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广西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基于“一云承载、一网通达、一池共享、一事通办、一体安全”“五个一”数据治理模式,打造六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一个数字政府大脑,构建广西数字政府“5+6+1”创新应用生态支撑体系

2021年11月,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发布《全面推进广西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基于“一云承载、一网通达、一池共享、一事通办、一体安全”的“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模式所取得的成果,打造“规划标准、政务云网、数据智能、工具应用、开放生态、安全运维”等六大数字政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一个数字政府大脑,构建广西数字政府“5+6+1”创新应用生态支撑体系。

2867c0c0c5235f8720e062924db9bd5c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全面推进广西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桂数广发〔202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推进广西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代)

2021年9月14日

全面推进广西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为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和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治理体系与治理方式变革,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届十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以数字政府全域创新发展为核心目的,整合优化现有资源,构建广西数字政府多维领域创新发展新模式,加速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促进企业办事高效便捷、群众生活办事便利舒适,不断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全局,系统推进。统筹数字政府顶层规划,整合全区数字化资源,科学布局,深化部门协同、区市联动,构建数字政府的新型基础设施,形成合力推进广西数字政府建设。

——应用驱动,服务引领。依托数字政府创新应用生态支撑体系,以多维融合应用为驱动,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业务、跨系统的业务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提供渠道更多、覆盖更广、高效便捷的数字政府应用服务。

——数据汇聚,共享赋能。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政务数据资源,实现数据有序共享,推动全域政府非涉密数据融合应用,构建数据全闭环赋能体系,促进各行业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

——协同合作,开放共赢。坚持“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多维领域创新机制,激发政企合作活力。发挥资源配置市场化作用,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构建优势互补、多元参与、开放共赢的市场环境。

——目标导向,强化监督。以目标为导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动态评估各级各部门应用创新建设成效,健全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整改落实。

(三)总体架构。

为加快推进数字广西和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以破解各类群体的刚需应用和解决痛点问题为导向,突出协同化、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大力整合优化政府部门与社会的现有成熟资源,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打造广西数字政府“一核驱动、五个管用、多维创新”的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探索多领域创新融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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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数字政府发展新模式架构示意图

“一核驱动”支撑体系——基于“一云承载、一网通达、一池共享、一事通办、一体安全”的“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模式所取得的成果,打造“规划标准、政务云网、数据智能、工具应用、开放生态、安全运维”等六大数字政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一个数字政府大脑,构建广西数字政府“5+6+1”创新应用生态支撑体系。

“五个管用”应用体系——依托“一核驱动”支撑体系,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全域服务应用整合汇聚,确保群众“一网通办”的渠道管用,确保群众“一网通查”的通道管用,确保群众“一号响应”的桥梁管用,确保政府“一网通管”的手段管用,确保全区“一机应用”的服务管用。

多维创新——依托“一核驱动”支撑体系,以“五个管用”重大数字政府应用体系为主要载体,借鉴“开放思维、平台思维、生态思维”等互联网思维,围绕“政府搭平台,市场来建设”的思路,引导和支持全区各单位探索构建数字政府应用生态体系,推动数字政府全域应用多维创新。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六大新型基础设施与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构建全域“一核驱动”支撑体系。

持续深化“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加快推进“规划标准、政务云网、数据智能、工具应用、开放生态、安全运维”等六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构建“数字政府大脑”,形成面向全域的“一核驱动”支撑体系,为全区数字政府提供统一的规划、应用与数据支撑。

1.深化“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

一是加强对云、网、系统对接工作完成情况的常态化监管。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组织开展全区非涉密数据中心(含机房,下同)和非涉密业务专网技术认定、认定结果“回头看”及专业业务办理系统对接等工作,持续巩固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率100%、非涉密业务专网迁移打通率100%、区垂及市垂系统事项对接完成率100%的“三个100%”成果,并将新增建设的非涉密信息系统一律纳入“三个100%”范围。将“三个100%”落实情况纳入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日常监管范围,加强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及其二层机构、隶属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至壮美广西·政务云,重点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的工作。

二是实现云网数据融合应用发展目标。扩大自治区、市、县三级城域网横向网络覆盖范围,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研究确立“一网通办”办事场景中的“亮数”效力,探索应用“亮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申请信息少填报、办理材料少交或免交。2021年底前,实现全区云网统筹利用完成率、电子政务外网横向接入率、数据治理完成率、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减免交办理材料完成率均达到70%;2022年底前均达到90%;2023年底前均达到100%。

三是完成“两个五星级”数据资源质量提升。以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体系为抓手,推动政务数据汇聚,进一步提升数据资源的规范性、完整性、可用性,持续提高政务数据共享质量和公共数据开放质量。2021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共享质量和公共数据开放质量的指数均达四星级(即质量指数不低于80)。2022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共享质量指数达五星级(即质量指数不低于90),巩固公共数据开放质量指数四星级的工作成果。2023年底前,巩固政务数据共享质量指数五星级的工作成果,实现公共数据开放质量指数达五星级。

2.推进六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规划标准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指导和规范全区数字政府建设的系列标准文件编制工作,与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1+11”系列文件组合形成“一核驱动”支撑体系的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成广西数字政府标准资源库。2022年底前,开展标准的贯标和推广工作,结合贯标的经验,编制并发布《广西数字政府技术标准汇编》。2023年,持续开展贯标和推广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广西数字政府技术标准汇编》。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会等方式,辅以多种宣传形式,对规划标准基础设施内容进行科普宣传,提升标准的全区应用率。

二是推进政务云网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围绕“一张网、一朵云”的建设目标,完成自治区多云共治平台、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运维管理系统建设,初步形成对壮美广西·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的管理与监控能力。2022年底前,完成全区各单位云和网的管理平台与自治区多云共治平台、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运维管理系统的对接,通过对全区云和网的运行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加工,形成对云和网的态势感知能力,不断加强对政务云网基础设施的资源快速弹性调配、业务敏捷交付等精细化运营能力建设,支撑起对全区云和网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有效管控。2021年至2023年期间,持续推进云、网资源整合与建设的工作,按需扩容壮美广西·政务云,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容量,逐步完善云资源双活灾备和异地灾备、云服务器热切换、网络出口热切换等灾备服务体系,强化云网资源的高可用性,为全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充足可靠的云网资源保障。

三是推进数据智能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初步完成智能算法库、智能模型库的建设工作,构建对各类数据应用场景的模型支撑能力,并开展智能化试点应用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试点应用工作,总结试点业务场景建设经验,结合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情况,持续丰富完善智能算法库、智能模型库的内容,为全区提供知识及认知服务。2023年,在全区推广智能算法库、智能模型库的应用,不断提升和优化全区业务办理系统、智慧应用、数字协同调度指挥平台的智能水平,实现政府便民利企及管理效能的有效提升。

四是推进工具应用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统筹整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基础支撑平台的服务和能力,完善统一支撑平台各项功能,提升平台负载能力,构建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一收付、统一邮寄、统一数据共享等各类支撑能力,初步建成工具应用基础设施。2022年底前,持续推进工具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包含智能流程、智能表单、智能接口、动态模型等统一的工具资源池,为各类型业务场景提供共性工具支撑能力。2021年至2023年期间,根据各领域和行业应用的需求,结合全区新建或改造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内容,将其中通用的子模块、子系统划入自治区统筹建设,以此推进工具应用基础设施的优化升级,不断强化“一核驱动”支撑体系工具应用的赋能能力。

五是推进开放生态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一核驱动”支撑体系的运营枢纽建设,整合政务云网、数据智能、工具应用等基础设施,依托算力资源、数据资源、算法资源、工具资源、知识和认知服务等核心能力,搭建集管理服务、研发服务和集成服务于一体的开放生态支撑平台,实现服务连接、服务发布、服务订阅、服务运营的统一服务模式,强化数字政府创新应用的研发运营一体化支撑能力。2023年,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指导意见,制定并完善关于应用接入、数据调用、应用命名等各类标准规范,引导各领域应用开发者基于开放生态基础设施标准及能力开展应用建设和创新创造。

六是推进安全运维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一体安全”前期调研与准备工作;开展数字政府一体运维的总体设计工作,初步构建数字政府重大工程的运维专区,编制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政府重大工程运维管理办法》,为自治区数字政府重大工程(即“一核驱动、一网通办、一网通查、一号响应、一网通管、一机应用”等全区平台)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撑和运维保障服务。2022年底前,完成“一体安全”的安全合规管理规范体系、安全技术规范体系、安全运营管理规范体系等相关文件编制及印发工作;建设“一体安全”管控中心,加强对云、网、数据、系统的管理与保护,实现全域安全可视化监控、分析与处理;完成自治区数字政府重大工程一体运维管理平台建设,并与政务云平台运维系统完成对接,实现系统监控、日常巡检、工单流转、故障处置、情况展示的一体联动,提升“一网通报”日常运维保障能力。2023年底前,完成“云网边端”纵深防护体系、零信任无边界网络访问体系、应用和数据安全体系的“三体系”建设工作,实现对云、网、系统、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安全态势感知,为全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动态、精准的风险感知和安全防护能力;持续推动一体运维保障能力的稳定支撑。

3.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大脑”。

2021年底前,完成感官系统与大脑知识融合平台建设,开展试点场景应用工作,加快数据与知识模型的融合,推进数据感知神经节点建设;逐步开展政务数据图谱库、关系条理库等基础库的建设工作,构建多维度数据关联的广西数字政府图数据库,为全区数字政府提供统一数据支撑。2022年底前,完成大脑智能计算平台的建设,通过构建业务模型中心、技术算法中心,为全域业务场景提供各类计算能力;利用各类业务场景的回流数据,加快广西数字政府图数据库的数据沉淀,丰富数字政府大脑知识储备,初步完成广西一体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建设数字协同调度指挥平台,依托数字政府大脑的知识储存和认知能力,为全区各级政府提供业务协同调度指挥应用场景,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智能化的辅助分析及决策支撑。2023年,持续推广大脑应用,不断优化完善感官系统、大脑知识融合平台和智能计算平台,丰富广西数字政府图数据库,将数字政府大脑训练成符合“数字广西”高质量发展所需的能力底座,为政府治理、社会治理提供智能化支撑。

(二)强化一体化平台支撑,确保群众“一网通办”的渠道管用。

1.完善标准规范体系。

2021年底前,完成《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接入与开放标准及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跨省通办”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等“一网通办”标准规范文件的编制及印发工作,统一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规范对外开放数据与应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22年至2023年,持续完善更新标准规范体系。

2.打造系列精品服务。

一是提升高频、便民政务服务供给能力。畅通便民服务渠道,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2021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900个创新应用的上线工作。2022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500个创新应用的上线工作。2023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2000个创新应用的上线工作。

二是加强特色服务专区建设。着力打造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特色服务专区。2021年底前,完成“跨省通办”专区、自贸试验区特色服务专区、老年人服务专区、惠民利企专区等10个特色服务专区建设。2022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20个特色服务专区建设。2023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30个特色服务专区建设。

三是打造“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套餐服务。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将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统筹实施“一窗受理”、“一表申请”等改革举措,全面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质量”。

四是大力推行“自助办理”模式。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进驻楼宇、社区、农村和银行网点,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五是提升智能审批水平。2021年底前,完成不少于30个智能审批事项的上线工作,持续完善综合受理系统、政务服务门户智能审批专区等相关系统,并完成与“广西政务”APP、“智桂通”移动生态体系等移动端的对接工作,提供智能审批结果二维码查询、智能审批事项复核等功能。2022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60个智能审批事项的上线工作。2023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00个智能审批事项的上线工作。

六是提升“一网通办”移动终端办理水平。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移动端“轻、便、易”的优势,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2021年至2023年期间,“广西政务”APP、“智桂通”的政务服务模块每年新增接入不少于100个高频便民应用。

七是扩大“一网通办”应用终端服务范围。将网上办事服务延伸至银行、运营商等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的网上服务平台,扩大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受众面。2021年底前,累计完成3个第三方平台接入。2022年底前,累计完成7个第三方平台接入。2023年底前,累计完成12个第三方平台接入。

3.提升线下服务能力。

一是提升窗口办事效能。通过业务流程梳理再造、综合受理系统功能优化升级等,打造无差别受理服务,提升窗口办事效能。2021年底前,3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2022年底前,5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50%的“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套餐实现无差别受理。2023年底前,8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80%的“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套餐实现无差别受理。

二是提升咨询服务水平。完善咨询服务体系,降低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成本,助力窗口咨询服务水平持续提升。2021年底前,完成综合受理系统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对接,依托政务服务知识库,提升窗口工作人员咨询服务效率。2022年,持续补充完善政务服务知识库,支撑80%及以上窗口咨询服务。2023年,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政务大厅智能咨询、引导。

4.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全流程监管体系。2021年底前,完成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确保办事“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完成全区专业业务办理系统(区垂与市垂)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100%对接,国垂系统应接尽接,完成办件数据全汇聚;优化电子监察系统,实现政务服务全程电子监管。2022年至2023年期间,根据业务需求,持续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升级迭代。

二是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2021年底前,已建政务服务评价系统的部门,按国家评价数据标准完成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评价数据全汇聚;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监管功能,建立从评价到整改的全链条监管机制。2021年至2023年期间,按照“一差评一整改”的原则,持续加大差评处理力度,确保差评件全整改、零留存;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群众、企业对政务服务“好差评”的了解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主动评议率。

三是提升线下大厅服务水平。2021年至2023年期间,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大厅的建设,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将数字化设备与系统进行深度集成,以数字化设备的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打造智能化便民办事服务大厅,进一步提升群众、企业的办事体验。

(三)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确保群众“一网通查”的通道管用。

1.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

2021年底前,制定并印发《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明确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分级管理、内容自管、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2022年底前,构建职责清晰、流程规范、协同联动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管理体系,确保平台长期健康稳定运行。

2.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

2021年底前,对全区政府网站域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完成整改工作,促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至2023年期间,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定期开展域名检查和应急演练,保障解析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3.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监管。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的内容监管。2021年底前,组建一支全区政府网站运营管理专业团队,加强对全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人员意识形态培训和管理,严格落实“周巡检、月监测、季普查”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全区政府网站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内容质量的监管工作,层层压实政府网站内容监管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完整。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内容监管。各级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按照“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水平。2021年底前,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引领全区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2022年底前,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工作,清理整合一批更新不及时、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使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质量。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以自治区级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区、市、县三级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4.推动全区政府网站数据融合。

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对接功能,推进6个分建平台与自治区统建平台数据互联融通。2021年底前,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接入标准规范》编制和印发。2022年底前,完成6个分建平台与自治区统建平台的全量数据对接工作,实现政府网站数据全面融合。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资源库数据梳理,实现政府网站信息资源的标记分类及优化完善。

5.推动全区非政府网站集约管理。

按照“集约节约、平稳有序”的原则,借鉴政府网站数据迁移和集约化管理经验,采用分批对接、分类管理的方式,推进党委、人大、政协等非政府单位网站接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一步扩大政府网站集约范围。2021年底前,完成20个非政府单位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形成经验总结。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政府单位网站数据迁移和集约化工作。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14个设区市非政府单位网站数据迁移和集约化工作,实现非政府单位网站数据的全面融合。

6.优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

一是持续优化管理系统功能。以便民利企、服务实用为导向,通过需求调研等方式收集平台优化调整意见,并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平台功能及性能进行评估,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系统各项功能的优化,进一步提升平台的可用性、实用性和易用性。2021年底前,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门户和政务新媒体的升级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热点信息推荐模块和领导决策辅助系统的优化升级迭代,并按要求持续优化平台各项功能。

二是持续优化网站展现效果。基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网站模板,结合自身职能和区域特色,科学合理设置网站布局架构,优化平台栏目设置和界面风格等内容,确保用户浏览的友好体验,持续提升广西政府网站的可用性、实用性和易用性。2021年底前,平台网站模板累计不少于80套。2022年底前,平台网站模板累计不少于150套。2023年底前,平台网站模板累计不少于200套。

7.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质量。

一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网站主办单位要做好市场规则标准、监管执法、财政信息和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为群众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着”的“一网通查”搜索体验。2021年底前,网站主办单位要将不涉密的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2022年底前,建立政策解读联动体系,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质量,准确传达政策意图。2023年底前,完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解读和问答的平台建设工作。

二是打造精准推荐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精准服务的能力,针对不同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场景式的推荐服务。2021年底前,以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试点,基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信息资源库,通过用户设定的兴趣领域和常用服务,构建用户标签与服务场景的有机联系,为不同需求的用户提供个性化网站的资讯和政策推荐。2022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和经验总结,各级各部门参照试点经验,科学设置网站布局,完善政府网站各类数据。2023年底前,实现政府网站“千人千网”的改造升级。

8.促进政府网站数据开放。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单位要积极协助各数据需求单位,开展政府网站数据申请对接工作。在依法做好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以机器可读的数据格式,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向社会开放政府网站数据资源,推进政府网站数据的共享和应用。2021年底前,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共享开放标准接口规范》,建立对外提供数据接口的审批流程和机制。2022年底前,为数据需求单位提供不少于80个标准化接口。2023年底前,为数据需求单位提供的标准化接口不少于200个。

(四)强化“12345”热线支撑,确保群众“一号响应”的桥梁管用。

1.优化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一号响应”工作管理体系。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要求,2021年底前,各设区市明确“12345”热线管理机构,完成本级热线平台的规划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2021年至2023年三年期间,各设区市不断健全各项工作管理体系,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二是建立政务服务热线“一号响应”工作模式。梳理出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热线清单,并制定热线归并方案,归并方式包括整体并入、双号并行、设分中心等三种方式。2021年底前,完成33条自治区级政务服务热线归并,统一使用“12345”热线受理群众诉求。2022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各设区市各类政务服务热线归并,实现政务服务“一号响应”。

三是强化“一号响应”的流程优化与督办。2021年底前,完成热线全流程的完善与梳理工作,完成平台督办功能升级,建立从工单受理到办结的全流程督办机制,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的闭环运行。2021年至2023年三年期间,持续完善对企业和群众诉求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同步优化对应督办功能,不断提升热线服务质量与诉求响应、办理效率。

2.完善平台功能。

一是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2021年底前,建立“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12345”热线知识库,保障问题答复准确、有效。2022年至2023年期间,持续巩固知识库建设,将各职能部门的知识库接入热线平台,实现知识汇聚。

二是引入智能语音服务。2021年底前,完成“12345”热线平台智能语音交互和智能文本客服功能升级,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智能语音服务。2022年底前,完成“12345”热线平台座席助手、智能质检功能改造,提升热线中心服务质量。2023年底前,完成50项业务智能导航,实现热线AI便民智能化服务。

三是建立数据化运营模式。2021年底前,制定热线全面基础运营数据统计规范,实现有数据可用。2022年底前,建立运营数据动态分析,实现积累数据有用。2023年底前,建立运营数据深度挖掘模型,实现运营数据好用。

(五)强化“互联网+监管”支撑,确保政府“一网通管”的手段管用。

1.加快标准规范建设。

一是编制发布标准规范。制定“一网通管”监管事项标准、数据标准、系统对接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为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标准依据。2021年底前,完成《广西“一网通管”监管事项标准》《广西“一网通管”监管数据标准规范》《广西“一网通管”系统对接标准规范》的编制和发布,并持续进行更新。2022年底前,开展标准的贯标和推广工作。2023年,不断丰富和完善“一网通管”标准规范。

二是编制发布系统使用相关指导性文件。制定“一网通管”系统使用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为系统规范性使用提供标准依据。2021年底前,完成《广西“一网通管”系统使用手册》《广西“一网通管”培训手册》的编制和发布,并持续进行更新。2022年底前,开展标准的贯标和推广工作。2023年,持续完善“一网通管”系统使用指导性文件。

2.强化基础业务能力。

一是加快推进监管事项的动态管理。2021年底前,各级监管部门完成国家事项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填报工作,各部门认领率和填报率不低于95%,并完成本地监管事项增补和对应检查实施清单的填报。2022年底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库和联合监管事项库的分库建设。2021年至2023年期间,持续对监管事项清单进行维护,形成监管事项常态化管理,根据监管业务流程变动,持续保持监管系统对接。

二是加快“一网通管”系统打通。2021年底前,各级监管部门完成本部门监管系统摸底工作,形成监管系统清单;根据清单,开展监管系统对接工作,实现已建设的行业监管系统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100%对接。2022年至2023年期间,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各级监管部门根据自建监管业务系统的情况,持续推进各类监管业务系统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打通。

三是构建全区“一网通管”数据“一张图”。2021年底前,各级监管部门完成本部门监管数据摸底,并按照“一网通管”数据标准,将数据全量汇聚至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形成监管数据标准化、常态化汇聚机制。2022年至2023年期间,持续推进各监管部门的监管数据图谱建设,推动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房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数据主题库的建设,形成全区监管数据“一张图”。

3.推动监管系统应用。

一是推广通用系统的使用。2021年底前,完成通用系统对无监管系统部门监管事项的全覆盖;各级监管部门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执法人员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并开展相关监管事项的业务工作。2021年至2023年期间,持续推进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优化升级,并面向全区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系统培训。

二是建设非现场监管体系。强化自治区“互联网+监管”非现场监管系统支撑能力,汇聚全区非现场监管资源,建设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提高智慧监管水平。2021年底前,自治区各监管部门应整合行业非现场监管资源,并接入自治区“互联网+监管”非现场监管系统;选取试点单位,完成非现场监管场景的应用建设。2022年底前,基于试点经验,各级各监管部门完成本部门本行业非现场监管场景应用建设,推进全区非现场监管资源与监管业务的融合。2022年至2023年期间,持续推进非现场监管资源接入工作,推动全区跨部门、跨领域非现场监管场景建设。

三是推广智慧监管应用。2021年期间,通过收集全区各级监管部门对自治区“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信用评价和效能评估模型的意见,推动通用模型的优化完善工作;选取试点单位,推进试点单位三类模型建设和移动特色监管应用建设;基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风险预警信息推送、处理、反馈评估机制。2022年底前,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房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自治区级监管部门开展三类模型和移动特色监管应用的建设工作。2023年底前,不断优化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通用模型;各领域监管部门参考重点领域建设经验,建设本部门的监管模型和移动应用,实现广西三类模型和移动监管应用建设、应用程度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四是鼓励各类监管应用标准化开发。2021年底前,完成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沉淀机制、应用标准化开发支撑能力建设;选取试点单位,完成特色监管应用试点建设。2022年底,各重点领域自治区级监管部门和各设区市各完成不少于1个特色监管应用开发及上线。2023年底前,总结重点领域建设经验,强化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开发支撑能力;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开发支撑能力,推动各领域监管部门开展特色监管应用建设,提升智慧监管、综合监管的水平。

4.加强对“监管”的监管。

2021年底前,完成“互联网+监管”全区通用监管效能模型优化完善;完成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业务可视化展示能力建设;初步具备全区监管业务效能评估能力,并发布月度或季度的效能评估报告。2022年底前,选取试点单位,基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效能评估试点;总结试点单位经验,推动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房和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部门开展本部门监管效能评估机制建设工作,形成“全区+行业”融合互补的监管效能评估机制。2023年底前,各级监管部门基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本部门监管效能评估机制,实现全区监管效能全方位、多维度、常态化评估。

(六)推动“智桂通”建设,确保全区“一机应用”的服务管用。

1.做好移动开放生态顶层设计。

统筹整合全区移动平台和行业应用的基础资源,构建“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为政府、企业、群众和游客提供移动端的“一机应用”服务平台,助力政府办公、企业办事、群众生活、文化旅游等多领域数字化转型。2021年底前,初步完成“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的搭建,实现对政府办公、企业办事、群众生活、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支撑。2022年底前,各行业各领域已有服务应用基本整合至“智桂通”,以“智桂通”为核心的移动开放生态圈不断壮大,应用服务的种类不断增加,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用户规模不断扩大。2023年底前,“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基本覆盖各行业各领域,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应用矩阵基本覆盖政府办公、企业办事、群众生活、文化旅游的各个场景,各行业各领域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实现数字化、移动化转型。

2.搭建“智桂通”基础设施底座。

一是建设公共管理支撑能力。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等平台,建设“智桂通”机构和用户管理、基础运营管理、数字资源管理、综合决策分析等系统,支撑“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的人员管理、运营管理等日常工作需要。2021年底前,完成机构和用户管理系统的建设,形成对组织架构管理、人员信息的分级分类管理能力。2022年底前,完成基础运营管理系统和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初步形成渠道管理、内容管理、应用发布、数据资源管理等能力。2023年,持续优化基础运营管理系统和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不断强化对各类资源的管理与监控能力;完成综合决策分析系统的建设,实现对生态圈的数据建模与应用的支撑。

二是建设公共软件支撑能力。整合汇聚各类公共支撑平台和服务,避免各部门重复开发建设,最大化地利用公共支撑资源。2021年底前,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消息和统一物流的优化整合,形成统一的身份认证、消息收发和物流快递的支撑能力。2022年底前,完成统一数据服务、统一即时通信、数字身份凭证认证中心和统一知识库的建设,形成对数据资源使用、即时通讯、数字身份认证和统一在线问答的支撑能力;完成统一支付网关、5G消息服务和统一AI服务平台的建设,为在线支付、5G消息收发和AI服务支撑的统一支撑能力。2023年,持续优化完善各类公共支撑平台的服务能力,推动各行业统一使用“智桂通”公共软件支撑能力进行应用开发。

三是建设公共数据支撑能力。2021年底前,整合接入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资源图谱,建设“智桂通”业务信息库和“智桂通”支撑库,初步构建“智桂通”数据资源底座。2022年底前,完成六大基础库和N个主题库的数据资源与“智桂通”数据资源底座的整合接入工作,为“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提供海量优质的数据资源支撑。2023年,持续强化“智桂通”数据资源底座的公共数据支撑能力,构建数据资源自助服务机制,满足各行业在应用开发过程中的数据使用需求。

3.建设“智桂通”统一服务平台。

一是建设基础设施能力集成平台。2021年至2023年期间,依托“一核驱动”支撑体系的六大新型基础设施,将“智桂通”基础设施底座的云、网、数据、AI等各类基础设施资源和能力逐步进行整合,面向不同类型主体提供标准化的支撑,提高应用开发效率,降低应用创新门槛,节约应用建设成本。

二是建设政用服务矩阵。打造政用服务矩阵,满足各级政府数字化协同办公的需求,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2021年底前,“全机构、全员”的公务员组织架构体系基本形成,党政机关公务员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的数字化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2年底前,完成对视频会商、语音通讯、信息交互、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日常办公服务应用的整合,党政机关的公文流转系统基本实现互联互通,跨层级、跨部门的工作协同效率和调度指挥效率得到有效提升,部分非密公文处理、业务审批和机关事务处理实现“零跑动”;基本完成移动执法应用的整合接入,实现全流程线上执法,促进执法监管规范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审批监管体系基本形成,风险预警、信用评价、效能评估等监管创新应用不断丰富,全区智慧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23年,持续完善各项政用服务矩阵应用能力。

三是建设商用服务矩阵。打造商用服务矩阵,满足企业经营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需求。2021年底前,涉企政务服务、阳光中介服务、企业经营办公等服务等基本整合至“智桂通”移动平台,涉企“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同城通办、跨省通办等服务类型不断丰富。完成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的与“智桂通”的对接,基本建立起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投诉举报受理体系。2022年底前,初步完成对各类金融资源和涉企金融数据的整合汇聚,完成企业征信数据库的建设,为守信企业提供多元、高效的融资服务。各类惠企新闻和相关政策文件初步实现智能化推送。2023年底前,企业办事、经营、管理、办公所需的服务应用基本接入“智桂通”平台进行集中运营和维护,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体把控能力和精准服务能力不断加强,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

四是建设民用服务矩阵。打造民用服务矩阵,构建公众“掌上办事”和“掌上生活”的重要通道。2021年底前,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及水电气缴费、交通出行等公共服务基本接入“智桂通”移动平台,不动产等领域的高频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快速便捷办理。完成“智桂通”移动平台与各级各部门网上咨询与投诉平台的对接,咨询投诉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咨询投诉渠道得到有效扩展。2022年底前,完成公民数字身份认证中心的建设,完成区内每一位公民的唯一数字身份证的建立,区内公民基本完成数字身份证的申领。2023年底前,衣食住行、旅游娱乐、教育医疗等各类市场服务应用基本整合至“智桂通”平台,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智桂通”基本支持“想用户之所想”的服务推送模式。

五是建设客用服务矩阵。打造游客服务矩阵,提升旅客在广西的“一站式”旅游体验。2021年底前,旅游咨询问答应用、旅游资源信息查询服务基本整合至“智桂通”平台,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查询服务和一键咨询服务。2022年底前,完成与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的对接,基本建成旅游投诉受理及反馈移动应用,实现旅游投诉受理和处理模式的网络信息化;建成全区旅游态势感知一张图,移动监督管理应用不断丰富,政府旅游全域大数据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监督管理人员对景区的综合管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3年底前,各类旅游应用不断丰富,初步探索形成政府部门与旅游服务提供商的数据共享、开放合作模式,为旅游应用开发者提供平台支撑,为游客提供精品旅游服务。

4.打造“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

一是制定“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圈标准规范。制定“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应用、能力的接入和输出等规范,保障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2021年底前,完成《“智桂通”移动生态支撑体系接入与应用标准规范》编制,开展对“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相关的应用、服务和能力接入、输出的审核管理。2022年底前,审核管理机制和流程规范不断完善,应用、服务和能力接入、输出基本实现全流程规范化运行。2023年底前,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监管手段不断健全,应用、服务和能力接入、输出基本实现全流程有规可依、违规可查、违规必究。

二是建设移动开放生态圈管理支撑能力。完成管理支撑平台的建设,为相关应用、服务和能力接入、输出的审核管理提供系统支撑。2021年底前,完成管理支撑平台的基础功能建设,支撑开发者快速获取平台各项能力,满足开发者自主完成应用申请创建、开发调试到应用上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需求,并为开发者提供智能化运营管理、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服务。2022至2023年期间,持续完善平台支撑能力,为开发者提供知识管理服务,实现对平台内各类格式知识文档的统一管理。

三是建设移动开放生态圈研发支撑能力。完成研发支撑平台建设,将移动开发常用的技术能力、业务能力组件化、模块化,提升开发者的开发效率。2022年底前,完成研发支撑平台基础功能建设,面向开发者提供快速开发、快速发布应用所需要的工具和数据资源,降低应用开发的技术门槛,减少研发成本、提升接入开发效率,辅助开发者实现软件的敏捷开发迭代。2023年底前,推动各领域开发者将自身的资源和能力接入研发支撑平台,打造资源和能力不断丰富的生态化资源池,为各行业应用研发提供统一支撑。

四是建设移动开放生态圈服务支撑能力。建设服务支撑平台,为开发者提供服务接入、服务管理、服务准入等功能支撑。2021年底前,完成服务支撑平台建设。支撑开发者使用API封装自身业务,并将用户的数据、业务逻辑或功能安全可靠地开放。2022年底前,持续完善服务支撑平台功能,为开发者提供API的完整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包括创建、维护、发布、运行、下线等服务。2023年底前,持续完善平台的服务支撑能力,实现各领域应用和能力从接入申请到发布的全流程自助化。

五是构建“智桂通”全域融合生态发展体系。推动各类互联网生态圈与“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融合发展。2021年底前,推动微信、支付宝、百度等主流平台接入“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夯实全域融合发展基础。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生态合作机制,依托微信、支付宝、百度等主流互联网生态圈推动“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快速发展壮大。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与各类互联网生态圈的生态融合,实现各类互联网生态圈与“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的融合发展。

5.构建以“智桂通”为枢纽的万物互联体系。

依托“智桂通”推动人、事、物的全生命周期数据和应用的融合汇聚,构建与人、事、物三元融合的“统一码”,实现对人、事、物的跨终端、跨设备、跨主体、跨场景“一码”应用,打造覆盖全场景的“一机一码”万物互联体系。2022年底前,依托“智桂通”生成人、事、物唯一对应的“统一码”,构建一人一码、一事一码、一物一码的“统一码”体系,实现“一码”获取和管理人、事、物的全生命周期信息。2023年底前,推动更多应用和数据整合到“统一码”,基本实现基于“统一码”的跨终端、跨设备、跨主体、跨场景的交互能力;“统一码”相关应用不断丰富,政府办公、企业办事、群众生活、旅游出行等领域的需求均能通过“统一码”相关应用满足,基本实现以“智桂通”为枢纽的万物互联体系。

6.建设“智桂通”品牌运营体系。

2021年底前,以解决用户刚性需求、提升用户服务质量、加强“智桂通”品牌影响力为目的,制定完善“智桂通”品牌发展规划,构建“智桂通”运营推广体系。2022年至2023年间,不断开展广泛的用户需求调研,推进产品的升级迭代,并通过特色活动策划和品牌宣传推广等措施,推进“智桂通”运营推广体系的建设。

(七)推动全域应用多维创新,打造数字政府创新应用的发展新模式。

1.建立全域多维创新机制。

依托“一核驱动”支撑体系,以“五个管用”重大数字政府平台为主要载体,借鉴“开放思维、平台思维、生态思维”等互联网思维,围绕“政府搭平台,市场来建设”的思路,由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全区各单位探索构建数字政府应用生态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数字政府应用生态体系的信息资源标准、数据交换格式标准、应用系统标准、应用支撑标准、工程管理标准、网络通信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建立全区多维创新机制。

2.推进数据要素融合应用。

依托“一核驱动”支撑体系,全区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积极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政府数据与经济社会数据融合,在协同办公、综合调度等场景中开展试点,提升政府全域业务数字化水平,实现面向政、商、民、客等各领域数字政府应用的不断创新应用。

3.推进业务流程优化再造。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务服务、执法监管、政府业务协同办公等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各类数据资源,通过优化数据流、再造业务流,实现减流程、减环节、压时限,促进大数据与政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数字政府各领域应用创新奠定基础,持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强化政府应用融合创新。

各级各部门要依托“五个管用”重大数字政府平台,将政务协同、社会监管、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等应用进行整合,构建“统一入口、统一出口、统一标准”的数字政府大协同、大平台运行新模式。各级各部门通过将各类应用服务进行标准化处理,提高应用服务的多平台通用性,实现各类应用服务在“智桂通”移动生态体系、移动监管APP以及其他各类开放平台上的跨平台调用;围绕政府规划、政策制定、基层智慧治理、财政、审计、统计等多维领域,创新政务应用,为政府各领域业务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提升政府执政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建立跨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强化对建设数字政府创新应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创新应用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应用创新能力,推动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二是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依托广西信息化领域专家人才,成立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广泛参与广西数字政府重大工程顶层设计等相关工作,为广西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及决策支撑服务。

(二)强化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各设区市及自治区各部门研究出台相关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完成数字政府创新应用体系建设目标。

二是抓好试点示范工作。持续推进数字政府重大项目试点应用工作,做好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及各阶段工作部署,及时总结并发布试点示范工作经验,进行全区推广应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估机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绩效评估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出台考核和评估评价监管办法,开展第三方评估迎评工作,加强督导督办,促进各项目标和任务的有效落实。

(四)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保障好相关建设资金的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数字政府建设资金的申请,切实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附件:工作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

附件

工作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标准 完成时限
1 推动六大新型基础设施与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构建全域的“一核驱动”支撑体系 深化“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 加强对云、网、系统对接工作完成情况的常态化监管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持续巩固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率100%、非涉密业务专网迁移打通率100%、区垂及市垂系统事项对接完成率100%的“三个100%”成果,将新增建设的非涉密信息系统一律纳入“三个100%”范围。 2021年至2023年
2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将“三个100%”落实情况纳入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日常监管范围,加强常态化、长效化监管。 2021年至2023年
3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及其二层机构、隶属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至壮美广西·政务云,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的工作。 持续推进
4 实现云网数据融合应用发展目标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全区云网统筹利用完成率、电子政务外网横向接入率、数据治理完成率、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减免交办理材料完成率达到70%。 2021年底
5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全区云网统筹利用完成率、电子政务外网横向接入率、数据治理完成率、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减免交办理材料完成率达到90%。 2022年底
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全区云网统筹利用完成率、电子政务外网横向接入率、数据治理完成率、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减免交办理材料完成率达到100%。 2023年底
7 推动六大新型基础设施与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构建全域的“一核驱动”支撑体系 深化“五个一”数字政府治理 完成“两个五星级”数据资源质量提升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全区政务数据共享质量和公共数据开放质量指数达四星级。 2021年底前
8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全区政务数据共享质量指数达五星级。 2022年底前
9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全区公共数据开放质量指数达五星级。 2023年底前
10 推进六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规划标准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指导和规范全区数字政府建设的系列标准文件编制工作,与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1+11”系列文件组合形成“一核驱动”支撑体系的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成广西数字政府标准资源库。 2021年底前
11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开展标准的贯标和推广工作,结合贯标的经验,编制并发布《广西数字政府技术标准汇编》。 2022年底前
12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开展贯标和推广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广西数字政府技术标准汇编》。 2023年期间
13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会等方式,辅以多种宣传形式,对规划标准基础设施内容进行科普宣传,提升标准的全区应用率。 持续推进
14 推动六大新型基础设施与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构建全域的“一核驱动”支撑体系 推进六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政务云网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自治区多云共治平台、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运维管理系统建设。 2021年底前
15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全区各单位云和网的管理平台与自治区多云共治平台、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运维管理系统的对接。 2022年底前
1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持续推进云、网资源整合与建设的工作,按需扩容壮美广西·政务云,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容量,逐步完善云资源双活灾备和异地灾备、云服务器热切换、网络出口热切换等灾备服务体系。 持续推进
17 推进数据智能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初步完成智能算法库、智能模型库的建设工作,并开展智能化试点应用工作。 2021年底前
18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试点应用工作,总结试点业务场景建设经验,结合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情况,持续丰富完善智能算法库、智能模型库的内容。 2022年底前
19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在全区推广智能算法库、智能模型库的应用,不断提升和优化全区业务办理系统、智慧应用、数字协同调度指挥平台的智能水平。 2023年持续推进
20 推动六大新型基础设施与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构建全域的“一核驱动”支撑体系 推进六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工具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统筹整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基础支撑平台的服务和能力,完善统一支撑平台各项功能,提升平台负载能力,构建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一收付、统一邮寄、统一数据共享等各类支撑能力,初步建成工具应用基础设施。 2021年底前
21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推进工具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包含智能流程、智能表单、智能接口、动态模型等统一的工具资源池。 2022年底前
22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根据各领域和行业应用的需求,结合全区新建或改造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内容,将其中通用的子模块、子系统划入自治区统筹建设。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23 推进开放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一核驱动”生态支撑体系的运营枢纽建设,整合政务云网、数据智能、工具应用等基础设施,依托算力资源、数据资源、算法资源、工具资源、知识和认知服务等核心能力,搭建集管理服务、研发服务和集成服务于一体的开放生态支撑平台。 2022年底前
2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指导意见,制定并完善关于应用接入、数据调用、应用命名等各类标准规范,引导各领域应用开发者基于开放生态基础设施标准及能力开展应用建设和创新创造。 2023年
25 推动六大新型基础设施与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构建全域的“一核驱动”支撑体系 推进六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安全运维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一体安全”前期调研与准备工作。 2021年底前
2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数字政府一体运维的总体设计工作,初步构建数字政府重大工程的运维专区,编制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政府重大工程运维管理办法》,为自治区数字政府重大工程(即“一核驱动、一网通办、一网通查、一号响应、一网通管、一机应用”等全区平台)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撑和运维保障服务。 2021年底前
27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一体安全”的安全合规管理规范体系、安全技术规范体系、安全运营管理规范体系等相关文件编制及印发工作。 2022年底前
28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一体安全”管控中心建设。 2022年底前
29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自治区数字政府重大工程一体运维管理平台建设,并与政务云平台运维系统完成对接。 2022年底前
30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云网边端”纵深防护体系、零信任无边界网络访问体系、应用和数据安全体系的“三体系”建设工作。 2023年底前
31 推动六大新型基础设施与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构建全域的“一核驱动”支撑体系 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大脑”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感官系统、大脑知识融合平台、数据感知神经节点的建设工作。 2021年底前
32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政务数据图谱库、关系条理库等基础库及广西数字政府图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2021年底前
33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大脑智能计算平台的建设。 2022年底前
3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基本完成构建成广西一体政务大数据中心。 2022年底前
35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完成数字协同调度指挥平台建设。 2022年底前
3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信息中心 持续推广大脑应用,不断优化完善感官系统、大脑知识融合平台和智能计算平台,丰富广西数字政府图数据库。 持续推进
37 强化一体化平台支撑,确保群众“一网通办”的渠道管用 完善标准规范体系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接入与开放标准及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跨省通办”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等“一网通办”标准规范的编制及印发工作。 2021年底前
38 强化一体化平台支撑,确保群众“一网通办”的渠道管用 打造系列精品服务 提升高频、便民政务服务供给能力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累计完成不少于900个创新应用的上线工作。 2021年底前
3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累计完成不少于1500个创新应用的上线工作。 2022年底前
4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累计完成不少于2000个创新应用的上线工作。 2023年底前
41 加强特色服务专区建设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完成“跨省通办”专区、自贸试验区特色服务专区、老年人服务专区、惠民利企专区等10个特色服务专区建设。 2021年底前
42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累计完成不少于20个特色服务专区建设。 2022年底前
4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累计完成不少于30个特色服务专区建设。 2023年底前
44 打造“一件事一次办”精品服务套餐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将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统筹实施“一窗受理”、“一表申请”等改革举措,全面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质量”。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45 大力推行“自助办理”模式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自助终端进驻楼宇、社区、农村和银行网点,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持续推进
46 打造系列精品服务 提升智能审批水平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完成不少于30个智能审批事项的上线工作;完成综合受理系统、政务服务门户智能审批专区等优化完善工作,完成与“广西政务”APP、“智桂通”移动生态体系等移动端的对接工作。 2021年底前
47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累计完成不少于60个智能审批事项的上线工作。 2022年底前
48 强化一体化平台支撑,确保群众“一网通办”的渠道管用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累计完成不少于100个智能审批事项的上线工作。 2023年底前
49 提升“一网通办”移动终端办理水平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广西政务”APP、“智桂通”政务服务模块新增接入不少于100个高频便民应用。 2021年底前
5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广西政务”APP、“智桂通”政务服务模块新增接入不少于100个高频便民应用。 2022年底前
5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广西政务”APP、“智桂通”政务服务模块新增接入不少于100个高频便民应用。 2023年底前
52 扩大“一网通办”应用终端服务范围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累计完成3个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的网上服务平台接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2021年底前
53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累计完成7个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的网上服务平台接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2022年底前
5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累计完成12个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的网上服务平台接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2023年底前
55 提升线下服务能力 提升窗口办事效能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3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 2021年底前
5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5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50%的“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套餐实现无差别受理。 2022年底前
57 强化一体化平台支撑,确保群众“一网通办”的渠道管用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8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80%的“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套餐实现无差别受理。 2023年底前
58 提升咨询服务水平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综合受理系统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对接。 2021年底前
59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补充完善政务服务知识库,支撑80%及以上窗口咨询服务。 2022年底前
60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政务大厅智能咨询、引导。 2023年
61 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全流程监管体系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确保办事“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 2021年底前
62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全区专业业务办理系统(区垂与市垂)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100%对接,国垂系统应接尽接。 2021年底前
6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办件数据全汇聚。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6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升级迭代。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65 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完成各部门已建政务服务的评价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 2021年底前
6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监管功能,建立从评价到整改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2021年底前
67 强化一体化平台支撑,确保群众“一网通办”的渠道管用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按照“一差评一整改”的原则,持续加大差评处理力度,确保差评件全整改、零留存。 持续推进
68 提升线下大厅服务水平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政务服务部门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大厅的建设,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将数字化设备与系统进行深度集成,以数字化设备的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打造智能化便民办事服务大厅,进一步提升群众、企业的办事体验。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69 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确保群众“一网通查”的通道管用 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制定并印发《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 2021年底前
70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规范、协同联动的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管理体系。 2022年底前
71 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对全区政府网站域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完成整改工作。 2021年底前
72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加强政府网站域名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域名检查和应急演练,保障解析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2022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73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监管 加强政府网站的内容监管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直党政机关网站主办单位 组建一支全区政府网站运营管理的专业团队。 2021年底前
7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直党政机关网站主办单位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质量的监管工作,层层压实网站内容监管责任。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75 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确保群众“一网通查”的通道管用 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内容监管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 2021年底前
7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14个设区市党政机关网站主办单位 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工作,清理整合一批更新不及时、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质量。 2022年底前
77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14个设区市党政机关网站主办单位 基本建成以自治区级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区、市、县三级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2023年底前
78 推动全区政府网站数据融合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接入标准规范》编制和印发。 2021年底前
79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6个分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设区市 完成6个分建平台与自治区统建平台的全量数据对接工作。 2022年底前
80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6个分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设区市 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资源库数据梳理。 2023年底前
81 推动全区非政府网站集约管理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试点非政府单位网站主办单位 完成20个非政府单位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形成经验总结。 2021年底前
82 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确保群众“一网通查”的通道管用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试点非政府单位网站主办单位 基本完成非政府单位网站数据迁移和集约化工作。 2022年底前
83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试点非政府单位网站主办单位 基本完成14个设区市非政府单位网站数据迁移和集约化工作。 2023年底前
84 优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 持续优化管理系统功能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门户和政务新媒体的升级改造。 2021年底前
85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热点信息推荐模块和领导决策辅助系统的优化升级迭代。 2022年底前
8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按国办相关要求持续优化集约化平台各项功能。 持续推进
87 持续优化网站展现效果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平台网站模板累计不少于80套。 2021年底前
88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平台网站模板累计不少于150套。 2022年底前
89 优化系统功能 持续优化网站前端界面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平台网站模板累计不少于200套。 2023年底前
90 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质量 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级各部门网站管理单位 网站主办单位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1年底前
91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级各部门网站管理单位 建立政策解读联动体系。 2022年底前
92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级各部门网站管理单位 完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解读和问答的平台见。 2023年底前
93 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确保群众“一网通查”的通道管用 打造精准推荐服务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以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试点,基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信息资源库,通过用户设定的兴趣领域和常用服务,构建用户标签与服务场景的有机联系。 2021年底前
9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级各部门网站管理单位 完成试点工作和经验总结,各级各部门参照试点经验,科学设置网站布局,完善政府网站各类数据。 2022年底前
95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级各部门网站管理单位 实现政府网站“千人千网站”的改造升级。 2023年底前
96 促进政府网站数据开放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共享开放标准接口规范》的编制及印发。 2021年底前
97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为数据需求单位提供不少于80个标准化接口。 2022年底前
98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为数据需求单位提供不少于200个标准化接口。 2023年底前
99 强化“12345”热线支撑,确保群众“一号响应”的桥梁管用 优化运行机制 建立“一号响应”工作管理体系 各设区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各设区市明确“12345”热线管理机构,完成本级热线平台的规划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 2021年底前
100 各设区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不断健全各项工作管理体系,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持续推进
101 强化“12345”热线支撑,确保群众“一号响应”的桥梁管用 建立政务服务热线“一号响应”工作模式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各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单位 完成33条自治区级政务服务热线归并,统一使用“12345”热线受理群众诉求。 2021年底前
102 各设区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推进各市各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 持续推进
103 强化“一号响应”的流程优化与督办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热线全流程的完善与梳理工作,完成平台督办功能升级。 2021年底前
10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完善对企业和群众诉求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同步优化对应督办功能。 持续推进
105 完善平台功能 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建立“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12345”热线知识库。 2021年底前
10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巩固知识库建设,将各职能部门的知识库接入热线平台,实现知识汇聚。 持续推进
107 完善平台功能 引入智能语音服务 各设区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12345”热线平台智能语音交互和智能文本客服功能升级。 2021年底前
108 各设区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12345”热线平台座席助手、智能质检功能改造。 2022年底前
109 各设区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50项业务智能导航。 2023年底前
110 强化“12345”热线支撑,确保群众“一号响应”的桥梁管用 建立数据化运营模式 各设区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热线全面基础运营数据统计规范的建立。 2021年底前
111 各设区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运营数据动态分析建立。 2022年底前
112 各设区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运营数据深度挖掘模型建立。 2023年底前
113 强化“互联网+监管”支撑,确保政府“一网通管”的手段管用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编制发布标准规范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广西“一网通管”监管事项标准》《广西“一网通管”监管数据标准规范》《广西“一网通管”系统对接标准规范》的编制和发布,并持续进行更新。 2021年底前
11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开展标准的贯标和推广工作。 持续推进
115 编制发布系统使用相关指导性文件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广西“一网通管”系统使用手册》《广西“一网通管”培训手册》的编制和发布,并持续进行更新。 2021年底前
11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开展贯标和推广工作。 持续推进
117 强化基础业务能力 加快推进监管事项的动态管理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各级监管部门完成国家事项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填报工作,认领率和填报率不低于95%。 2021年底前
118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库和联合监管事项库的分库建设。 2022年底前
119 强化基础业务能力 加快推进监管事项的动态管理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持续对监管事项清单进行维护,形成监管事项常态化管理;根据监管业务流程变动,持续保持监管系统对接。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120 加快“一网通管”系统打通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各级监管部门完成本部门监管系统摸底工作,形成监管系统清单,并实现已建设的行业监管系统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100%对接。 2022年底前
121 强化“互联网+监管”支撑,确保政府“一网通管”的手段管用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持续推进各类监管业务系统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打通。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122 构建全区“一网通管”数据“一张图”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各级监管部门完成本部门监管数据摸底,并将数据全量汇聚至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 2021年底前
12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持续推进各监管部门完成本部门监管数据图谱建设,推动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房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数据主题库的建设,形成全区监管数据“一张图”。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124 推动监管系统应用 推广通用系统的使用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完成通用系统对无监管系统部门监管事项的全覆盖。 2021年底前
12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各级监管部门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执法人员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并开展相关监管事项的业务工作。 2021年底前
126 推动监管系统应用 推广通用系统的使用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持续推进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优化升级,并面向全区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系统培训。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127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推动未建监管系统的各级监管部门积极使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工作。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128 强化“互联网+监管”支撑,确保政府“一网通管”的手段管用 建设非现场监管体系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完成行业非现场监管资源整合接入自治区“互联网+监管”非现场监管系统; 2021年底前
129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完成非现场监管场景的试点建设。 2021年底前
13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各级各监管部门完成本部门本行业非现场监管场景应用建设。 2022年底前
13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持续推进非现场监管资源接入工作,推动全区跨部门、跨领域非现场监管场景建设。 持续推进
132 智慧监管应用推广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完成自治区“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信用评价和效能评估模型等通用模型的优化完善。 2021年底前
13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的试点单位 完成试点单位三类模型建设和移动特色监管应用建设。 2021年底前
134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建立风险预警信息推送、处理、反馈评估机制。 2021年底前
13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和管理、住房和建设等重点领域自治区级监管部门、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重点领域的三类模型和移动特色监管应用建设。 2022年底前
136 推动监管系统应用 智慧监管应用推广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不断优化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通用模型;各领域监管部门参考重点领域建设经验,建设本部门的监管模型和移动应用。 持续推进
137 强化“互联网+监管”支撑,确保政府“一网通管”的手段管用 鼓励各类监管应用标准化开发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完成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沉淀机制、应用标准化开发支撑能力建设。 2021年底前
138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的试点单位 完成试点单位特色监管应用试点建设。 2021年底前
13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各重点领域自治区级监管部门和各设区市至少各完成1个特色监管应用开发及上线。 2022年底前
140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总结重点领域建设经验,强化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开发支撑能力,并持续推动各领域监管部门开展特色监管应用建设。 持续推进
141 加强对“监管”的监管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完成“互联网+监管”全区通用监管效能模型优化完善;完成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业务可视化展示能力建设。 2021年底前
142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初步建成全区监管业务效能评估能力,并以月或季度为单位发布效能评估报告。 2021年底前
143 加强对“监管”的监管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完成试点单位监管效能评估工作。 2022年底前
144 强化“互联网+监管”支撑,确保政府“一网通管”的手段管用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总结试点单位经验,推动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房和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部门完成本部门监管效能评估机制建设,形成“全区+行业”融合互补的监管效能评估机制。 2022年底前
14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监管部门 各级监管部门基于“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本部门监管效能评估机制的建立。 2023年底前
146 推动“智桂通”建设,确保全区“一机应用”的服务管用 做好移动开放生态顶层设计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初步完成“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的搭建。 2021年底前
147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智桂通”基本完成对各行业各领域已有服务应用的整合。 2022年底前
148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基本覆盖各行业各领域。 2023年底前
149 搭建“智桂通”基础设施底座 建设公共管理支撑体系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机构和用户管理系统的建设,形成对组织架构管理、人员信息的分级分类管理能力。 2021年底前
150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基础运营管理系统和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 2022年底前
151 推动“智桂通”建设,确保全区“一机应用”的服务管用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优化基础运营管理系统和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2023年底前
152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综合决策分析系统的建设。 2023年底前
153 建设公共软件支撑能力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消息和统一物流的优化整合,形成统一的身份认证、消息收发和物流快递的支撑能力。 2021年底前
15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统一数据服务、统一即时通信、数字身份凭证认证中心和统一知识库的建设。 2022年底前
155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统一支付网关、5G消息服务和统一AI服务平台的建设。 2022年底前
156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优化完善各类公共支撑平台的服务能力。 2023年
157 建设公共数据支撑能力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整合接入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资源图谱,建设“智桂通”业务信息库和“智桂通”支撑库,初步构建“智桂通”数据资源底座。 2021年底前
158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六大基础库和N个主题库的数据资源与“智桂通”数据资源底座的整合接入工作。 2022年底前
159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强化“智桂通”数据资源底座的公共数据支撑能力,构建数据资源自助服务机制。 2023年期间
160 建设“智桂通”统一服务平台 建设基础设施能力集成平台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将“智桂通”基础设施底座的云、网、数据、AI等各类基础设施资源和能力的整合,面向不同类型主体提供标准化的支撑。 2021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161 推动“智桂通”建设,确保全区“一机应用”的服务管用 建设政用服务矩阵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大数据发展局 “全机构、全员”的公务员组织架构体系基本形成。 2021年底前
162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对视频会商、语音通讯、信息交互、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日常办公服务应用的整合,党政机关的公文流转系统基本实现互联互通。 2022年底前
163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厅局单位 基本完成移动执法应用的整合接入。 2022年底前
164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厅局单位 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审批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2022年底前
165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持续完善各项政用服务矩阵应用能力。 2023年底前
166 建设“智桂通”统一服务平台 建设商用服务矩阵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涉企政务服务、阳光中介服务、企业经营办公等服务等基本整合至“智桂通”移动平台,涉企“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同城通办、跨省通办等服务类型不断丰富。完成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的与“智桂通”的对接,基本建立起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投诉举报受理体系。 2021年底前
167 推动“智桂通”建设,确保全区“一机应用”的服务管用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厅、大数据发展局 初步完成对各类金融资源和涉企金融数据的整合汇聚,完成企业征信数据库的建设。 2022年底前
168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国资委、工信厅 企业办事、经营、管理、办公所需的服务应用基本接入“智桂通”平台进行集中运营和维护。 2023年底前
169 建设民用服务矩阵 自治区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医保局、人社厅、民政厅、工信厅、大数据发展局 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及水电气缴费、交通出行等公共服务基本接入“智桂通”移动平台,不动产等领域的高频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快速便捷办理。完成“智桂通”移动平台与各级各部门网上咨询与投诉平台的对接,咨询投诉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咨询投诉渠道得到有效扩展。 2021年底前
170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司法厅 完成公民数字身份认证中心的建设,完成区内每一位公民的唯一数字身份证的建立,区内公民基本完成数字身份证的申领。 2022年底前
171 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衣食住行、旅游娱乐、教育医疗等各类市场服务应用基本整合至“智桂通”平台。 2023年底前
172 建设“智桂通”统一服务平台 建设客用服务矩阵 自治区文旅厅、大数据发展局 旅游咨询问答应用、旅游资源信息查询服务基本整合至“智桂通”平台。 2021年底前
173 推动“智桂通”建设,确保全区“一机应用”的服务管用 自治区文旅厅、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与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的对接,基本建成旅游投诉受理及反馈移动应用。 2022年底前
174 自治区文旅厅、大数据发展局 建成全区旅游态势感知一张图,移动监督管理应用不断丰富,政府旅游全域大数据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2022年底前
175 自治区文旅厅、大数据发展局 各类旅游应用不断丰富,初步探索形成政府部门与旅游服务提供商的数据共享、开放合作模式。 2023年底前
176 打造“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 编制和发布“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圈标准规范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智桂通”移动生态支撑体系接入与应用标准规范》编制。 2021年底前
177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审核管理机制和流程规范不断完善,应用、服务和能力接入、输出基本实现全流程规范化运行。 2022年底前
178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监管手段不断健全,应用、服务和能力接入、输出基本实现全流程有规可依、违规可查、违规必究。 2023年底前
179 建设移动开放生态圈管理支撑能力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管理支撑平台的基础功能建设,支撑开发者快速获取平台各项能力。 2021年底前
180 打造“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 建设移动开放生态圈管理支撑能力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完善平台支撑能力,为开发者提供知识管理服务,实现对平台内各类格式知识文档的统一管理。 2022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181 推动“智桂通”建设,确保全区“一机应用”的服务管用 建设移动开放生态圈研发支撑能力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研发支撑平台基础功能建设。 2022年底前
182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推动各领域开发者将自身的资源和能力接入研发支撑平台,打造资源和能力不断丰富的生态化资源池,为各行业应用研发提供统一支撑。 2023年底前
183 建设移动开放生态圈服务支撑能力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服务支撑平台建设。 2021年底前
18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完善服务支撑平台功能,为开发者提供API的完整生命周期管理能力。 2022年底前
185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完善平台的服务支撑能力,实现各领域应用和能力从接入申请到发布的全流程自助化。 2023年底前
186 构建“智桂通”全域融合生态发展体系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推动微信、支付宝、百度等主流平台接入“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 2021年底前
187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建立健全生态合作机制,依托微信、支付宝、百度等主流互联网生态圈推动“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快速发展壮大。 2022年底前
188 打造“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 构建“智桂通”全域融合生态发展体系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基本完成“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与各类互联网生态圈的生态融合。 2023年底前
189 推动“智桂通”建设,确保全区“一机应用”的服务管用 构建以“智桂通”为枢纽的万物互联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依托“智桂通”生成人、事、物唯一对应的“统一码”,构建一人一码、一事一码、一物一码的“统一码”体系。 2022年底前
190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推动更多应用和数据整合到“统一码”,基本实现基于“统一码”的跨终端、跨设备、跨主体、跨场景的交互能力;“统一码”相关应用不断丰富,政府办公、企业办事、群众生活、旅游出行等领域的需求均能通过“统一码”相关应用满足,基本实现以“智桂通”为枢纽的万物互联。 2023年底前
191 建设“智桂通”品牌运营体系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制定完善“智桂通”品牌发展规划,构建“智桂通”运营推广体系。 2021年底前
192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开展广泛的用户需求调研,推进产品的升级迭代,并通过特色活动策划和品牌宣传推广等措施,推进“智桂通”运营推广体系的建设。 2022年至2023年持续推进
193 推动全域应用多维创新,打造数字政府创新应用的发展新模式 建立全域多维创新机制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级各部门 依托“一核驱动”支撑体系,以“五个管用”重大数字政府平台为主要载体,借鉴“开放思维、平台思维、生态思维”等互联网思维,围绕“政府搭平台,市场来建设”的思路,由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全区各单位探索构建数字政府应用生态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数字政府应用生态体系的信息资源标准、数据交换格式标准、应用系统标准、应用支撑标准、工程管理标准、网络通信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建立全区多维创新机制。 持续推进
194 推进数据要素融合应用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依托“一核驱动”支撑体系,全区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积极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政府数据与经济社会数据融合,在协同办公、综合调度等场景中开展试点,提升政府全域业务数字化水平,实现面向政、商、民、客等各领域数字政府应用的不断创新应用。 持续推进
195 推进业务流程优化再造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务服务、执法监管、政府业务协同办公等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各类数据资源,通过优化数据流、再造业务流,实现减流程、减环节、压时限,促进大数据与政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数字政府各领域应用创新奠定基础,持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持续推进
196 推动全域应用多维创新,打造数字政府创新应用的发展新模式 强化政府运行应用创新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各级各部门要依托“五个管用”重大数字政府平台,将政务协同、社会监管、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等应用进行整合,构建“统一入口、统一出口、统一标准”的数字政府大协同、大平台运行新模式。各级各部门通过将各类应用服务进行标准化处理,提高应用服务的多平台通用性,实现各类应用服务在“智桂通”移动生态体系、移动监管APP以及其他各类开放平台上的跨平台调用;围绕政府规划、政策制定、基层智慧治理、财政、审计、统计等多维领域,创新政务应用,为政府各领域业务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提升政府执政水平。 持续推进
197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充分发挥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建立跨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强化对建设数字政府创新应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创新应用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应用创新能力,推动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持续推进
198 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依托广西信息化领域专家人才,成立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广泛参与广西数字政府重大工程顶层设计等相关工作,为广西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及决策支撑服务。 持续推进
199 保障措施 强化工作落实 落实具体实施方案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各设区市及自治区各部门研究出台相关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完成数字政府创新应用体系建设目标。 持续推进
200 抓好试点示范工作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持续推进数字政府重大项目试点应用工作,做好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及各阶段工作部署,及时总结并发布试点示范工作经验,进行全区推广应用。 持续推进
201 加强督促检查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估机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绩效评估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出台考核和评估评价监管办法,开展第三方评估迎评工作,加强督导督办,促进各项目标和任务的有效落实。 持续推进
202 加强经费保障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财政厅、各设区市、自治区各厅局 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保障好相关建设资金的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数字政府建设资金的申请,切实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持续推进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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