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印发的《关于加快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和《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根据《推进方案》,山东聚焦13个重点领域,深度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从产业发展、生活消费、政务服务3个方面,逐一明确赋能应用方向、具体目标和重点模型支撑,深度拓展应用场景。
- 在产业发展方面,选择化工、铝业、钢铁、矿山开采、高端装备、生物医药6个产业领域作为推进重点。这些领域是山东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有基础、有需求、有潜力,亟须通过规模化应用进行产业重塑,巩固提升发展优势。
- 在生活消费方面,选择家居、出行、医疗、文旅4个领域作为推进重点,通过人工智能赋能,培育新型消费热点、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 在政务服务方面,选择数字政务、社会治理、公共安全3个领域作为推进重点。这些领域覆盖了政府治理的核心环节,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数据基础,通过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提供便捷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大幅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
- 目标:到2027年,山东培育20个服务垂直行业的基础级人工智能大模型,打造50个以上可复制推广的标杆应用场景,推出100个以上融合示范典型案例;重点行业智能化发展取得突破性成效,全要素生产率和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应用场景广泛普及,新型消费规模快速壮大,居民生活便利程度实现新跃升;政务服务体系更加智能高效,便捷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泛在可及,服务效能和水平大幅提升。
下一步,山东将细化行动方案,针对13个重点领域,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逐一制定“人工智能+”行动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对赋能重点领域动态调整。
《政策措施》“一揽子”推出28条具体措施,省级财政2025年统筹整合10亿元资金,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支撑。 《政策措施》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入手,聚焦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推出28条、45项政策措施,助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
其中,聚焦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加大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投入,每年布局150项以上基础研究项目,支持开展多模态智能、具身智能、群体智能等前沿理论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原创性成果。支持实施人工智能产业科技创新行动,加大对基础软件、智能硬件等技术攻关的引导力度,每年遴选10项重大产业攻关项目,解决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卡脖子”问题。支持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人工智能芯片和软件奖补,不断提升自主可控能力,推动夯实人工智能基础底座。聚焦加大要素资源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各类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统筹力度,积极支持“人工智能+”重点项目和典型应用场景建设。支持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人才专项行动,对人工智能领域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育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并在职称评审、薪酬激励等方面探索建立绿色通道。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5〕4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加快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山东省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更好运用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深度拓展智能制造、智慧生活、智慧政务等应用场景,培育新产业、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全国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高地,突出创新驱动、场景牵引,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紧密协同、重点突破与全面推广有机结合,聚焦提速产业转型、提振市场消费、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动大模型示范应用,构建形成富有特色、彰显优势、深度融合的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7年,培育20个服务垂直行业的基础级人工智能大模型,打造50个以上可复制推广的标杆应用场景,推出100个以上融合示范典型案例;重点行业智能化发展取得突破性成效,全要素生产率和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应用场景广泛普及,新型消费规模快速壮大,居民生活便利程度实现新跃升;政务服务体系更加智能高效,便捷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泛在可及,服务效能和水平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速赋能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1.人工智能+化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应用场景。围绕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推动生产过程全链条智能控制,优化生产工艺、用能参数,加快垂直大模型在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中的推广,提升生产研发效率、产品质量和能源利用水平。构建智能化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全方位实时监控。加快推进智能化碳监测、污染物排放监测,提升环保治理效率和精准度。支持建设智能管理、智慧办公管控中心,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2)发展目标。2025年,推动化工产业链领航链主企业和2家化工园区提升数智化水平,推广重点模型在关键领域的应用。到2027年,推动化工产业链重点链主企业和5家化工园区实现人工智能深度应用,打造全国“人工智能+化工”创新示范标杆。
(3)重点模型。盘古大模型;知业大模型;天智工业大模型;超算灵犀化工行业大模型;国工智能化工大模型。
2.人工智能+铝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应用场景。支持企业整合产业链全域数据资源,加快形成铝产业数据仓和知识语料库供给体系。探索建设“新材料(轻量化铝)产业大脑”,以“产业大脑+大模型”重构铝业数智底座。攻克电流效率提升、铝合金强度突破、智慧服务等关键技术,重点打造智能车间、全程质量管理、新材料研发、设备预测性维护、智能仓储等典型场景,推动“工艺优化—设备运维—能效管理”全链条智能化。
(2)发展目标。到2025年年底,重点打造新材料智慧铝电解工厂,争取达到行业适用及全面推广标准;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人工智能+铝业”整体解决方案。到2027年,将智慧铝电解工厂推广至3家以上。
(3)重点模型。智铝AI&L大模型;“坤安”大模型;绿铝云慧鉴。
3.人工智能+钢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应用场景。聚焦做强日—临、莱—泰两大精品钢产业基地,推动全流程钢铁生产智能化监控,建设数字孪生工厂,重点推进冶金物料识别、钢水无人化运输、冶炼设备诊断等应用场景,提升生产效率。强化人工智能与氢冶金、碳捕集等技术融合,全面优化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等高耗能高排放环节生产工艺、物料配比、能源利用,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
(2)发展目标。2025年,打造2家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钢铁企业,钢铁行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高端产品占比达到50%。到2027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钢铁产能占比超过50%,钢铁行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高端产品占比达到60%。
(3)重点模型。水土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盘古大模型;冶金流程优化大模型。
4.人工智能+矿山开采。(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
(1)应用场景。加快构建覆盖地质勘探、智能开采、安全可控的矿山行业通用数据集,夯实矿山智能化转型数据支撑。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聚焦智能探矿、无人化作业、无人装备集群调度、矿井多灾种预警等重点方向,突破隐伏矿体识别、L4级无人驾驶、突水透水预警等核心技术,形成“安全-高效-绿色”的智能矿山模式样板。
(2)发展目标。2025年,煤炭智能化开采产量占比达到90%以上,打造10座标杆智能化矿山;非煤地下矿山关键系统自动化率100%,人员定位、通信联络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关键地点全覆盖。到2027年,煤炭智能化开采产量占比达到95%以上,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超过50%;正常生产非煤地下矿山完成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视频人工智能分析系统建设,实现全省监测预警系统联网。
(3)重点模型。盘古矿山大模型;“地知”大模型;煤科卫士大模型。
5.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应用场景。智能机器人领域重点发展高精度运动控制、动态场景语义理解、多任务自主规划等场景;工业母机领域重点发展高精度加工参数自适应调节、复杂零件工艺智能生成与缺陷检测等场景;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动力电池全周期寿命预测、充电网络动态调度等场景;工程机械领域重点发展设备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能效与碳排放动态优化等场景;无人机领域重点发展高精度定位导航、复杂环境动态避障、超视距通信链路优化等场景。
(2)发展目标。2025年,重点高端装备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占比超过30%、应用智能决策模型覆盖率超过50%。到2027年,重点高端装备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占比超过50%、应用智能决策模型覆盖率超过70%。
(3)重点模型。知业大模型;天智工业大模型;智匠·工业大模型。
6.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应用场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速靶点挖掘与验证、药物发现与设计、新型药物筛选、临床试验等新药研发进程。整合药物化合物库、临床试验数据、多组学信息等跨领域资源,构建系统化生物医药数据库,搭建安全可信的数据协作平台。围绕药物靶点发现、药物分子及合成路线设计与优化、药物活性和毒性预测等场景,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2)发展目标。2025年,人工智能赋能新药研发的项目占比超过30%,覆盖小分子药物、重组蛋白药物、细胞治疗产品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人工智能技术参与的新药研发项目一期临床研究成功率超过50%,二期临床研究成功率超过30%。
(3)重点模型。海若医疗大模型;北方健康大模型;扁仓中医大模型。
(二)培育生活领域新型消费热点。
7.人工智能+家居。(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1)应用场景。重点发展智能终端设备与家庭服务机器人,开展个性化推荐、多模态交互、场景生成等应用示范。制定智能家居标准体系,促进智能家居产品类型和品牌间相互兼容,推广全屋智能生态系统。依托龙头企业,推进智能场景化设计、智能家居系统示范应用,引导消费者增强对智能家居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度、接受度。
(2)发展目标。用足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2025年,限额以上智能家电零售额增长20%以上,智能家居市场人工智能技术整体渗透率达到50%左右。到2027年,智能家居市场人工智能技术整体渗透率达到70%左右。
(3)重点模型。智慧家庭大模型;星海大模型;“美言”大模型。
8.人工智能+出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1)应用场景。布局建设智慧交通系统、智慧停车场、智慧高速公路、智慧港口、智慧机场,加快开展无人配送、无人出租、智慧公交等应用场景,全面推进“出行即服务”(MaaS)模式;依托无人驾驶头部企业,开展全省域城市末端无人配送、烟台市全场景无人驾驶、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和青岛西海岸新区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打造智慧出行山东特色品牌和全国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区。
(2)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智慧高速通车里程超过300公里,部署运行1500辆低速无人配送车。到2027年,智慧高速通车里程达到2000公里,全省部署运行1.5万辆以上低速无人配送车、无人配送渗透率超50%。
(3)重点模型。Apollo自动驾驶视觉大模型(VTA);鸿蒙智行大模型;绝影多模态大模型。
9.人工智能+医疗。(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应用场景。依托区域医疗中心和济南国际医学中心,建立高质量医疗数据标注库和医疗大模型训练可信空间。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智能辅助诊断、智能影像识别等应用,加快推进智慧医院、智能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创新构建“人机协同”医疗服务范式,以智能分诊、交互式问诊、处方智能审核、用药风险预警为核心场景,打造从院前精准导引到院后居家监护的全流程智能化闭环服务体系。
(2)发展目标。2025年,重点打造5个左右数字诊疗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50家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医疗康养骨干企业。到2027年,培育形成10个左右百亿级智慧康养特色产业基地。
(3)重点模型。海若医疗大模型;灵医大模型;华佗GPT-II;神农中医药大模型。
10.人工智能+文旅。(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应用场景。融合VR/AR/MR技术构建多模态交互系统,通过全息投影技术重现儒家文化、齐文化等传统文化礼仪场景,实现文化遗产从静态展示向活态传承质变升级。实施“齐鲁文化基因解码利用工程”,加强“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平台建设,以泰山、崂山、曲阜三孔等知名景区为重点,引入人工智能导览、智能售票、人流监控等技术,提升游客浸入式旅游体验。
(2)发展目标。2025年,文化数字化融合示范基地达到10家左右,人工智能技术在旅游领域应用推广取得重要进展。到2027年,可穿戴文化设备制造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数字动漫、数字出版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3)重点模型。“携程问道”;“程心”大模型;“观澜”大模型。
(三)打造智能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体系。
11.人工智能+数字政务服务。(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
(1)应用场景。打造政务服务“智能客服”应用场景,提升咨询、查询等服务效率和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打造12345热线智能办理助手,集成机器人应答、辅助填单、智能分类、智能转派等功能,提高市民诉求解决效率。打造“鲁惠通”政策精准推送应用场景。打造“数字机关”智能助手,建设公文智能写作、政策文件智能检索等共性功能,提高机关办公效率。
(2)发展目标。2025年,在政务服务、数字机关领域,搭建5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在8个以上的市开展试点。到2027年,搭建20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3)重点模型。DeepSeek开源大模型;海若大模型;星火大模型;文心大模型;通义千问大模型。
12.人工智能+社会治理服务。(牵头单位: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1)应用场景。推动城市乡村治理智能化,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管理、基层治理、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等领域提供智能服务。深化“齐鲁智脑+领域大脑+城市大脑”支撑体系建设,引入社会数据资源,结合物联感知、卫星遥感等公共数据资源,加强智能化分析应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发展目标。2025年,搭建5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在8个以上的市或县(市、区)开展试点应用。到2027年,“齐鲁智脑+领域大脑+城市大脑”支撑体系全面加强,搭建20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3)重点模型。DeepSeek开源大模型;海若大模型;星火大模型;文心大模型;通义千问大模型。
13.人工智能+公共安全服务。(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大数据局)
(1)应用场景。汇聚公安、应急、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数据,建立公共安全高质量数据集。推进智能安防监控、犯罪分析、嫌疑人追踪等应用,提高公共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处置智慧化水平;推进网络攻击检测、恶意软件分析、数据泄露防护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推进基于人工智能的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突发事件智能预警、风险评估和指挥调度。
(2)发展目标。2025年,在公共安全重点领域搭建5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在8个以上的市开展试点。到2027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安全高质量数据集,搭建20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3)重点模型。DeepSeek开源大模型;海若大模型;星火大模型;文心大模型;通义千问大模型。
三、保障措施
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工作,研究重要事项,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一批重点应用场景、重大工程项目落地。
相关部门要细化行动方案,针对13个重点领域,逐一制定“人工智能+”行动方案,分解任务目标,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加强省市联动、区域协同、政企协作,凝聚形成工作合力。
统筹人工智能发展和安全,构建各方共同参与、技管结合、分工协作的治理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典型案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5〕4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为深入实施山东省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促进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制定政策措施如下。
一、提升科技创新支撑
(一)支持深入开展基础研究。聚焦多模态智能、生成式智能、类脑智能、具身智能、群体智能等前沿基础理论,每年布局150项以上基础研究项目。充分发挥高校、实验室、基础科学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作用,加强学科优化与交叉融合,围绕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开展目标导向的有组织科研,力争突破一批原创性成果。(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配置,支持实施人工智能产业科技创新行动,加大对基础软件、智能硬件等方面技术攻关的引导力度。围绕产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业态创新等领域,每年遴选确定10项左右重大产业攻关项目,按规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三)支持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在人工智能领域加快布局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对新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且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按规定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对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人工智能领域省级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按规定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人工智能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打通“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成果产业化”全过程。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人工智能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任选一笔贷款给予一次性贴息支持,每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五)支持提升自主可控能力。聚焦夯实人工智能基础底座,支持人工智能芯片和软件研发推广应用,每年遴选10家左右集成电路企业,按规定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人工智能软件项目符合省级工业软件研发推广项目要求的,按规定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二、强化核心要素供给
(六)实施“算力券”奖补政策。对采购人工智能算力且算力赋能效益显著的应用场景,按规定给予不超过算力交易金额的5%奖补支持,每个企业奖补总额最高500万元。(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七)实施“模型券”奖补政策。按照“一行业一模型”原则,开展垂直领域行业大模型“揭榜挂帅”,对开展大模型推理或训练优化并通过国家级专业评测机构水平评测的垂直领域大模型产品按规定进行奖补,每年遴选30个左右,每个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八)实施“语料券”奖补政策。支持实施人工智能语料库“聚智凝源”工程,加快汇聚工业通用知识语料和工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特定语料资源,推动形成开放式语料合作生态,对用于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微调的高质量语料库按规定进行奖补,每年遴选10个左右,每个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九)实施“创新券”奖补政策。面向人工智能等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通过“创新券”补助其使用共享科研设施和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对符合规定的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十)实施“数据集”建设行动。统筹省级资金支持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历史数据电子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数据流通交易,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支持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模型贯标,对通过贯标的中小企业按规定分档给予一定资金奖励,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数据管理体系。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聚焦确权登记、核算入账、开发利用、交易流通和收益管理等关键环节,推动用于产业发展的数据集有偿使用。(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十一)实施“基地”培育行动。安排省预算内资金,聚焦人工智能赋能13个重点领域,按照“一领域一基地”的原则,每年布局3-5个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基地,按规定每个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支持开展中试验证和算法模型、标杆场景的批量“孵化”,其中对获批国家行业应用基地的,每个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其他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具有显著示范效应的行业应用基地,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纳入支持范围。(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深化拓展赋能应用
(十二)支持应用项目建设。聚焦高价值场景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安排省预算内资金实施“人工智能+”应用攻关工程,每年按标准遴选10个左右标杆应用场景,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资金。对人工智能应用重点项目,优先纳入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库,对用地指标予以单列。(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十三)打造赋能应用平台。围绕产业集群、重点链条,支持建设一批行业“产业大脑”,支持其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行业提供集采集销、数智服务、产业金融等服务,对经认定的省级“产业大脑”,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十四)支持政务领域应用。统筹“数字山东”发展资金,支持省级利用“开源+闭源”大模型,集约建设“人工智能中台”及多模态数据集,构建一体化基础大模型服务体系,加强规范化、便利化人工智能支撑能力供给。(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十五)推动场景赋能开放。支持培育打造元宇宙创新“名品”和应用“名景”,牵引带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按标准遴选一批优秀创新产品、示范效应强的应用场景,每个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十六)支持创新产品推广。支持AI芯片、智能传感器、智能无人机等高频应用产品研发,将符合条件的软硬适配产品纳入首台(套)支持范围,按规定享受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推广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方式,促进人工智能创新产品的研发应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十七)支持具身智能培育。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等终端产品培育壮大,对2025年整机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人形机器人整机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最高800万元奖励,对其自主研发生产的、2025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按规定给予单户企业最高3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十八)扩大智能家居消费。统筹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智能化家居产品按规定给予补贴。(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四、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十九)培优育强骨干企业。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优秀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对人工智能领域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给予单户最高600万元奖励。落实人工智能领域先进制造业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二十)布局链群集聚发展。聚焦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和大中小企业融通,支持实施人工智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对入选的人工智能标志性产业链促进机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对人工智能领域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和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二十一)实行区域引领先行。支持建设人工智能领域未来产业加速园区,对建设成功的省级园区给予最高600万元奖补。对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发挥其在区域数字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上的引领作用。积极推广人工智能赋能数字化转型应用,对入选的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创新赋能新场景新业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二十二)鼓励扩大进口出口。发挥出口信保作用,支持AI电脑、AI手机、AI虚拟现实设备、AI家居、具身智能机器人等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出口;支持人工智能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对进口列入《山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设备和技术,通过进口贴息方式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五、加大要素资源保障
(二十三)加强预算资金统筹。全面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综合试点,统筹各类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形成支持人工智能发展资金合力。建立“人工智能+”重点项目库,对前期工作成熟、示范作用突出的,优先支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遴选一批“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综合运用工业转型、数字山东等领域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二十四)强化产业基金扶持。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领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群,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加快人工智能等产业基金组建,以“全生命周期基金”体系,拓展人工智能企业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人工智能企业上市融资,纳入上市企业培育库。(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
(二十五)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面向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枢纽、智慧医疗、城市管理、智慧民生、智慧教育等垂直领域开展创新应用,具备5G-A技术特性或开通RedCap功能,且日均流量超过30GB的新建5G基站,每个给予最高5000元补助。加快培育一批数据基础设施标杆型和引领型工程,对符合国家发展导向、支撑“数字强省”成效显著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分别按规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和5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二十六)加强高端人才引育。支持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人才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才引领支撑作用,支持高校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人工智能领域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按规定给予个人补助、综合资助或股权投资支持。(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二十七)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对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实施“一人一议”的薪酬激励方式。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事业单位建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动高校和职业院校增设人工智能专业课程,扩大招生规模,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十八)强化标准支撑引领。对主导制修订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国际、国家标准的,每项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奖补;对建设完成并通过评估的人工智能领域高质量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以上政策措施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有具体实施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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