大业务领域,构建“整体协同、平台驱动”的业务架构

2022年1月26日,《汕头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发展目标、总体架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

一、规划目标

到2025 年,汕头“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数字底座“一体赋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的数字政府发展新格局,为汕头大力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架构

  在管理架构上,在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组织管理体系框架下,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运作高效、整体推进的全市数字政府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我市“统一领导、统筹管理、专业运营、智库支撑”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管理模式;在业务架构上,围绕政府“服务、治理、协同”三大业务领域,构建“整体协同、平台驱动”的业务架构;在技术架构上,完善以“集约共享、数据赋能”为特征,构建“全省统一系统平台+全省统一系统应用+本市特色应用”的汕头市数字政府技术架构;在数据架构上,构建上联省级、下通区(县)级的省、市、区(县)一体化、服务化数据架构,实现跨层级、跨业务、跨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融合;在安全架构上,统筹数字政府发展和安全,统一安全管理机制,以安全技术体系为支撑,以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为保障,构建数字政府安全防御体系;在关系定位上,厘清与省数字政府、与各区县、与市直各部门的关系,即:在省“数字政府”总体技术框架下,按照省有关标准规范,实现省、市、区(县)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

三、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强政务云、政务网和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二是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即“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一网协同”)。在“一网通办”方面,以深化政务大厅、“粤省事”、“粤商通”和“粤省心”建设为抓手,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构建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提供规范透明的公共服务;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院”、社保卡“一卡通”服务等项目建设,拓展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通过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构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新格局、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营造更加智能化、便捷化的营商环境。在“一网统管”方面,依托政务云、政务网、政务大数据中心和安全保障等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实现市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建成“1+3+5+N” 的“一网统管”基本架构,即构建“一网统管”省、市、区(县)、镇(街)、村(社区)五级用户体系和打造N类特色应用专题。在“一网协同”方面,通过推进“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推广应用、稳步推进“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地方配套建设、提升视频会议能力、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赋能党政机关数字化发展,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

  三是建立数据管理应用新模式。包括夯实公共数据管理基础、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汇聚融合与创新应用、强化数据安全保护。

  四是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体系。提出数字政府安全防护的主体对象和安全建设的核心支柱,前者包括政务云平台、政务大数据中心及政务系统应用三大部分,后者包括管理、技术、运营、监管四大安全体系。

四、实施步骤

《规划》明确2021—2025每一年的重点实施内容,2021至2022年重在夯实基础、改革攻坚;2023至2024年重在示范突破、深化应用方面,2025年实现融合创新、全面提升,完成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组织、机制、资金、人才、考核、宣传等六方面保障措施,为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保障。

六、规划亮点

  一是理顺管理机制。厘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与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范围、责任边界和任务分工:明确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是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组织推进本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在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管理体系框架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责制,设立本部门信息化管理机构,对接省、市、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的具体工作,并承担各自部门数据治理、业务系统建设、特色应用开发等建设任务及安全保密主体责任。通过理顺管理机制,明确数字政府建设上下左右的关系,确立全市各级各部门协同合力的汕头市数字政府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二是明晰业务边界。厘清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省、市、区(县)的关系定位和工作分工,通过辨析各级各部门在管理机制、公共应用系统、公共应用支撑系统、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方面与省数字政府的工作关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建设任务,确立汕头市数字政府科学可行的发展路径、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三是科学设置工作任务。主要任务贴合汕头实际,重点突出,推出汕头市首贷服务中心、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营商环境大数据平台、智慧城管、应急内涝监测系统、亚青会信息技术与通信系统等一批汕头特色应用。通过推动实施数字底座“一体赋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等四个一工程,为汕头市大力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同时,强化数据治理和数字政府安全工作要求,为汕头市数字政府建设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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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规划正文:

汕头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发展现状

第一节 建设现状

第二节 存在问题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工作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总体架构

第一节 管理架构

第二节 业务架构

第三节 技术架构

第四节 数据架构

第五节 安全架构

第六节 关系定位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推进三网融合建设

第三节 建立数据管理应用新模式

第四节 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体系

第五章实施步骤

第一节 夯实基础,改革攻坚(2021-2022年)

第二节 示范突破,深化应用(2023-2024年)

第三节 融合创新,全面提升(2025年)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完善组织保障

第二节 健全机制保障

第三节 加大资金保障

第四节 强化人才保障

第五节 加强考核保障

第六节 加强宣传推广

附件1 指标计算方法

附件2 名词解释

引言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理念,积极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政府,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抉择。

“十四五”是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时期,数字化、5G、人工智能、物联网正在推动第四次工业革命,社会进入基于信息网络的大创新、大变革时代。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深化和信息化发展的不断深入,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的“数字政府”正逐步成为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新方式、新渠道、新载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提出具有汕头本地特色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模式和整体解决方案,指导市直部门和各区(县)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实现汕头市“数字政府”建设成效位居全省前列的目标要求,为汕头大力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汕头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现状

第一节 建设现状

近年来,汕头市紧扣“数字政府”建设主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不打烊政府,致力提升营商环境,在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方面成效显著:跻身“城市数字化转型百强榜”,居粤东西北首位;连续七届入选“中国城市信息化50强”,连续三年入选“中国数字经济百强城市”,先后荣获首批“全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城市”、“广东省超高清(4K)电视网络应用试点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坚持立法引领,加强制度设计。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通过立法,规范了电子政务规划、评审以及网络信息资源、业务应用和安全系统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并确立了引进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参与电子政务项目技术评审工作的机制。“十三五”期间,我市成立并扩充了电子政务专家库,建立健全了电子政务专家库管理制度和电子政务技术咨询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制度,借助专家和专业机构的技术专长,为提高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根据各阶段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重心,与时俱进,先后出台《汕头市电子政务研究和“十三五”规划》、《汕头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汕头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19-2021年)》和《汕头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为我市电子政务发展特别是“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指明方向,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坚持高位推动,理顺机构设置。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的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组建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行政主管机构,统一负责政务服务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数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数字政府”改革工作。全市六区一县均组建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领导、上下衔接、统筹有力的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组织管理体系基本确立。成立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与运营模式,成立“数字政府”运营中心,即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冀永进

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

政务云平台建设初具规模。按照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1+N+M”的布局规划,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安全的原则,着力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逐步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化系统迁移、部署上云,为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强而有力的平台和技术支持。汕头政务云2019年完成一期建设,2020年正式投入生产,2021年开展二期资源扩容,总投入超9000万元。扩容后实现Iaas资源8820核vCPU,42000G内存,1462T存储,目前已有市委市政府、发改、住建、城管等23个部门46个系统上云。

政务外网实现100%覆盖。完成6区1县、67个镇街、1086个村居政务外网建设,实现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政务外网100%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外网格局,为党政机关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基础。

同时,5G网络、光纤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固定宽带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121.3%,光纤入户率从2015年的37.2%提升至116.9%。移动通信方面,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2.7万座,其中5G基站累计建成开通4000座,重点区域平均5G覆盖率超过99%,网络质量已达到与深圳相当的商用水平。4G基站从2015年的1万座增长至1.6万座,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4G网络全覆盖,覆盖率在全省前列。

数据中心建设不断加强。我市作为全省9个数据中心集聚区之一,已被纳入《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1-2025年)》。我市现有数据中心5个,标准机架合计9081个。其中,广东移动粤东数据生产中心是粤东地区已投产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五星级数据中心,总规划投资30亿元,投产机架7448个,上架设备数超1.6万,已获公安部等保三级备案和中国数据中心工作组五星级等多项认证。基于政务云、汕头政府在线、人社等系统业务需求,设置异地的数据容灾机房,构建两地三中心容灾备份体系,充分保障系统7*24小时业务连续性。在此基础上,我市于2020年8月开始规划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按照省统一标准,于2021年11月完成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建设,提升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高效、便捷、安全共享和应用。

三、数据整合共享有序开展

按照国家、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要求,我市积极整合信息资源,利用现有数据平台,建设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我市已经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部署工作,建成共享数据中心资源库,完成了与省共享平台级联接口联调,实现与省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通过前置服务器实现各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

同时,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负责牵头相关数据提供部门,明确数据的归集范围和格式标准,推动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依托省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原则,各部门按照数据共享流程要求编制、维护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在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和完整的基础上,做好数据挂接和系统对接工作,建立数据更新机制。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已完成部署并开通,共享数据需求100项,需求满足率100%。

四、政务服务体系持续完善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不断优化。目前我市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87%,98%以上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80%以上的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85%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即办。逐步推进完善“一件事”主题服务,先期梳理发布50类“一件事”办事指南,方便群众、企业明晰办事流程,少走弯路;当前推出一批融合了线上、线下办理的,涵盖出生、就业、创业、工程建设等17类高频服务主题的“一件事”服务,提升服务成效。探索开展政务服务“秒批”改革,先期从“自助办”、“指尖办”、“网上办”入手,推出我市第一批55个“秒批”事项清单,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市秒批秒报专区”对外服务;同时,协调推进我市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建设,2021年4月1日起,商事主体登记自助办理系统已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落地并首批实现了贸易类等行业的、对象为自然人股东的内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的无人自动审批;当前正以实现电子证照调用、数据共享、办理结果电子化的事项为目标,探索推出新一批“秒批秒报”清单。

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现有进驻单位51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939项。设置人社(社保)、财政、公安、司法、不动产、税务等6个专窗(分厅)和集工程建设、综合类等事项为一体的综合类服务大厅,推动实现市发改局等35个部门共1239个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综合服务窗口(简称“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运行模式。我市已与福建省漳州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及省内的深圳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等6个地市建立政务服务跨域合作机制,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采取线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专窗以及配置“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方式,线上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分厅建设跨域通办专栏,并开展点对点“跨域通办”,实现福建省漳州市、省内广州市、佛山市、江门市、东莞市、惠州市、清远市、梅州市、河源市、揭阳市、汕尾市等市共360多项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粤省事”政务服务线上应用持续推进。截至2021年8月底粤省事·汕头实名注册用户数累计434万,已上线928项政务服务事项(含38项特色事项),其中办理类531项,查询类397项,零跑动733项;进一步推进基层“就近办”服务,全力推进“百项政务服务进网点”合作项目。目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已和汕头建行、农行、中行、工行、农商行、交行分别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多台便民自助终端在上述6家商业银行的网点上线应用,形成24小时政务服务网点的“应建尽建、多点开花”,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使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同时,结合我市实施“千村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程,推动综合“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基层覆盖建设工作,实现“秒批”服务全城覆盖和政务服务“就近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我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率先建立。在全省率先出台《汕头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赋予服务对象评判权,评价内容覆盖范围广,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相关部门的考核与绩效评价直接挂钩,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

企业融资便利度不断提升。由汕头银保监分局、汕头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发起,汕头市银行业协会、汕头市保险行业协会和汕头融媒集团联合开发的“汕金惠企通”金融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于2021年7月29日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依托微信小程序技术手段,可实现企业贷款、投保需求一键直达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服务供需双方线上实时对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我市现有48家银行保险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推出专属信贷产品126个、保险产品73款,银行机构合计完成贷款对接194笔、金额4.8亿元,保险机构合计完成投保对接20单、承保4.05亿元;汕头市首贷服务中心于2021年10月22日正式启动,该首贷服务中心由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成立,是全省地级市首家首贷服务中心。“汕头市首贷服务中心”设置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新注册企业服务区域,进一步完善新注册企业的服务配套。该首贷服务中心采用“小前台大后台”形式,前台提供政策解读、首贷咨询、业务登记、对接、融资全流程跟踪反馈等服务,后台依托“粤信融”、“汕金惠企通”等平台将企业融资需求推送至有关银行,银行在后台承接办理业务,实现前后台受理审批无缝衔接,切实提升融资效率。

五、政务协同办公水平显著提高

大力组织推广应用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促进全市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截至2021年8月底,我市共开通粤政易帐户约7.5万个,开通范围覆盖至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管理层)和群团组织;深化“汕头政府在线”OA系统的应用。“汕头政府在线”移动办公系统已与粤政易对接,实现生活、工作“两机合一”,促进“指尖”办文“零时延”,全市公务员可在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与省内各地公务员进行工作交流,在手机端随时随地处理公文和行政审批,提高机关办文和行政审批效率。

六、数字应用效能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智慧新警务战略,以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为牵引,强化警务云工程、大数据工程、云网端工程、视频云工程四大智慧赋能工程建设,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不断强化“8+N”创新警务应用建设纵深发展,在体系构建、实战应用、警务创新等方面打造一批示范亮点;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汕头市数字城管平台,管理内容包括公共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6大类103小类城市部件,以及市容环境、街面秩序、宣传广告等6大类111小类城市事件,初步实现市政、园林、环卫、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领域的全覆盖管理。在提高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助力创文、创卫、创园等多城创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紧紧围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着力补齐短板,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应用新技术手段,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建成涵盖空气、水、污染源企业和机动车排气的立体化监测体系;推动“雪亮工程”项目建设,紧抓我市作为2020年全国公安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契机,推动整合市域社会治理所涵盖的各类行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和公共服务管理系统,为提升全市社会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供技术支撑;针对城乡内涝的问题,以解决内涝积水监测难题,提升应急联动处置时效和水平作为出发点,坚持以信息化为支撑,依托科技手段,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城乡内涝风险预警研究工作,建设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内涝监测平台(该平台被评为“汕治·善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0年度优秀案例),对城乡易涝(积水)点进行科学化、智能化监测,统一组织应急处置,实现城乡内涝(积水)的实时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处置,极大地提升了应急处置时效和水平。

七、安全防护水平不断强化

做好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网络安全制度的制订工作,先后制定机房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急管理、用户管理、外包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资产和档案管理等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强化安全技术措施防护建设和数据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对全市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和安全检查,做好数据安全防控,顺利完成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网络安全专项保障工作任务。我市2020、2021连续两年在“粤盾”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中荣获“地市优秀防守单位”称号,并在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评估中位列全省前10名。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市一盘棋的改革建设体制机制和联动模式仍不牢固,各行业、各区(县)之间数字政府发展水平不均衡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数字政府运营建设服务支撑能力远未满足本地的需求,运营运维缺乏第三方监管,“云、网、数”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仍比较欠缺。

政务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异地通办”仍需不断优化,证照共享支撑不足,政务服务办理的便利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全流程网办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集约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支撑一体化整体政府的平台系统仍有较大上升空间,除了“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外,跨部门、跨层级的大系统、大平台还比较少,缺少深度整合与共建、共享、共用。

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上云系统数量少,云资源使用率不高,政务云集约化运营管理能力尚待提升。政务外网在网络架构、网络覆盖范围、网络可靠性、安全体系、网络运维服务等方面存在设备陈旧、超过维保期,新业务支持能力不足等问题,支撑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数据中心建设及数据资源共享有待进一步加强。数据资源共享边界不清晰,数据归集与沉淀不理想,数据量不多,利用率不高,在整合互联网数据、公共服务数据、多领域行业数据方面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数据采集、汇聚、清洗、更新的标准仍不健全,政务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共享、交换、使用和销毁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办法、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有待建立健全。

数字政府整体技术架构整合升级空间大。新技术在数字政府领域的应用还不够充分,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还未广泛地在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中得到充分的验证和应用,数字政府整体技术架构仍有较大的整合、升级空间。

数字政府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边界、安全总体规划、安全机构协同联动、实战安全培训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开放、个人隐私保护、政务外网安全、政务终端安全、密码保障等技术体系仍需提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汕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汕头市发展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契机,以建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为抓手,深化汕头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现汕头市“数字政府”建设成效位居全省前列,为贯彻落实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目标,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做出汕头的贡献。冀永进

第二节 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立根固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党领导数字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全过程,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根本保证。

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企”为根本导向,紧紧围绕人民关心的政务、经济、民生、社会治理等领域,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让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惠及全社会。

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坚持“全市一盘棋”,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布局,立足汕头实际,构建上接省、下联区(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数字政府建设体系。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通过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信息服务和流程再造,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按需有序共享。

集约建设,分类推进。充分利用省市数字政府建设成果,统筹规划建设全市政务网络、云基础设施、大数据平台等基础能力支撑体系,为各区(县)、各部门提供安全稳定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准确、鲜活的基础数据服务。市一级要充分考虑覆盖区(县)级使用需求,同类系统区(县)级不再进行单独重复建设。各部门业务系统应充分考虑与“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等平台的对接,上级平台已经建设的功能,原则上各部门不再重复建设。汕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信息化发展现状,充分考虑基础设施、通用平台、全局性应用和个性化应用的轻重缓急,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制定分阶段建设目标,根据实际需求滚动推进实施计划。

自主可控,安全高效。根据国家、省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标准体系,建立管控结合的网络和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加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力度,加强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应用等全流程的安全管理,依法加大对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积极采用信创产品和服务,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数字政府安全体系。

创新引领,开放合作。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理念创新、模式创新、手段创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运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运营模式,带动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政府履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建成上接国省、下联区(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数字政府”,全面推进全市各级政府的数字化履职能力再上台阶,为汕头大力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汕头“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数字底座“一体赋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的数字政府发展新格局。

数字底座“一体赋能”。聚焦“云、网、数”,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市业务“一片云”承载、“一张网”覆盖,充分发挥政务大数据中心作用,实现跨层级、跨部门数据资源汇聚、治理、服务、流通、应用等全过程管理,打造政务数据资源汇聚整合服务的公共支撑枢纽,为“数字政府”运行提供统一、安全、稳定的基础支撑能力。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营商环境方面,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量效率。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便利化。完成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的对接任务,提升税费缴纳便利化,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模式,形成汕头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政务营商环境,打赢营商环境翻身仗。在政务服务方面,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争取更多“秒批”政务服务事项落地,拓展“粤省事”、“粤商通”服务事项,推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基层覆盖建设工作和“百项政务服务进网点”合作项目,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镇(街)、村(居)延伸,实现群众办事“不出镇”、“不出村”。

市域治理“一网统管”。积极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城市运行状态实时化与可视化、城市管理决策协同化与智能化,为各部门智能指挥调度及分析研判提供数据支撑。重点建设以“智能办税”、“智能统计分析全市经济发展信息”为主的经济调节数字化应用;以“全民健康医疗”、“互联网+救助”、“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为主的民生服务数字化应用;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智慧城管”、“智慧气象”、“智慧交通”为主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数字化应用等。初步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冀永进

政府运行“一网协同”。聚焦机关办公效能提升,党建民主法治数字化发展,推进政府机关内部协同办公能力提升,深入推进基层便民减负工作开展,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大力组织推广应用“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促进“指尖”办文“零时延”,促进全市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赋能党政机关数字化发展,优化人大政协数字化履职能力,促进司法机关应用创新,实现党建引领,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发展。

表1汕头市数字政府“十四五”发展主要公共指标

序号 类别 主要指标 现状值 目标值
1 数字化履职能力 “零跑动”事项覆盖率(%) 73.3 80
2 一窗综合受理率(%) 96.41 100
3 “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数量(件) 21 300
4 ★政务服务“秒批秒报”数量(件) 55 300
5 “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镇街覆盖率(%) 100
6 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比例(%) 57.7 100
7 政务服务“好差评”(分) 8.0 9.5
8 “粤省事”日均活跃用户数(万名) 16.5 30
9 “粤商通”日均活跃用户数(万名) 0.165 0.33
10 “粤政易”日均活跃度(%) 38.86 60
11 “一网统管”行业覆盖率(%) 100
12 数字化驱动能力 应共享的数据需求满足率(%) 100 100
13 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开放数据集(个) 154 300
14 视频终端接入大数据中心数量(万路) 0.5
15 感知终端接入大数据中心数量(万路) 0.5
16 数字化支撑能力 政务云资源算力规模(万核) 1 1.5
17 政务外网接入率(%) 100 100
18 电子证照用证率(%) 8 40
19 政府部门电子印章覆盖率(%) 100 100
20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可网办事项单点登录率(%) 97.57 100

备注:本规划列举的是数字政府主要公共指标(除标注★的指标外,均引用省数字政府规划主要指标),行业指标分别在各行业相关专项规划中明确,指标计算方法见附件1。现状值取2021年上半年数据。

第三章 总体架构

第一节 管理架构

按照“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总体原则,在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组织管理体系框架下,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运作高效、整体推进的全市数字政府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我市“统一领导、统筹管理、专业运营、智库支撑”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管理模式。

图示 描述已自动生成

图1-汕头市“数字政府”管理架构图

一、统一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构建“一把手”管理体系,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跨部门协调和统一部署,对数字政府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统筹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和公共数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区(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本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机构,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组织推进本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在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管理体系框架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责制,设立本部门信息化管理机构,对接省、市、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的具体工作,并承担各自部门数据治理、业务系统建设、特色应用开发等建设任务及安全保密主体责任。

三、专业运营。采用“管运分离”的模式,完善汕头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为汕头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运营服务和技术支撑。加强政企合作,推动有实力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参与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提升本地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服务能力。在“管运分离”模式下,理顺购买服务的模式,建立配套的项目立项、采购、服务、验收、评价等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

四、智库支持。发挥汕头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完善电子政务专家库,指导信息化项目建设,提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决策科学化水平。借助专家、研究院所和第三方咨询机构等智库力量,提高全市数字政府改革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冀永进

第二节 业务架构

围绕政府的“服务、治理、协同”三大业务域,构建“整体协同、平台驱动”的业务架构。聚焦核心业务、加大协同力度,积极对接省级统一的系统平台,开展本地化应用,不断利用数字化技术,推动业务创新和业务变革,最终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机制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目的。

图2-汕头市“数字政府”业务架构图

一、完善本地数字政府服务体系。积极衔接省系统平台,融合线上与线下办事渠道,开展省级统一“互联网+政务”的本地应用,依托全省统一政务云平台,积极拓展本地特色应用,构筑完备的“省级统一应用+本地特色应用”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企业获得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积极衔接全省“粤系列”应用平台服务,为全市企业提供一站式、智能化、精准化的服务,增强发展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区域领先。在提升民生服务方面,依托全省统一系统平台,持续推进全市教育、民政、人社、住建、交通、文旅、体育、医疗、医保、退役军人等信息化民生工程建设,推进全市公共服务在线化、城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二、健全本地数字政府治理体系。加强城市治理,整合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业务,推动形成全周期、全科式综合治理格局,提高全市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以实现精细农业、精美农村、精勤农民为总体目标,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市场治理,加强市场环境治理,提高执法效能,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共治良好氛围。加强生态治理,推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资源、水利工程以及气象等领域的管理和服务走向科学化、精细化,提升对各类生态风险的防范和治理能力。加强市域治理,依托省“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粤治慧”),实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行业的全覆盖,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精准,城市管理更加精细智能。

三、优化本地数字政府协同机制。提升政府发展决策与行业管理等业务数字化水平,着力强化以数据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创新,提升各级政府综合行政管理能力。在推进协同联动方面,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枢纽”协同能力,实现决策指挥协同、办公协同、审批协同和监管协同,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提高工作效能方面,推进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减少部门间办事的跑动次数,提高移动办公能力,为基层公务人员减负增效。在推动党群和民主法治信息化建设方面,基于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的支撑能力,支持市、区、镇街党委、人大、政协、司法等机关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强化新技术应用,提高党群数字化服务能力,优化人大政协数字化履职能力,促进司法机关应用创新,推动民主党派和群团机关向数字化转型,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的高效协同。

第三节 技术架构

完善以“集约共享、数据赋能”为特征,构建“省级统一系统搭载本地应用”的技术架构,即秉承全省系统平台“五横三纵”(“五横”分别是用户交互层、业务应用层、应用支撑层、数据资源层及基础设施层,“三纵”分别是网络安全、标准规范和运行管理)的技术架构,业务应用层挂载本地特色应用+全省统一应用,形成“全省统一系统平台+全省统一系统应用+本市特色应用”的汕头数字政府框架体系。

图3-汕头市“数字政府”技术架构图

一、用户交互层

即服务平台,面向群众、企业、公职人员等用户对象,提供统一交互服务界面、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获得感,包括“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粤政易”、广东政务服务网、“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等。

二、业务应用层

对应业务架构的划分,包括“一网通办”应用、“一网统管”应用和“一网协同”应用。

三、应用支撑层

全面对接省统一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应用支撑内容主要包括统一身份认证中心、可信证照库、非税支付平台、社会信用公共平台、数据共享平台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四、数据资源层

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统一架构下,构建完善汕头市大数据中心,包括各部门业务主题库、专题库,以及汕头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元数据管理等内容。

五、基础设施层

在省“数字政府1+N+M”的云平台架构和政务外网建设的统筹要求下,结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要求,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运营汕头本地的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政务云、政务网、使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的终端及外设设备等。

六、网络安全

参照省安全防护体系,结合汕头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的安全体系内容,从管理机制、保障策略、技术支撑等方面着手,切实保障汕头市“数字政府”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等。

七、标准规范

参照省“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结合汕头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的标准体系,开展本地的政务信息化规范建设,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引、业务流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据目录、云计算建设指引等标准和规范。

八、运行管理

包括运营管理和运维管理。运营管理包括对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绩效考核、投资效益评估、运营改善等。运维管理包括对基础设施、平台和应用系统进行维护以及相关的服务流程管理、维护服务评价,建立持续改进的服务管理体系。冀永进

第四节 数据架构

构建上联省级、下通区级的省、市、区一体化、服务化数据架构,实现跨层级、跨业务、跨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融合,支撑全市各类业务开展,挖掘政务数据价值,为政府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支持依据。

图4-汕头市“数字政府”数据架构图

一、数据源。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资源,以及社会数据资源,按照不同业务属性形成业务库,按需建设共享库。

二、数据资源池。依托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畅通省、市、县三级数据通道,按需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数据向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汇聚,形成汇聚库。按照一定规则整合形成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构建“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全市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体系。

三、数据支撑平台。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为本级部门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能力,包括数据服务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数据目录管理等。

四、数据服务。基于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提供的工具和能力,对外提供基础信息资源、主题信息资源和专题信息资源,实现共享、开放授权等服务,全面支撑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县)的业务开展和应用创新。冀永进

第五节 安全架构

统筹数字政府发展和安全,统一安全管理机制,以安全技术体系为支撑,以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为保障,打造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全周期防护能力,构建“安全可信,合规可控”的数字政府安全防御体系。

图5-汕头市“数字政府”安全架构图

一、安全合规。根据国家、广东省网络安全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具体安全需求为导向,以合规为基础考虑整体安全设计,规范做好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保障安全工作推进的统一性、一致性、有效性。

二、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组织、安全人员、责任分工、制度流程,强化安全管理和培训,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流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指导、安全监测、通报预警、监督考核力度,明确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委机要保密局等监管单位责任,建立技术平台提升数字政府安全监管的效率与能力。

四、安全运营。基于安全技术体系,提升包括安全识别、安全防护、事件响应与处置、安全分析与监测等安全服务水平,加强集中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安全运营,提供覆盖安全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

五、安全技术。完善安全基础资源、安全运营支撑以及覆盖基础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和新技术应用安全的技术手段和技术能力。

第六节 关系定位

一、与省数字政府的关系

(一)管理机制的关系。在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框架和要求下,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进全市数字政府领导机制建设,明确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框架与任务。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别发挥不同层级数字政府统筹管理职责,构建架构统一、省市联动的数字政府建设方式,推动数字政府各项改革建设任务落实。

(二)公共应用系统的关系。充分对接使用省统筹建设的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粤省心”等公共应用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

(三)公共应用支撑系统的关系。充分对接使用省统建的公共应用支撑系统,充分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地理信息、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服务,支撑全市各类业务应用建设。

(四)政务大数据中心的关系。按照省政务数据治理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完善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级联对接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级节点,向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级节点汇聚各类业务数据资源,并基于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向省级节点申请使用省级和其他地市的数据资源或数据服务,提供全市各地各部门使用。

(五)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的关系。按照省数字政府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汕头市统筹建设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汕头节点、政务外网骨干网,并与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政务外网充分对接。

二、与区(县)的关系

(一)管理机制的关系。各区(县)在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统一框架下,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下,承担本地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牵头推进本地数字政府领导机制建设,做好与本地各部门的分工协作,落实本地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责任主体关系,做好上下贯通,推动数字政府各项改革建设任务落地。

(二)公共应用系统的关系。各区(县)数字政府原则上按照省市规划、标准规范和总体框架进行集约化建设,实现基础资源共建共用、数据资源共治共享,支持各区(县)在全市统一框架下,探索建设本地区特色业务应用系统。

(三)公共应用支撑系统的关系。充分利用省、市数字政府统筹建设的公共应用支撑系统,充分应用“一网统管”基础平台,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地理信息、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服务,支撑各类业务应用建设。

(四)政务大数据中心的关系。市统筹建设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为各区(县)提供数据治理工具和数据服务。

(五)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的关系。各区(县)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务云平台,新建应用系统统一部署到政务云汕头节点,已建系统逐步向政务云汕头节点迁移。

三、与市直各部门的关系

(一)管理机制的关系。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关工作推进和部门间行政协调,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等,市直各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管理工作,是数字政府业务系统建设和保密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

(二)公共应用系统的关系。由省统筹建设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粤省心”等公共应用平台,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在市直部门的应用和推广。各部门在全市统一框架体系下,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开展专业业务应用建设或服务。

(三)公共应用支撑系统的关系。充分利用省、市数字政府统筹建设的公共应用支撑平台,各部门基于统一公共支撑平台进行项目建设。

(四)政务大数据中心的关系。市统筹建设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为市直各部门提供数据治理工具和数据服务,各部门向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汇聚业务数据资源,申请使用各级各类数据资源或数据服务。

(五)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的关系。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务云平台,新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统一部署到政务云汕头节点,已建系统逐步向政务云汕头节点迁移。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政务云

(一)健全政务云管理机制。加强政务云的精细化管理,从资源申请、使用、撤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管控,形成资源使用率的通报和考核机制,更好地支撑全市政务信息化应用。优化政务云平台运营服务,完善全市统一云服务体系、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规范,明确政务云全市各级各部门具体职责,优化服务目录、服务流程和服务资金结算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务云运营效能。加快政府各部门系统迁移上云力度,争取五年后上云率达到90%。

(二)推动市、区两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政务云平台成熟运作后,整合市、区两级已建、在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按“成熟一家、迁移一家”的原则开展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实现资源汇聚和数据汇聚。拟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统一纳入云平台资源管理,各部门通过互联网和政务外网自建系统的原则上不能购买硬件设备。

(三)提升政务云安全防护与运营支撑能力。在省一体化安全运营总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地市安全运营子平台,实现一体化安全运营服务。健全政务云基础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安全保障运维人员投入。提升政务外网边界入侵检测能力与主动防御能力;互联网网站监测服务,提供网页篡改、网页黒链、网页挂马等网页监测能力;提升威胁情报能力、攻击诱捕。提高政务云大数据中心数据可视化系统、数据加密系统、数据脱敏系统、数据审计系统等服务能力。逐步完善政务云产品的支撑能力,以满足不同行局,不同业务系统,不同应用场景的云资源需求。政务云可提供商密资源池能力,供各业务系统调用。升级政务云软硬件,可支持IPV6要求。

专栏 1 政务云强化重点项目

政务云。强化政务云 IaaS、PaaS 服务能力,为全市各单位的政务信息系统提供虚拟机服务、物理机服务、云硬盘服务等IaaS 服务数据库服务、中间件服务等 PaaS 服务,提升政务云平台安全运营水平。推动市、区两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加强精细化管理,整体提升全市政务云平台的使用率。

二、政务网

(一)加快政务外网集约化改造

推进全市政务外网IPv6改造,推进骨干网和城域网IPv6互联互通,推进IPv6互联网出口扩容,完善政务外网IPv6应用支撑能力。在网络宽带方面,结合业务需求,加快推进纵向政务外网实现万兆到市、千兆到县、百兆到镇。

(二)统一互联网出入口

按需动态优化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架构,在“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所在机房新建互联网出口,提高政务云服务能力;按需扩容现有互联网出口,加强安全监管,同时提升政务云互联网区服务能力,构建统一、安全、可靠、灵活的云政务能力输出边界。

(三)推进业务专网向政务外网迁移

有分散隔离的非涉密业务专网的市直部门,按统一规范,通过网络割接、合并等方式,将业务专网整合对接到政务外网,推动整合现有视音频专网,充分利用线路资源,减少重复建设,为数据共享及大数据平台提供网络支撑。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新建、自建专用业务网络,已有非涉密专用业务网络要逐步迁移到政务外网。

(四)建立统一运维运营管理体系

探索政务外网服务新模式,构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1+N”管理架构,构建以政务外网运营管理单位为核心技术支撑,多个服务商共同提供服务的“1+N”服务架构。建设统一网络运营平台,引入ITSM工单、精细化调度、流量分析、智能网管、网络拨测、流量控制、IP地址管理、ICP备案、运维审计、统一服务台等组件,推动本市政务外网服务向智能化升级。推进安全边界升级改造。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标准及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的政务外网建设指导文件,完善全市城域网、广域网、政务单位局域网和政务外网安全边界能力。

专栏 2 政务网络强化重点项目

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程。持续推进本地通信骨干网的扩容升级统一互联网出入口,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的整合工作,并逐步迁移到政务外网。

三、政务大数据中心

(一)强化大数据中心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按照全省统一的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推动数据资源在门户的集成、申请和管理,为各部门提供数据查询、数据申请、数据管理、成效展现等服务。强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横向连通各部门的能力,实现市、区两级数据跨域高效流转,支撑全市范围内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高效、便捷、安全共享。

(二)完善汕头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库建设

以事项为主线,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建立市级层面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推进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有序共享。完善四大公共基础信息库,持续完善自然人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空间地理信息、社会信用库和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的建设,为政务应用提供权威规范的人口、法人单位、多维度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等基础数据支撑。加强统筹规划,汕头市各部门根据行业业务应用需要,建设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应急指挥、消防救援等应用专题数据库。加大对视频资源和感知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建立健全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目录,打通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通道,支撑各部门快速构建不同场景应用,实现全市视频和感知资源共享共用。

(三)深化数据质量管理

大力提升数据质量,组织各地各部门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各部门按照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数据质量维护责任。对各部门现存的政务服务数据资源进行统一采集,并按照统一标准清晰、整合、比对,形成有效数据,促进数据质量提升。建设数据治理平台,加强数据资源产生、采集、存储、交换、加工、整合、使用、反馈等环节的管理。持续改进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我市数据治理管理架构,加强相关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数据管理、运营、监管能力,提高全市数据质量。

专栏 3 政务大数据中心重点项目

政务大数据中心应用强化工程。加快推进省政务大数据 中心汕头分节点建设,持续完善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建 设,建成包括大数据中心门户、数据服务平台、数据管理系统、数据治理工具、共享交换平台在内的平台系统,提升政 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汇聚、加工处理和开发利用能力。

数据资源库建设完善工程。分别由公安、市场监管、自 然资源、发改等部门牵头,持续完善自然人、法人单位、自 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和电子证照等基础库的建 设, 并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推动牵头业务部门持续完善各类 专题库建设,推进数据资源的整合。

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各部门按照省统一的标准规范和要 求,持续开展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结合业务需求开展数据应用,通过数据应用检验治理成效,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第二节 推进“三网”融合建设

一、推进“一网通办”,优化政府服务能力

紧扣“数字政府”建设主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不打烊政府,以深化政务大厅、“粤省事”、“粤商通”和“粤省心”建设为抓手,拓展便捷泛在的服务渠道,致力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一)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管理。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工作人员满意为目标,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管理,完善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进线下服务渠道向基层延伸,全面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限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支撑,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简化评价流程,提高群众评价积极性,加强对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主动识别、精确化解堵点和难点问题。按照省工作部署,完善省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并与好差评等系统深入融合,逐步接入各区(县)政务服务大厅数据,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线上线下精细化监管。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标准化水平,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体系和权责清单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提升阳光政务水平。

以流程优化深化为民服务。依托数据共享治理成果,不断挖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服务潜力,聚焦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一件事”和“导办”功能版块,对“一件事”主题服务开展梳理优化,逐步探索推动主题服务网办功能,实现相关服务的提质增效。探索政务服务“秒批”改革,总结“秒批”事项业务系统对接改造试点工作经验,围绕事项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多角度寻找突破口,争取更多“秒批”政务服务事项落地,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助力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深化“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应用。持续做好“粤省事”平台的宣传推广,推进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逐步深化手机移动端办事,配合有关部门向各类公共场所普及“粤康码”和健康防疫核验系统,助力信息化防疫抗疫。深化“粤商通”应用,按照省工作部署,推动“粤商通”涉企服务事项全覆盖,健全“一企一码”的“粤商码”体系,加强涉企数据的共享汇聚,打造企业电子名片,推行“码上办事”;加强“粤商通”平台运营推广力度,提升用户粘性和活跃度,努力打造具有地市特色的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粤省心”政务服务总客服,与省12345热线(“粤省心”)管理平台衔接贯通,省、市两级一号对外响应,并通过“粤省心”与国家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渠道对接,实现工单的全程电子化流转,构建统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体系。引入智能化技术,提高政务服务的智能化运营水平。

专栏 4 政务服务应用重点项目

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简化评价流程,提高群众评价积极性,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挖掘,实 现以评促改,并加强与政务服务监督平台和线下政务服务大厅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精细化监管。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根据事项标准化优化的需要,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提升办事指南的规范性和易懂性。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四免”和“秒批”。

“粤省事”。持续推广“粤省事”平台,实现实名注册用户数、服务事项覆盖面和服务功能持续提升。拓展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的应用,通过普及“粤康码”助力信息化防疫。

“粤商通”。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优化服务体验,上线更多具有地市特色的关联服务。做好“粤商码”赋能应用,提供更精准化的推送服务。

“粤省心”。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完善知识库共享及更新,引入智能化技术,提高智能应答能力,打造线上线下全渠道服务“总客服”。

(二)提供规范透明的公共服务

构建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汕头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按国家和省统一的标准,建设我市全员人口数据、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完整数据库,并建设和完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决策分析等应用信息系统,实现全民健康信息的业务协同和共享,形成覆盖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互联网+救助”。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救助数据共享共用系统,强化部门、群团组织间协同联动,推动救助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完善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数据信息。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推进社会救助申请“一证一书”(即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改革,拓展系统功能,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维护广东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发挥智能化手段在流浪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

专栏5 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汕头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覆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行业管理、疫情防控、健康服务、大数据挖掘、科技创新等业务应用服务体系,实现汕头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汕头市各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支持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共用共享的良好格局。

“互联网+救助”。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和广东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

(三)拓展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

推进“互联网+教育”。开展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工程,聚焦课程、教学、评价、治理等环节,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推行“无感式”、“伴随式”课程与质量监测。建设基于移动终端、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学习环境和学习空间,以网络学习空间为纽带贯通学校教学、管理、评价等核心业务。参与国家和省教育大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汕头教育云平台为基础,构建以课程化资源为主体的本地特色数字教育资源,形成多元共建、开放共享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和服务机制,构建“互联网+教育”新形态。

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根据国家、省建设互联网医院的有关要求,支持已建成“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机构完善互联网医疗业务应用,着力协调“互联网医院”与医保对接。“十四五”期间,政府将通过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逐步向全市二、三级医院推广和部署应用。

完善社保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社保卡向“市民卡”转变,2025年实现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550万以上,常住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加强社保卡线上线下综合应用,实现以电子社保卡为载体的线上线下公共服务渠道,电子社保卡签发率力争达到70%。加快第三代社保卡的发行和应用,推进社保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医购药、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智慧城市等居民服务和政务服务领域“一卡通”应用,推动多领域民生服务功能整合集成到社保卡,实现跨部门、跨业务和跨区域应用。

加快“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发展。借助主题库和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信访管理、应急救助、走访慰问、双拥工作、一站式服务等数据,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主题库和综合管理平台的作用,提升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和水平。

专栏6 民生服务重点项目

“互联网+教育”。健全覆盖市、区、校三级体系的教育考试管理服务平台,完善招考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考试组织管理水平。提升教育信息化支撑教育政务服务、业务管理、师生管理和教育决策的能力,深化教育治理创新。

互联网医院平台。实现实体医院与线上医院的互联互通,完善互联网医疗业务,逐步向全市二、三级医院推广和部署应用。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的高质量与一体化,使群众看病就医更便捷。

社保卡“一卡通”项目。不断拓展社保卡功能,推动社保卡在更多领域的应用,真正实现社保卡的“一卡通”功能。

“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借助主题库和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信访管理、应急救助、走访慰问、双拥工作、一站式服务等数据,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主题库和综合管理平台的作用,提升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和水平。

(四)营造更加智能化、便捷化的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开办全环节、全链条审批联动,提升商事登记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按省部署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提升涉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与此同时,推进审批系统升级改造,推进我市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建设,拓展“商事登记”在自助终端的应用。

构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新格局。以数字政府公共支撑平台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系统,加快推进汕头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联通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和各行业监督系统,完成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的对接任务。

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化水平。继续推广“汕金惠企通”小程序、汕头市首贷平台、广东省中小微企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粤信融”),并以此为契机,促进调整产品结构,提升服务效率,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更好地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汕头大力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对接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对接省数据中台,通过省级平台与业务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按三级等保标准建设,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模式。

专栏7 营商环境优化重点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加快推进汕头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联通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和各行业监督系统,完成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的对接任务。

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继续推广“汕金惠企通”小程序、汕头市首贷平台、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粤信融”),解决企业、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对接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对接省数据中台,通过省级平台与业务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按三级等保标准建设,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模式。

二、推进“一网统管”,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充分依托市级政务云平台、政务网、政务大数据中心和安全保障等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市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建成“1+3+5+N”的“一网统管”基本架构,具体为:

——夯实全市一体化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完善政务云平台、政务外网、政务大数据中心、公共支撑平台、感知体系、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等,支撑构建“一网统管”技术体系。

——建设省、市、区(县)三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为各应用专题建设和接入提供标准、灵活、开放的支撑能力。原则上在省、市两级部署,指导各区(县)按需对接,实现省、市、区(县)三级平台联动。

——构建“一网统管”省、市、区(县)、镇(街)、村(社区)五级用户体系,创新“一网统管”管理模式。

——打造N类特色应用专题,围绕各层级、各行业治理场景和需求,不断创新治理模式和治理手段。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紧抓我市作为2020年全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契机,深度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动整合市域社会治理所涵盖的各类行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和公共服务管理系统,拓展开发社会治理领导功能应用,为提升全市社会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加大“粤平安”推广应用力度,加强与和谐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等方面信息的互通共享,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实现社区管理全面感知、高效协同;推进平安汕头建设,构建“智慧新警务”平台,以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为牵引,强化四大智慧赋能工程建设,在体系构建、实战应用、警务创新等方面打造一批示范亮点;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依托汕头市数字城管平台,构建全市城市管理一网、一图、一库、一台、N个业务系统的“4+N”智慧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城市管理的有效决策支持,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公众服务能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围绕应急感知、应急调度、应急决策、应急响应等方面,通过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构建联创共享的应急管理信息化新生态,形成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服务的应急管理信息化新格局。

建立汕头市社会治理专家库。成立社会治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社会治理领域政策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中的智库作用,为汕头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进一步提高汕头市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全面推广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应用。依托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提高数据的协同应用,实现行政许可、检查、处罚、强制、信用记录全流程管理,强化交通运输市场违法预警、执法及信用数据的协同应用,实现违法发现智能化、证据采集自动化、业务基础统一化、执法监督标准化、信息服务人文化。

建设汕头市营商环境大数据平台。依照分层次、模块化的方式推进营商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归集全市营商环境数据,构建营商环境指标事前、事中、事后的电子监控平台,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开设对外服务宣传窗口,整合宣传各部门政策措施,促进政策承诺有效兑现;建立常态化的政企线上沟通渠道,强化舆论监督,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信息,协调准确解决方案;构建多维度营商环境评估模型,建立横向、纵向评估体系,为加快汕头市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决策支撑。

构建“智慧住建”大平台。组织建设汕头市工程建设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平台,分三期完成。其中,“十三五”期间已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将建设二期、三期和“智慧住建科学决策驾驶舱”项目,逐步完善住建局内其他专项业务系统设计、建设,实现全局业务信息化全覆盖、业务监管全协同、业务监管服务一体化,为领导决策构建一站式监管大数据看板,形成一套完整的智慧住建大平台。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智慧司法”建设。建设“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本地化部署以及推广运用项目。覆盖汕头市、区(县)、镇(街)三级执法部门的综合性执法信息平台,支撑市、区(县)执法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部门实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类执法权力的全过程信息化、数字化网上办案,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和高效利用。推进智慧戒毒信息化体系建设,构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格局。

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应用。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统一建设的食品、药化械、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信用和网络交易、广告等监管监测平台,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药品智慧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分析、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检验数据分析、网络交易行为监管以及广告监测。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电子化和自动留痕。

建设汕头市应急内涝监测系统。采用科学有效的办法及时监测、预判频发极端天气现象、雨季对我市带来的暴雨防汛影响,减少城市内涝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交通、电力、通讯、网络传输、水源等产生的次生灾害,提高网络人员第一时间知情、处置能力,做到第一时间排涝,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直接、实在的安全感。

推进“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汕头分平台建设。依托“粤治慧”平台向“粤平安”应用进行综合态势、指挥调度、协同联动、监督管理等方面赋能。依托市政务云平台,融合政务领域和政法数据资源,构建全市统一地址库,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实现平安建设数据的全信息空间集成。建设“粤平安”数据资源专区及相关专题库、主题库,实现数据资源下沉,分级、分类、分块使用,对全市各类政务应用和平安应用建设提供支持。

推进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整合。充分整合“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等建设成果,进一步构建完善我市数字政府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体系,集约化部署推进“全市一盘棋”视频深度应用。建立完善数字政府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基础视频资源目录,实现全市视频监控资源的共享共用。

加快“智慧城管”建设。围绕从“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转变的目标,以健全城市管理体系、推动数据共享、推进城市智能管理、实现服务便民为重点,全面实现城市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全覆盖,集成城市管理已建信息系统,提升专项管理应用支撑能力;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运用,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智慧化水平,构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于汕头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与其他部门的城市管理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对城市管理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提高数据价值;基于汕头市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构建管理、服务、执法和决策的中枢系统,打造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汕头市“智慧城管”平台,实现城市管理和执法的标准化、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

深化“互联网+气象”应用。深化“互联网+气象服务”行动,大力推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气象服务融合创新,打造基于影响的融入式行业气象服务体系,建立“智能适需型”气象服务新模式。

建设市级“互联网+气象安全平台”,提高我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应急保障服务和综合监管能力,建设气象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服务和监管无缝对接。

完善“智慧水利”平台。建设智慧水利视频监控平台,在水利重点区域安装监控,实时了解水利工程情况,保证水库、防洪堤安全渡汛。目前在汕头市区域内各个水利重点区域建设25个固定监控点,分别部署在中型水库、大型桥闸、重点堤段等重点水利工程,具备高清视频监控及夜视功能,同时集成流媒体管理系统,图像处理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等,实现对水利工程监控。“十四五”期间,将对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调整,保证系统发挥效能,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渡汛。

实现“智慧水务”管理。以2021年汕头市民生十大实事“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提压改造”项目为契机,启动二供泵站管理平台建设。同时,建设管网漏损分析系统,对全市供水管网进行科学分区监测,实现精准定位破漏严重区域,为漏损管理提供数据决策。

构建“智慧消防”新生态。省统筹建设,以消防实战指挥系统为核心,围绕灾情预警、力量调配、作战指挥、战勤保障等战力关键要素,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智能辅助、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实战指挥体系。加强消防物联网设施、设备建设和应用,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消防监管模式。

构建汕头亚青会信息技术与通信系统。围绕“标准统一开放、技术先进适用、资源有效整合、信息高度共享、软件系统关联”的建设目标,以竞赛为核心,采用“1241”的一体化建设架构,统筹建设“一云、二网、四应用、一中心”,包括:搭建绿色集约、弹性扩展的云计算中心,构建有线(AYGIS专网、ADMIN专网、转播专网、互联网)和无线(WIFI)两大核心网络,建设赛事成绩系统、赛事管理系统、赛事支持系统和公众服务系统,建设亚青会主运行中心(MOC)系统,为竞赛提供全程信息化服务、IT基础设施和通信网络支撑保障以及各类信息及网络安全保障。将汕头亚青会办成一个“安全稳定、成熟先进、满足需求、体现水平、展示亮点”的综合性、国际性的赛事活动。冀永进

专栏8  “一网统管”重点项目

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构建以大数据、新技术应用为基础的交通智能综合执法框架,逐步升级完善基础设施和系统功能,以实现汕头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移动化、数据化,切实提升汕头市交通综合执法效率和质量。

汕头市营商环境大数据平台。归集全市营商环境数据,构建营商环境指标事前、事中、事后的电子监控平台,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智慧住建大平台。以“数字住建”为依托,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进行顶层设计,整体构建服务市、区两级的工程建设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平台。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本地化部署以及推广运用项目。覆盖汕头市、区(县)、镇(街)三级执法部门,支撑市、区(县)执法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部门实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类执法权力的全过程信息化和数字化网上办案。

“智慧戒毒”。加强基础设施、安全防范系统、物联感知平台和综合应用及智慧应用建设,形成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格局,推进智慧戒毒信息化体系建设。

汕头市应急内涝监测系统。对城乡易涝(积水)点进行智能化、科学化监测,统一组织应急处置,实现城乡内涝(积水)的实时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处置,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汕头分平台。以省“粤平安”建设工作方案为指导,结合本地情况,统筹“粤平安”汕头分平台建设,统筹和推动本地特色的“粤平安”创新应用,提升本地平安建设水平。

“智慧城管”。建设基于“数字城管”向“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转变,最终作为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汕头市“智慧城管”平台,扩大及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强数据治理,实现城市管理数据赋能;搭建“1+1+3”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的“大城管”格局;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全局应用、数据共享、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城市管理模式。

“互联网+气象”。大力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与气象服务融合创新,建设市级“互联网+气象安全平台”和气象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提高我市气象安全应急保障服务和综合监管能力。

“智慧水利”。建设智慧水利视频监控平台,在水利重点区域安装监控,实时了解水利工程情况,保证水库、防洪堤安全渡汛。

“智慧水务”。利用物联网,运用大数据实现生产远程管控、管网智能管理、水质在线监测,实现管网、工程、抢修、客服联动的信息化管理。

“智慧消防”。围绕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政务服务、应急通信五大主题应用域,构建全业务覆盖的“智慧消防”新生态。

汕头亚青会信息技术与通信系统。以竞赛为核心,采用“1241”的一体化建设架构,统筹建设“一云、二网、四应用、一中心”,为竞赛提供全程信息化服务、IT基础设施和通信网络支撑保障以及各类信息及网络安全保障。

三、推进“一网协同”,提高政府运行效能

(一)推进“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加大“粤政易”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推进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领导带头、应用皆用、全员激活使用”的原则切实做好粤政易平台在本单位(本区(县))、本系统及下属机构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已开通账号100%激活,已激活账号每天均通过电脑或手机至少登录一次,切实提高平台应用的日活率。

(二)稳步推进“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地方配套建设联通“金审工程”三期广东省审计大数据中心、审计综

合作业平台、审计数字化管理平台、综合服务支撑系统等,利用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

(三)提升视频会议能力

充分利用“粤视会”平台的分级管理和互联互通能力,实现省、市两级部署。进一步提升现有视频会议能力,配备基础软硬件,实现与“粤视会”平台互联互通。

(四)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分级管理、网站内容保障。开展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季度通报及年度考评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日常监测,每月分别下发《汕头市政府网站检测报告》、《汕头市政务新媒体检测报告》,落实各单位核查、整改,限期反馈整改完成情况;每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出台汕头市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协调考评机构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并落实各单位配合做好自评、复核等工作,做好考评结果上报。

(五)赋能党政机关数字化发展

赋能“数字党建”建设。通过“数字党建+”,探索党建创新。通过建设网上党校、学习书院等多功能党建学习场所,实现线上定制课程、线下签到学习、系统积分考核的学习闭环,将学习教育和党建宣传融入碎片化空间,丰富党建空间的内容效果。打造“数字党建+生活”,开设生活服务专题,将党建融入群众生活,在各办公区楼宇、大厅设置多媒体终端,打造“党建屏”,实现宣传教育内容和服务信息的全天候轮播推送,营造了“党建大课堂”的良好氛围。

赋能“数字政协”建设。根据省政协部署,汕头市政协作为全省“数字政协”5个试点单位之一,主动开展“数字政协”试点推广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数字政协”平台第一期建设,将围绕突出本地工作实际需求、突显本地履职工作特色亮点,进行系统个性化改造,推进“数字政协”平台第二期和第三期建设,提高政协信息化水平。

赋能“数字政法”建设。2022年9月底前,依托数据治理体系,搭建数据模型,强化研判分析和风险预警能力,完成市、区(县)、镇(街)、村(社区)四级研判分析、全景视图、平安指数等应用建设。建立平安汕头指数,分级呈现平安建设成效和社会平安总体情况;2022年12月底前,按照“物理连通、逻辑强隔离”模式,针对政法各单位分别开设互相隔离的专有业务平台,通过逻辑隔离数据交换区实现政法单位间的互联互通,稳步推进政法网与政务外网联通融合,打通政法系统与“数字政府”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通道,将“数字政府”的共享数据和脱敏后的全省政法共享信息相互推送调用,为政法各单位、其他市直单位、企业、群众等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服务和应用。

赋能“智慧法院”建设。“十四五”期间,积极配合省高院,推进智能协同应用体系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体系、审判办案体系、智慧执行体系和智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辖区法院诉讼服务网和移动微法院,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流程、智能化的电子诉讼服务。积极配合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省级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业务全流程数字化、网络化。

赋能“智慧检务”建设。深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远程提讯系统、“汕头微检察”微信小程序、12309中国检察网等应用,利用专业信息化手段深入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推进中国检察听证网、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案件办理业务流程规范透明,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

专栏 9 “一网协同”重点建设项目

"粤政易"。加强平台推广应用,持续提升平台的日活率,为全市各级公职人员移动化处理非涉密公文、审批文件、 学习培训、沟通交流等提供便捷化支持。

"金审工程"三期项目。联通"金审工程"三期广东省审计大数据中心、审计综合作业平台、审计数字化管理平台、 综合服务支撑系统等,利用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平台日常运维、监测、通报及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资源优化整合、数据互认共享、服务便捷高效的水平。

“数字党建”。不断丰富平台的内容,将党建融入群众的生活和学习中,探索党建创新。

“数字政协”。以汕头市政协作为全省“数字政协”5个试点单位之一为契机,围绕本地工作实际需求和履职特点,进行个性化改造,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

“数字政法”。打通政法单位间的数据壁垒,稳步推进政法网与政务外网联通融合。完成市、区(县)、镇(街)、村(社区)四级研判分析、全景视图、平安指数等应用建设。

“智慧法院”。借助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省级平台、辖区法院诉讼服务网和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进一步推进业务全流程数字化、网络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智能化的电子诉讼服务。

“智慧检务”。利用专业信息化手段,深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远程提讯系统、“汕头微检察”微信小程序、12309中国检察网等应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第三节 建立数据管理应用新模式

一、夯实公共数据管理基础

(一)健全公共数据管理机制。根据《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采集、汇聚、共享、使用、管理等要求。探索建立市、区(县)两级政府及部门首席数据官制度,推进公共数据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公共数据管理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评估。

(二)建立公共数据资源体系。面向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化能力和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摸清公共数据资源底数,形成全市统一的系统清单、数据清单、需求清单,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为不同类型和级别数据利用策略的制定提供支撑。强化公共数据质量管理,开展公共数据管理能力评级和质量评测。

(三)创新公共数据运营模式。推动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设,加强统筹管理力度,补齐运营主体缺位短板。强化公共数据运营与调度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社会数据行为。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模式及其成果转移扩散机制,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使用服务指南,强化授权场景、授权范围和运营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

(一)强化政府内部数据共享。优化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完善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制订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数据需求清单,推进数据编目、数据挂接和数据需求对接。提升数据共享平台支撑能力,优化数据高效共享通道,推动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

(二)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根据省有关公共数据开放的管理规定,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框架下,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制度,完善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管理机制和标准规范。健全公共数据定向开放、授权开放管理制度,有序释放公共数据进入市场化流通。

(三)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引导市场主体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掌握数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政府开展合作,提高社会数据开发利用水平。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市场主体开展公共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技术研究。冀永进

三、加强数据资源汇聚融合与创新应用

(一)推进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丰富信用、金融、医疗、交通、生态、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社会救助、投资项目等主题数据库。加强城市视频监控及物联感知数据管理,构建物联网公共数据共享服务体系。

(二)推进重点领域数据创新应用。以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交通、科技、通信、企业投融资、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为试点,推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支持大型工业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行业龙头企业与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合作,开展数据汇聚与融合平台建设试点。

(三)推进产业领域数字化发展。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就业、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推进智慧农业、智慧金融、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领域建设,以及在具备一定数字化基础的区域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四、强化数据安全保护

(一)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和隐私保护制度。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厘清各方权责边界。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加强对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的保护。

(二)健全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支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处置等方面开展协作。

(三)完善数据安全技术体系。构建“云、网、数”一体化协同安全保障体系,运用可信身份认证、数据签名、接口鉴权、数据溯源等数据保护措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强化对算力资源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 10 数据治理重点工程

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和目录编制行动。开展全市公共 数据资源普查,摸清公共数据资源家底,督促各部门落实数据目录编录、挂接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开展数据资 源清单化管理,编制并动态管理本行业公共数据资源。

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治理。强化数据要素规范化、标准化采集,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公共数据全市汇聚、共享开放体系全市统一、数据调度全领域覆盖。夯实公共数据资 源管理基础,构建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质量保障机制,提升公共数据资 源开放水平。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在普惠金融、公共资源交易文化旅游、交通出行、工程建设、劳动就业、医疗健康、农 业经济信息服务等重点场景开发利用。建立数据治理标准体系,围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应用场景需求,促进全市各部门持续深化数据治理工作。

第四节 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体系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以全局、整体的思路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加强网络安全机制建设,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推动构建“三横四纵”数字政府安全体系。“三横”是指数字政府安全防护的主体对象,包括政务云平台、政务大数据中心及政务应用三大部分。“四纵”是指数字政府安全建设的核心支柱,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安全运营体系、安全监管体系四大安全体系。针对“三横”所包含的核心安全建设内容,最终将通过“四纵”所覆盖的体系进行落地、实施和完善。

一、政务云平台安全体系

建立云平台安全运营机制,完善外部单位至政务云、政务大数据中心以及政务云、政务大数据中心不同业务区之间的安全隔离,强化租户安全责任划分、虚拟化安全工具及公共组件防护,优化云平台安全运营优化体系,为我市“数字政府”提供安全、高效的云服务。

二、政务大数据中心安全体系

结合政务信息数据安全要求,与相关部门建立安全联动机制,建立安全的数据环境。结合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交换以及销毁等各个阶段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从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运营、安全监管四个维度为“数字政府”提供基于政务大数据场景的安全防御体系,保障政务数据的安全。

三、政务系统应用安全体系

基于软件研发生命周期,将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运营、安全监管四大安全体系的工作要求融会贯通于整个应用开发的各个阶段,形成应用安全体系架构。通过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强化本部门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开发、建设的全流程的安全管理,将“安全基因”内置到本部门政务应用的全生命周期,切实提升我市“数字政府”政务应用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四、网络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业务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安全监管的联动机制;建立跨行业网络安全通报和事件反馈工作机制,配合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置各类信息安全事件;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我市“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提供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两个层面的保障,实现“层层监管、层层把控、层层防护”。

五、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通过构建涵盖设计、执行、监督三个维度的“数字政府”安全组织架构,加强对人员的背景调查和安全保密管理,建立行之有效和及时响应的合规管理机制,建立确保网络安全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六、网络安全运营体系

建立7×24小时的信息安全监控运营机制,为政务云、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立网络安全监测、信息通报、安全分析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对各类网络安全行为的监测要求、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响应和处理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网络威胁,有效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七、网络安全技术体系

遵循“立体防护、纵深防御”理念,采用成熟、自主、可控的安全防护技术,构建涵盖物理安全、平台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技术能力的政务外网安全6层防护体系。在不同业务区域之间和数据中心出口等位置部署安全设备,包括防火墙、IPS、网络防病毒、负载均衡等,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在虚拟资源区,部署虚拟化安全设备,保障多租户之间的业务隔离和数据隔离。

第五章 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谋突破、三年见成效、五年大提升”的路径,统筹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

第一节 夯实基础,改革攻坚(2021-2022年)

完善一系列配套的制度设计,理顺管运分离、购买服务模式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市直单位,以及“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各方的责任边界,梳理政务信息化项目,做好相关流程管理。

继续加快“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汕头节点应用,推动市、区两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构建集约化、一体化政务信息系统运行新模式。

继续配合省完善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部署,为汕头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夯实基础,开展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

持续做好“粤政易”、“粤商通”、“粤省事”和“粤省心”平台的宣传推广,逐步深化手机移动端办事,配合有关部门向各类公共场所普及“粤康码”和健康防疫核验系统,助力信息化防疫抗疫。

推进全市“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应用推广,并与各大金融机构开展“政银合作”,充分依托银行服务网络优势,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银行智能服务终端。

推动电子证照种类的开通和签发,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使用电子证照,并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

第二节 示范突破,深化应用(2023-2024年)

继续强化衔接,以数据普查工作为切入点,提高数据采集能力,深化数据治理应用。

深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应用建设,并同步推动其他各部门在全市“数字政府”技术架构下的信息化建设,提升全市政务信息化水平。

第三节 融合创新,全面提升(2025年)

根据国家、省数字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促进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数字政府各项业务应用的创新融合和相互牵引迭代发展,不断提升汕头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水平。

至2025年底,数字政府能力全面提升,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完成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完善组织保障

在汕头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主体责任,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数字政府改革推进工作,确保数字政府各项改革建设任务落实到位。探索设立首席数据官,作为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负责人,统筹信息化和数据管理工作。发挥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为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进一步优化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的运营服务,为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形成统一部署、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的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组织体系。

第二节 健全机制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省数字政府各项政策、管理规范和制度文件,制定实施汕头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加强对数字政府发展的战略指引。出台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构建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保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顺利推进。建立健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运营、服务、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管理机制,持续完善数字政府本地推进机制与规章制度,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节 加大资金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扶持,利用现有各类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服务资金,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投入,强化对资金使用过程的动态监控。对没有纳入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对不按要求与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共享数据的,原则上不予保障经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加大数字政府建设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发挥企业动能和市场机制推动作用,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活力。

第四节 强化人才保障

制定适应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的人才引进战略,增强对高端创新型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引进国内外优质人才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举办人才交流会等形式,引进数字政府专项人才。加强电子政务政、产、学、研协作,促进知识交流和新技术推广,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行业协会参与到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智库作用和人才优势,为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第五节 加强考核保障

建立健全数字政府考核评估机制,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统筹做好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大检查通报力度,强化正向激励,督促各区(县)、各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数字政府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第六节 加强宣传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效果的宣传推广与相关知识技能的普及工作,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积极参与或组织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及信息化相关产业峰会论坛,宣传推广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提升公众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加大培训力度,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培训内容,通过组织各单位参加“数字政府课堂”、“粤系列”平台操作、电子政务领域网络安全等数字政府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及考试等形式,提高各单位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相关专业素养,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善于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综合型人才。通过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宣传培训机制,增强各单位及社会公众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认知度、认可度和参与度。

附件:1.指标计算方法

 

序号 主要指标 计算方法
1 “零跑动”事项覆盖率(%) 省市县三级“零跑动”事项数/许可事项总数×100%
2 一窗综合受理率(%) 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的事项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3 “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数量(件) 数据统计
4 政务服务“秒批秒报”数量(件) 数据统计
5 “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镇街覆盖率(%) 已投放“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的镇街数量/全省镇街总数×100%
6 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比例(%) 纳入高频事项清单里已实现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总数×100%
7 政务服务“好差评”(分) 数据统计
8 “粤省事”日均活跃用户数(万名) 数据统计
9 “粤商通”日均活跃用户数(万名) 数据统计
10 “粤政易”日均活跃度(% 数据统计(粤政易活跃人数统计:用户当期的使用情况,用户)当天打开过粤政易且处于已登录状态,使用粤政易发送过消息即视为活跃状态,活跃率=活跃人数/开通人数×100%)
11 “一网统管”行业覆盖率(%) “一网统管”覆盖政府行业数/政府行业总数×100%
12 应共享的数据需求满足率(%) 数据统计
13 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开放数据集(个) 数据统计
14 视频终端接入大数据中心数量(万路) 部门确认的数据共享需求满足情况的数量/部门数据共享需求总量×100%
15 感知终端接入大数据中心数量(万路) 数据统计
16 政务云资源算力规模(万核) 数据统计
17 政务外网接入率(%) 财政预算单位接入数量/财政预算单位总数×100%
18 电子证照用证率(%) 使用电子证照行政许可的事项数/行政许可事项数×100%
19 政府部门电子印章覆盖率(%) 已制发电子印章的部门数/部门总数×100%
20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可网办事项单点登录率(%)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可单点登录的事项数/事项总数×100%

附件2.名词解释

  1. “一件事”:通过多服务、多部门、多地区的系统、数据、人员相互协同,以申请人视角提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
  2. “四免”: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原则上免提交,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
  3. “零跑动”:由各级各部门提供的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无需跑腿即可办理业务。
  4. “秒批”:基于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批要素指标化的系统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
  5. “跨域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突破户籍地、学校所在地、企业注册地、不动产登记地等地域限制,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跨区域办理。
  6. 三网融合:即“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一网协同”。
  7. “一网通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搭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整合政府服务数据资源、完善配套制度等措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录一次即可全网通办。
  8. “政银合作”:政府与银行开展合作,共同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办理,为企业开办提供银行网点“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相关政务服务和审批业务。
  9. 政务服务“好差评”: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以“评”为手段推动政府进一步改善政务服务。
  10. “证照分离”: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分离,实现“先照后证”,加强综合监管,降低准入成本。
  11. “一网统管”:“一网”是指数字政府一体化的云、网、大数据中心、公共支撑平台和感知体系等,“统管”是指充分依托“一网”的基础能力,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五大职能,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
  12. 雪亮工程:以县、乡、村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13. “一网协同”:依托统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镇、村五级移动政务门户,实现政府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跨部门、跨层级、实时化业务协同联动。
  14. “政企合作、管运分离”:创新政府管理、企业运营的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在政府统筹指导下,由企业主体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政府和企业共促数字政府建设发展。
  15. “互联网+”: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业务的联合,以优化业务流程、更新业务体系、重构业务模式等途径来完成转型和升级。
  16. 政务数据: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资源。
  17. 公共数据: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
  18. 数据普查: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需求,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底数,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
  19. 5G:5th generation wireless systems的缩写,即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20. 信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
  21. “IaaSPaaS”:IaaS是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的缩写,指基础设施即服务,是把IT基础设施作为一种服务通过网络对外提供,并根据用户对资源的实际使用量或占用量进行计费的一种服务模式。PaaS是Platform as a Service的缩写,指平台即服务,是将软件研发的平台作为一种服务,以SaaS的模式提交给用户。
  22. IPv6:是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6的缩写,指互联网协议第6版,是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设计的用于替代IPv4的下一代IP协议。
  23. “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备注:附件1、2摘自《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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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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