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AI政策系列: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人工智能+”政务深化应用工作方案、黑龙江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黑龙江省于2026年2月密集出台了三份重磅政策,构建了“总体规划+专项落地+配套保障”的完整政策矩阵:
政策文件 定位 核心功能
《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 总体规划 明确15大重点行动领域,设定2027/2030/2035三阶段目标
《黑龙江省”人工智能+”政务深化应用工作方案》 专项落地 聚焦政务场景,2026年重点推进6大类18个具体场景
《黑龙江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配套保障 16条真金白银的扶持措施,最高单项补助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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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份文件形成了“战略引领-场景验证-政策托底”的闭环体系,既体现了黑龙江作为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的紧迫感,也展现了其在寒地场景、对俄合作、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差异化优势。
以下为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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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立足我省科研、产业、数据、应用场景优势,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大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加快突破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大模型等关键技术,营造全新产业生态,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全省算力规模达到50EFlops,人工智能领域省级创新平台达到20个以上,打造面向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30个以上,建设典型应用场景300个以上、标杆示范场景20个以上,人工智能领域规上企业达到100家,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到2030年,我省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智能经济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全省算力规模达到100EFlops,打造面向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70个以上,人工智能领域规上企业达到130家,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到2035年,人工智能在全省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我省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

二、实施“人工智能+”重点行动

1.“人工智能+”农业。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种植、养殖、育种、智能农机、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30个以上。推动在主要农作物种植环节集成应用“空天地”一体化农情感知、人工智能决策与预测技术。推广应用适合北方寒区气候特点的环境精准监测与智能调控系统及装备,构建覆盖“育种—养殖—管理”全链条的智慧养殖平台。加强种质资源数智管理,开展高油高产大豆、耐密宜机收玉米、优质高产水稻等品种智能育种技术攻坚。建设土壤“三普”数据库,推进土壤普查成果数字化应用。实施高端智能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依托惠达科技、华工智耘等企业推进大载荷植保无人机、智能激光除草机器人等装备研发应用,高水平建设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优化升级“掌上植保”、“智慧龙牧”APP功能,提升AI智能问诊、预报预警、智能防控服务水平,推动技术服务覆盖更多生产经营主体。支持佳木斯国家农高区牵头建设人工智能与农业产业链相融合的智慧农服体系,优化升级“佳家农”APP功能与服务生态。支持黑龙江移动公司牵头建好国家农业领域农作物种植方向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加快研发推广农业遥感、农业生产时序、种植多模态等行业大模型,打造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农业应用场景示范。到2027年,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45%左右,高端智能农机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7%,建成高水平智慧农(牧、渔)场200个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北大荒农垦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具体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2.“人工智能+”制造。推动人工智能赋能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汽车、食品、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用好“人工智能+制造”行业应用全景图和转型路线图,增强工业系统的智能感知与决策执行能力,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30个以上。持续提升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承载能级,推进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打造优势明显的创新高地。鼓励哈电集团、中国一重、中航工业哈飞、飞鹤乳业、建龙集团等龙头企业研发推广行业大模型和垂直大模型,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加快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推动“智改数转网联”重点行业典型示范推广应用,促进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嵌入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环节,拓展智能辅助设计、虚拟仿真、故障预警等应用场景。推动航天科技、宇龙自动化等企业与高校合作发展行业特色及行业通用型工业软件,开展软件核心技术攻关与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研发,深化人工智能与软件技术融合应用。开展工业智能体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推动智能体云化部署。实施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到2027年,基础级智能工厂达到455家,先进级智能工厂达到45家,卓越级智能工厂达到8家。〔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人工智能+”能源。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油气、煤炭、电力、能源新业态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20个以上。支持大庆油田建设油田高质量数据集,加快智能测井解释、水驱油藏模拟、水驱注采调控、页岩油动态智能分析等人工智能技术攻关,开展无人机智能巡检巡视应用,实现油藏、采油、生产运行等油气开发核心业务智能化升级。支持龙煤集团推进人工智能在资源勘探、煤矿采掘、煤炭运输、安全监测预警等场景创新应用,研发应用煤矿地质、煤炭洗选、故障诊断等垂直大模型,推广无人掘进机、智能采煤机、智能运输系统等高风险作业场景智能装备应用。聚焦高寒、高纬度、高风电/光伏渗透率的应用场景,探索人工智能在新能源出力功率预测领域应用,建立新能源场站关键设备监测与预警模型,推动人工智能算法优化新能源电站选址、设备选型、施工流程等设计关键环节。推进人工智能在电力供需预测、电网诊断分析、火电燃料智能化管控、水能高效利用等领域应用,有效提升电力系统智能调节能力与安全运行水平。到2027年,打造能源领域垂直大模型15个以上,建成能源领域智能系统10个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大庆油田公司、龙煤集团、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人工智能+”文旅。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景区管理、文旅服务、创意设计、影视娱乐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20个以上。发挥我省冰雪文旅与红色文旅资源优势,支持哈尔滨冰雪大世界、中国雪乡、北极村旅游风景区、731部队罪证陈列馆、省博物馆等重点旅游景区及文博场馆深度拓展智慧文旅应用场景,发展壮大龙江特色智能文旅IP。开发黑龙江智慧文旅综合平台,持续升级“一键玩龙江”小程序,完善优化“蝴蝶云谷中俄通”等跨境旅游服务平台,发展应用内容/IP数字人、功能服务型数字人和虚拟分身数字人,加快AI助手、AI多语言翻译等技术应用。推广AI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讲解、云观展、数字非遗等文旅数智项目,建设智慧文旅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依托人工智能生成技术,开发兼具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竞争力的龙江特色文创产品。鼓励马迭尔文旅集团等企业聚焦高质量内容生成、智能渲染、多模态数据处理、虚拟现实、后期制作等关键领域,强化与国内头部企业交流合作,发展AI漫剧制作、AI电影后期渲染、AI玩具研发等新业态。〔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5.“人工智能+”消费。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消费、流通、服务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20个以上。鼓励哈尔滨中央大街、中华巴洛克、国际会展中心等核心步行街(商圈)设立“AI消费体验区”,集成智能试衣镜、智能零售终端、商品AR展示等设备,提升智能消费体验水平。支持省内主要电商平台、直播基地,围绕冰雪旅游装备、绿色农产品、俄货精品等龙江特色商品,开发虚拟主播、3D直播间、智能推荐、虚拟体验等线上消费新场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哈尔滨中央大街、中华巴洛克等核心步行街(商圈)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实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AI赋能计划,整合居民消费端资源,引导社区超市、菜市场等便民服务场所,优化商品配置、提升配送效率,构建便民消费新场景。到2027年,打造智能消费体验示范场所20家以上。〔省商务厅负责〕

6.“人工智能+”就业。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创新创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调解仲裁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10个以上。健全省级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就业信息发布、就业创业指导、供需匹配、档案转递等领域深度应用。深入实施“创响龙江”行动,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新模式。促进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就业岗位挖潜扩容,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持续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优化升级龙江智慧调解仲裁信息系统、省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省劳动保障智慧监察系统,为劳动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的综合评估与风险预警机制,引导创新资源向创造就业潜力大的方向倾斜。到2027年,建成省级“人工智能+就业”一体化智慧服务平台,认定并扶持人工智能领域创业街区、创业孵化基地10个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7.“人工智能+”教育。推动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材、教学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40个以上。鼓励学校自建或联合企业共建智慧教室、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室、机器人实验室、人工智能实验室、人工智能体验馆等,为学生提供人工智能学习、探究、实践的空间和环境。组建“人工智能+”教学团队,大力推广人工智能在教学全场景规模化应用,助力教师优化教育教学策略。鼓励高校依托教育大模型开展智能备课、资源生成和精准教研,构建覆盖教学辅助、学业支持、科研赋能、综合评价的一体化智慧教育生态。鼓励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基地等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创新项目,引领学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跨学科创新实践,辅助课题选题、文献调研、实验分析、成果产出等环节。设立“人工智能+”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建设虚拟教研室,引导高校教师跨校、跨区域开展协同教学探索实践。支持中小学校开展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五育”创新实践,推动“AI+德育”、“AI+体育”等应用。到2027年,打造人工智能教育大模型5个以上,培育省级“人工智能+”高水平教学团队25个以上,建设省级高等教育人工智能课程50门以上、省级虚拟教研室50个以上。〔省教育厅负责〕

8.“人工智能+”医疗卫生。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基层应用、临床诊疗、中医药、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20个以上。依托省级影像云管理平台,统筹开展医学影像辅助诊断、报告生成和提供治疗方案建议等智能辅助服务。推动省级人工智能示范医院实现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从单病种向多病种发展,开展高质量医学影像数据汇聚和开发应用研究,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和迭代升级。推动我省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儿科、精神、肿瘤、中医及罕见病等重大疑难疾病临床决策智能辅助应用,提升临床专科医生诊断能力。优化患者智能服务流程,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为患者提供智能预约分诊、导诊、问诊、陪诊和随访等全流程服务。推进基层医生智能辅助诊疗应用,开展居民慢性病规范管理人工智能服务。推动中医药装备智能升级,加快康复机器人、中医针灸推拿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临床验证和示范应用。建设“人工智能+疾控”联合实验室,研发疾控智能工具箱,研究部署传染病风险识别、智能决策指挥等核心应用。到2027年,遴选5家以上医疗机构承担省级人工智能示范医院试点,临床专病专科诊疗智能辅助决策或患者就诊智能服务应用覆盖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人工智能+”养老托育助残。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养老、托育、助残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10个以上。打造功能集成、业务协同、分级管理贯通省市县三级的一体化智慧养老管理服务平台,助力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模式转变,为构建未来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支撑。推广智能化养老家居和智慧健康产品,建设居家智能服务和应急救援网络,积极探索智能护理机器人等新技术的适用场景。加快建设省级一体化“人工智能+”托育管理平台,提升人工智能在婴幼儿生长发育评估、托育咨询服务、从业人员辅导、行业监管辅助方面的应用水平。构建智慧社区助残服务网络,应用智能终端提供智能陪伴、用药提醒、家务辅助等服务,鼓励推广脑机接口、外骨骼机器人等技术应用,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到2027年,建设智慧养老院试点5个以上、智慧托育机构试点5个以上,实施科技助残项目20个以上。〔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人工智能+”交通运输。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组合辅助驾驶、智能铁路、智慧航运、智慧民航、智慧物流、智能建养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20个以上。面向公路交通运输典型场景,构建高速公路垂直大模型,开展寒地路网管养、灾害预警、智能巡查巡检、重要构筑物(长大桥梁、隧道)智能监测与管控等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推广自研收费机器人。开展交通全要素数据标准化行动。依托黑河市、漠河市寒地试车产业基础,开展智能驾驶大模型、成套测评技术提升行动,建设融合高寒地区自动驾驶测试与智能网联示范应用的第三方测试认证平台。加速智能安防等技术应用,全面推进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及乘客信息系统北斗改造,建设数智化机务运安平台、维修平台和编组站。持续完善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航班协同决策系统,推动在机场安检领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码头设备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黑河港、佳木斯港货物追踪、船舶调度、港口作业等环节应用。推动建设黑龙江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加强智慧供应链管理和智慧物流大数据应用,深化物流枢纽、多式联运、城乡物流等智能调度与协同领域场景建设。加快智能装备应用示范,推动智能巡检机器人、智能摊铺和压实装备在鹤哈高速(鹤苔项目)、哈尔滨都市圈西南环段和北环段等场景应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应用无人仓、无人驿站、无人运输设备等装备。〔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省航运集团、省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低空航空器迭代、低空经济场景应用、低空飞行管理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20个以上。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低空经济协同发展,鼓励联合飞机、广联航空等无人机生产制造企业使用国产人工智能芯片,满足低空任务毫秒级响应要求,提高无人机智能感知、决策、控制、作业等能力。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加快研发低空农业、低空巡检、低空公共治理等领域人工智能模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低空经济应用场景。鼓励大庆油田公司、省电力公司、省交投集团等重点企业,建设无人机视频智能分析平台,实现无人机作业过程中的自动识别、智能分析和实时告警。融合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建设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确保各类低空航空器“看得见、连得上、管得住”,筑牢低空安全防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大庆油田公司、省电力公司、省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人工智能+”科学研究。推动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速各领域科技创新突破,到2027年,围绕生物育种、生命科学、新药创制、疾病诊断、智能力学、油气勘探与开发、环境科学、材料科学、船海科学、智能空天、能源装备等11个前沿技术领域,推动一批关键基础理论取得突破。鼓励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高校,研究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神经网络、图神经网络、强化学习等先进算法,构建多维度技术融合体系。加强高维数据降维与特征提取、科学文献和数据的多模态标准化、智能化标注、数据合成、检索分析、质量评价、自动归集和开放共享等关键技术研发,建立覆盖“数据处理—价值挖掘—流通利用”的科学数据治理技术体系。研究通用科学大模型与学科模型协同推理技术,推动复杂科学问题的高效求解,降低模型幻觉。构建具备高级推理、自主规划、知识整合、工具交互、终身学习和人机协同等核心能力的科学智能体理论和技术体系。建立跨尺度、多学科、多科研任务、长流程决策框架,实现实验表征与计算模拟相互验证,助力多领域研究。到2027年,突破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20项以上。〔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人工智能+”社会治理。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审批办事、政策服务、司法、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30个以上。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等公共基础设施在电子政务外网部署通用大模型,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应用。持续开展“龙政智数”政务大模型建设,迭代升级比数、问数、析数等系列业务场景,积极探索智能问答、政策匹配、辅助审批、智能派单、AI帮办代办等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全省“一网通办”效率提升。探索政务多智能体协作技术路径,按业务流程、岗位职能开展多智能体聚合,打造好用、便用的随身类智能体应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拓展电子证照智能识别业务场景,提高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和标准化率,助力实现政务服务“免证办”。探索行政复议AI智能辅助与人工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案件登记、立案受理、案件审理等核心环节应用。鼓励律师事务所发展“AI+律师”协同服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文书生成、法律咨询、案例检索等工作。推动人工智能在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领域多场景应用,部署智能客服、招标文件合规性审查和智能辅助评标等多种智能体,高效响应经营主体业务咨询需求。到2027年,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机关办公及辅助决策等领域形成龙政系列智能体应用50个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营商环境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安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30个以上。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网络空间治理,强化信息精准识别、态势主动研判、风险实时处置等能力。依托公安部行业大模型,聚焦执法办案核心场景,持续研发和优化符合我省实战需求的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推进省公安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智慧升级,加快无感采集与智慧采集网络协同布局,提升视频图像智能采集终端占比,助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久安大模型”本地部署及应用,优化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面提升人工智能在监管执法、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效能,强化矿山、危化品、工贸等重点领域的风险感知与预警能力。到2027年,智能体应用覆盖公安重点业务场景,智能化改造和完善现有应急管理系统功能20个以上。〔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加快人工智能赋能机器人、智能农机、智能穿戴等智能终端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具身智能机器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建设哈尔滨智能机器人岛大型具身智能机器人综合训练场,依托博实股份、思哲睿等企业推进智能机器人创新发展,在机器人整机、零部件和系统集成等领域培育骨干企业。推动工业母机柔性化智能化跃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数控系统,提升工业母机自适应作业与执行能力。依托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天有为、莱特兄弟发展汽车智能座舱、航空模拟训练设备等智能产品。支持北一半导体等企业在家电产品等下游应用端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开发高端新型智能化产品。推进可穿戴家用医疗电子产品发展。加大智能终端市场推广力度,支持在省内科研、教育、安防、政务服务等部门示范应用。到2027年,打造智能终端产品20款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基础支撑能力

16.加快关键技术攻关。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新型模型架构、大模型应用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突破群体智能、人机群智协同、脑机接口、大模型思维链、智能体自学习等技术。鼓励省内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培育建设人工智能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应用导向的技术研究。〔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智能算力统筹。积极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加快推动哈尔滨市、大庆市清洁能源基地和算力中心集群协同布局,建设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三期、中国联通哈尔滨基地、黑龙江电信哈南大数据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国移动集团在我省布局建设大型算力集群,招引更多优质算力项目落地“算电融合”基地,推进算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普惠化发展。谋划建设省级算力一体化调度平台,开展全省算力统筹调度、运营和服务,合理调配算力资源,建成多元异构算力供给体系,打造智能算力共享链条,推动算力供给普惠易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购买人工智能算力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化模型建设体系。依托省内算力基础设施和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加速汇聚“九天”、“天工开悟”、“龙药智脑”、“昆仑”等大模型,构建大模型基础资源池。鼓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深度参与并贡献人工智能开源项目,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开源生态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共创共享”行动,征集发布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和解决方案,加强供需对接,支持省内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模型攻关,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加速形成“通用大模型+行业垂直场景”的应用服务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数据供给创新。实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加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等资源开发利用。发展特色数据标注产业,加快推动哈尔滨、大庆等数据标注产业基地发展,争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试点城市,打造东北地区数据供给基地,培育壮大数据处理和数据服务产业。以哈尔滨市为主体,建设数据基础设施区域功能节点,构建规模化数据可信流通利用格局,推动跨平台、跨层级、跨地域数据互联互通。在北大荒信息、农投大数据、邮政易通等具有丰富行业数据的企业中,遴选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链主”单位,争创国家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项目。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主体建设重点领域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加快组建省级数据集团,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加强数据交易中心等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建设,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完善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享机制。〔省数据局负责〕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20.打造良好应用生态。健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开放度评价与激励政策,完善应用试错容错管理制度。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集聚工具、技术、平台等资源,培育“懂智能、熟行业”的优质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提供标准化行业赋能解决方案。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专利权保护力度,建立包含人工智能领域在内的年度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动态名录。持续开展专利供需对接活动,促进人工智能领域专利技术转化运用。鼓励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围绕人工智能领域,积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重要地方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谋划建设全省人工智能通识教育APP,分类建设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成立人工智能专家咨询委员会,有效支撑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动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新时代龙江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积极引进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建好哈工大国家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农业人工智能学院,支持省内高校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智能学科,打造一批具有人工智能特色的“四新”专业、“人工智能+”系列微专业、“人工智能+”高水平专业群。组建由人工智能龙头企业、高水平院校与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人工智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构建“校企研”深度融合的长效合作机制。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人工智能领域头部企业深度合作,共建数字化实训基地和特色现代产业学院。探索建设人工智能“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持续扩大合作开放。依托我省对俄合作基础和优势,深挖数据领域对俄合作场景,高标准谋划建设中国—东北亚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争创数据领域国际合作综合试点,探索中俄两国数据安全跨境流动规则对接,利用语言优势拓展俄语语言大模型应用,助力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支持举办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赛事展会论坛活动,吸引国内外人工智能高端企业、人才在我省开展交流合作,支持省内人工智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组织成果路演推介系列活动,依托国家级、省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我省人工智能技术突破与应用成果,提升我省人工智能影响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提升安全能力水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质量评估、伦理对齐等方面评测,促进大模型应用安全合规发展。加强重要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推动数据安全防护平台项目建设和储备,促进相关行业或区域内的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提升。加强基础设施运维保障与安全监管。强化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分级,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合规应用,指导企业依法依规逐级履行算法备案程序,落实国家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等方面监管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工智能+”行动全过程。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的重大战略意义,压实“管行业管人工智能赋能应用”责任,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落地见效。要强化示范引领,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黑龙江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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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结合我省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增强科技创新支撑

1.推动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公开征集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项目指南,鼓励使用人工智能科研工具开展基础研究。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围绕人工智能行业及垂直大模型、基础软件、智能硬件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围绕人工智能领域,牵头建设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对人工智能产业领域获批的国家级、部级、省级创新平台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3.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人工智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的主体。对研发投入50万元以上且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给予基础比例上浮50%的补助支持,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4.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人工智能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熟化平台,打通“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总投资额的30%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二、加大关键要素供给

5.支持算力普惠应用。大力提升绿色、低成本算力供给能力,对符合条件的算力中心项目,在用地、用水、供电、信息通信、能评、环评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购买算力赋能“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对实际购买符合相关要求的算力服务商算力资源超过30万元的,按实际支出额给予30%创新消费奖励,每个单位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6.支持高质量数据开放供给。加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企业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工业制造、农业农村、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每年支持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项目,根据其数据规模、价值密度及应用效果,单个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批复的国家行业高质量数据集项目,按照核定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探索数据交易共享机制,推动数据开源开放,支持采购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模型等数据产品,按照年度数据交易金额的10%,给予采购主体“数据券”补贴,单个采购主体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省级数据标注基地所在市(地)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数据标注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数据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7.支持大模型研发应用。加快推动垂直大模型在重点领域的部署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采购主体,经评审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模型券”补贴,单个采购主体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在关键领域应用规模较大的项目,可按照一定比例上浮。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大模型申请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三、深化人工智能推广应用

8.培育高价值应用场景。压实“管行业管人工智能赋能应用”责任,在农业、制造、能源、文旅、消费、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助残、交通运输、低空经济、社会治理、安全治理等重点领域谋划建设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每年遴选10个标杆示范场景,按项目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支持,单个场景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人工智能应用重点项目,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支持前期工作成熟、示范作用突出的人工智能应用重点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营商环境局〕

9.推广新一代智能终端与智能体。支持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智能芯片、智能装备、具身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按规定享受省首台(套)、省重点新产品支持政策。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与智能体等领域研发制造,对新建总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分阶段投资补助方式,按照项目核定总投资的20%安排补助资金,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0.扩大智能终端消费。鼓励将智能家居机器人、智能眼镜、智能健康等智能终端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11.举办创新应用活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举办人工智能高水平赛事、学术研讨、产学研对接等活动,力争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活动,对重大活动予以支持保障。利用“首发经济”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人工智能产业从技术突破迈向市场引领。支持人工智能企业举办有影响力的新品发布会、技术峰会和应用示范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资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数据局〕

四、培育产业发展生态

12.培育壮大优质企业。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培育行动,构建由“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构成的人工智能企业体系。鼓励软件信息服务企业智能化转型,重构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对人工智能领域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单户一次性最高200万元补助,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单户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补助。落实人工智能领域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3.推动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鼓励具备突出行业优势的主体建设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支持开展中试验证和算法模型、典型场景的批量“孵化”。安排省级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申报项目。对国家批复建设的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项目,按最高不超过国家支持额度的20%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积极为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专利导航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畅通专利预审通道,扩展专利预审类别,将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纳入优先预审目录,缩短专利授权时间。鼓励培育高价值专利。〔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1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筹设省内人工智能领域基金,用好龙江天使投资基金和龙江创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满足人工智能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融资需求。积极利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降低“人工智能+”项目资本金自筹比例。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科技担保服务方式和手段,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分险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科新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人才贷”、“研发贷”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投贷联动方式支持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金融监管局、黑龙江证监局〕

16.强化人才引育。注重引进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产业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支持省属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评价人才。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条件限制,申报高级职称破格晋升。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促进领军人才岗位成长。优化实施省级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重要创新成果、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或者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能够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海内外人才申报我省人才支持计划,并按规定给予入选者相应经费支持,必要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本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本政策措施扶持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同时符合省其他领域有关政策扶持条件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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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工智能+”政务深化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人工智能+”政务深化应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黑龙江省“人工智能+”政务深化应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创新应用,实现“人工智能+”政务突破性进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稳妥有序的发展理念,依托算力、算法、数据支撑,聚焦群众关切、企业需求和政府治理难点,通过人工智能新场景建设应用,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在数据共享、政务服务、社会管理、民生保障、辅助决策及机关办公等政务领域的技术支撑,形成“技术支撑—场景验证—服务升级”的提升路径,推动“人工智能+”政务应用水平与规模实现提升。

二、应用场景

2026年将重点推动六大类18个场景的深化应用,通过发挥典型场景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拓展“人工智能+”在政务应用领域的覆盖范围与服务深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与办公效率。

(一)打造“人工智能+”数据共享新场景。目录编制场景:创新政务数据目录“五级三十同”编制标准,全量编制统一的政务数据目录,利用神经网络等技术对数据目录进行关联分析,构建数据目录知识图谱,为数据高质量汇聚、治理、应用提供基础保障。数据汇聚场景:以100个智能体应用场景建设为小切口,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等结构化数据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非结构化数据汇聚治理,构建100个以上高质量、高价值的数据集和知识库,政务数据全口径汇聚新增1000亿条、全口径调用新增1000亿次。打通微循环场景:利用智能体自主理解任务、自主规划路径、自主执行操作的能力,在各政务办理系统应用层之间连通数据流,智能打通部门内部数据“微循环”,实现低成本、高效率“补短板”,为跨系统智能协同与高效联动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二)建设“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新场景。集成服务类场景:加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按时序高质量完成国家部署和省级统筹年度重点事项,推出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等一批涉企服务“一件事”,组织市(地)推出汽车、文化娱乐、创意设计等8个产业链“一件事”,推动改革向服务产业链发展、监管执法、基层减负等领域延伸,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新增20个达到520个、效能新提升5%达到75%。对已实施的重点事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拓展集成联办事项,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有效提升办事体验,推动改革整体质效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智能客服类场景:打造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龙易办”移动端智能化升级改造。构建全省专业化政务服务知识体系,健全多维度、多层次的知识图谱,积极探索“咨询办理”衔接,创新“边聊边办”服务新模式。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拓展电子证照智能识别业务场景,提高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和标准化率,实现不少于50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充分运用AI赋能,提升智能搜索、智能推荐、智能问答能力,精准识别企业群众意图,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辅助办理类场景:推进智能辅助预审,建立智能辅助审核与风险预警机制,部署AI智能辅助审核模型,对申报材料实施智能校验和预警。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办件、评价等全链条数据智能分析,有效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常态化巡查巡检能力。〔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三)创新“人工智能+”社会管理新场景。市场监管场景:大力推行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加强多维数据深度挖掘和治理、智能分析和动态关联,开发12315投诉举报、经营主体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智能体”应用,加强经营主体异常行为监测,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行政执法场景:汇聚10个省直执法部门数据,整合各类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数据,推动执法透明化、过程痕迹化、监督智能化的执法全流程改革。〔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热线服务场景:打造12345热线服务智能体,运用自然语言理解、多模态识别等技术,建立多维度任务分类和分办规则,自动识别来电工单并分流话务压力,提升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开发热线分析报告智能体,精准识别全省共性问题,进一步提升热线服务效能。〔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四)推出“人工智能+”民生保障新场景。劳动就业场景:改造升级全省集中管理、跨业务协同联动、数据实时更新的就业信息资源库,构建就业重点群体全链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影像诊断场景:依托省级影像云管理平台,统筹汇聚高质量医学影像非结构化数据,推动医学影像辅助诊断、自动生成报告及治疗方案建议等智能辅助诊断服务;支撑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探索省级人工智能示范医院实现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从单病种向多病种拓展。〔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救助补贴场景:统筹构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残疾、婚姻、死亡、机动车、经营主体、户籍等18类数据集和API接口,开发“智能审核+动态监管”智能体,实现民生领域救助资格动态复核,强化全流程监管,有效防范错发、漏发、冒领等问题。〔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五)开展“人工智能+”辅助决策新场景。农业服务场景:整合农业确权、种植、测绘信息,联动气象、土壤等数据,构建产能预测模型,为农业产能调控、政策制定、防灾减灾及粮食安全保障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预警和方案推演。整合农机生产供应链数据,构建农机装备产业链分析智能体应用,研判产业链短板弱项,为产业“强链、补链、固链、延链”提供支撑。〔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测绘地信局、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冰雪经济场景:汇聚构建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等4大类数据集,依托黑龙江省冰雪经济统计监测制度体系,助力冰雪经济发展智能化分析,为构建现代冰雪产业体系,服务冰雪经济全产业链发展壮大提供数据赋能和智能支撑。〔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口流动监测场景:深度利用电力数据、户籍信息等多源数据,构建分析评估模型,分析揭示人口流动的时空特征,为人口流动监测、住房发展计划、城乡规划调整提供趋势预判与对策建议。〔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六)实施“人工智能+”机关办公新场景。辅助文书起草场景:依托“龙政通”、“一张网”办公平台,借助大语言模型能力,搭建本地知识库和标准化预设模板,为工作人员提供写作建议、辅助起草文书,并自动检查校对和优化格式与内容,大幅提升办公效率。辅助数据检索场景:整合汇聚统计年鉴、经济指标、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多领域数据,建立资料检索知识库,帮助工作人员快速查找政务数据、精准定位所需信息,并实现数据智能关联与对比分析等。辅助基层减负场景:加快推进“一表通”改革,通过数据回流、数据直达、智能匹配,解决基层工作人员“填表多、跑路多、角色多”等负担问题。在基层配备全科社工智能体,为社区工作人员提供政策解答、业务办理等智能支撑,破解“非本职业务不懂不会”的问题。2026年,依托“龙政通”办公平台,为全省各地各部门1000名以上政府工作人员配备随身类智能体应用。〔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地各级牵头部门的统筹领导作用,构建“人工智能+”政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在各地各部门汇聚政务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核心技术人才力量,培养一批智能体训练师和大数据管理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深化数字政府“省级统筹、省建市用、市建特色”的集约化建设模式,按照架构、模型、算力、应用“四统筹”原则,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各类场景开发,防止出现“模型孤岛”,避免因碎片化、简单化应用人工智能而造成的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

(三)加强能力支撑。加快推进5G政务专网建设,加强“龙政通”平台应用与推广。构建全省统一的智能算力调度平台,实现全省政务领域算力资源的统筹规划与科学配置。“龙政智数”面向全省政务应用系统提供集约共享、安全可信的政务智能MaaS服务,为各地各部门创建智能应用场景提供标准化开发流程与服务组件。

(四)加强安全保障。深入推进政务云国产化升级改造,打造政务人工智能模型无外部依赖、无安全后门、无泄露风险的安全运行体系,构建事前严格审批、事中全程留痕、事后可追溯的数据安全监管机制,搭建覆盖数据挂载、模型调用、应用支撑、分级授权等全环节的模型安全护栏,实现输入输出涉密敏感信息的精准识别与有效拦截,筑牢模型安全防护屏障。

  附件:“人工智能+”政务深化应用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分类 主要指标 指标说明 2026年目标 牵头及责任单位
1 服务 涉企“一件事”应用场景 在涉企“一件事”方面开发的应用场景数量 达到520个(增加20个) 省营商环境局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2 涉企“一件事”效能提升 涉企“一件事”整体效能提升比例 提升75%以上(增加5%以上) 省营商环境局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3 场景 政务服务 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智能客服、智能填报等方面开发的场景应用智能体 建设16个智能体(带动新增共享交换数据50亿条) 省营商环境局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4 社会管理 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热线服务等方面开发的场景应用智能体 建设10个智能体(带动新增共享交换数据50亿条) 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营商环境局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5 民生保障 在劳动就业、影像诊断、救助补贴等方面开发的场景应用智能体 建设40个智能体(带动新增共享交换数据10亿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营商环境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6 辅助决策 在农业服务、冰雪经济、人口流动监测等方面开发的场景应用智能体 建设12个智能体(带动新增共享交换数据10亿条) 省农业农村厅、省测绘地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营商环境局、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7 机关办公 在文书起草、基层减负、数据检索等方面开发的场景应用智能体 建设25个智能体,为1000名以上工作人员配备随身类智能体(带动新增共享交换数据2亿条) 省营商环境局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8 数据 汇聚数据总量 省数据资源中心通过物理汇聚和逻辑汇聚两种方式积累的政务数据总量 5000亿条,新增1000亿条(全口径) 省营商环境局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9 共享交换数据量 指各地各部门政务应用及智能体场景应用调用的政务数据次数 2400亿次,新增共享交换1000亿次(全口径) 省营商环境局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10 高质量数据集和知识库 为政务领域智能体场景应用提供支撑的政务数据集合 100个 省营商环境局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11 算力 可调度算力 指可调度的通用算力和智能算力 通用算力10000核、智能算力1000PFlops 省营商环境局

来源:黑龙江政府官网

报告word原文下载↓

www.smartcity.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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