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促进词元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年):建设2000个高质量数据集、3个数据标注基地、争创3个左右国家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打造一批词元工厂、词元超市、词元集合店

69a6bec0312671f75a01e07e014105c7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数据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词元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年)》的通知

苏发改智集发〔2026〕867号

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数据局:现将《江苏省促进词元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数据局

2026年9月11日

江苏省促进词元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年)

为加快推动全省词元经济高质量发展,抢占智能经济新赛道,现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推动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

1. 建好用好高质量数据集。面向工业制造、城市治理等数据富集领域,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等创新领域,发布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清单与配套应用指引,建设2000个高质量数据集。布局建设3个数据标注基地,探索将标注准确性、模型适配性等指标纳入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质量数据集供需对接“环省行”活动,推动高质量数据集有偿有条件开放。(省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开展公共数据攻坚行动,推进“一本账”管理,深化公共数据“跑起来”行动。推动省基础库共建共用,建设10个左右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主题库、专题库。加快建设新一代公共数据平台,推进省市平台统筹运营。(省数据局牵头负责)

二、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3. 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全省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布局,部署区域功能节点。建设省级枢纽管理节点,推进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试点。加快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动态更新省“123+”项目库,争创3个左右国家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推动可信数据空间市场化运营。(省数据局牵头负责)

4. 夯实算力基础设施底座。编制算力网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枢纽节点建设,支持沿江地区集约建设万卡乃至十万卡集群智算中心、沿海地区布局建设规模化算电协同智算中心。支持在园区、港口、交通枢纽、重点商圈等场景,按需部署边缘算力节点。到2026年底,全省智算规模达到280EFLOPS(FP16)。(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提升算力资源调度能力。建设完善全省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平台,推动多元算力资源并网池化、智能调度和便捷使用,探索开展词元统一结算运营服务。筹建省公共算力中心,分阶段打造万P规模算力资源池,形成算力租赁、模型部署、词元调用等多元普惠服务能力。(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动“词元工厂”建设。引导省内算力中心加强与模型服务商合作,推动从算力租赁服务向词元服务转型,打造一批词元工厂、词元超市、词元集合店,提供多层次词元产品和服务。(省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算法模型开发应用

7. 加强高水平模型供给。支持多模态大模型加快迭代发展并广泛应用。聚焦材料科学、生命健康、量子信息、天体物理、极端科学、原子级制造等科学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具身智能、工程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垂直大模型。全年新增备案大模型不少于50款、登记不少于35款、算法不少于200个。(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打造行业特色智能体。针对高价值场景打造100个行业特色智能体。稳妥规范有序推动智能体创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API调用、模型部署、定制化服务等方式推广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深入实施“模数共振”行动。面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医疗健康、新能源等领域,培育“数据—模型—场景应用”联合体,打造100个“模数共振”典型案例。鼓励各地建立“数据+模型+场景”综合性服务,提升跨主体数据可信贯通、模型协同训练与安全合规应用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高价值词元消费场景

10. 赋能产业升级提质增效。支持省内“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基于词元体系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实施“人工智能+农业141”行动,建设一批智慧农(牧、渔)场。鼓励在金融、法律、知识产权、咨询、商务、文旅等行业低风险场景中率先推广智能体应用服务,支持AI影视、数字人、数字文创、IP与品牌打造等新兴服务集聚发展。(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赋能社会治理精细善治。拓展基层治理、公共安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治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场景智能体深度应用。加快政务智能体优化落地。构建覆盖风电、光伏、核电等的能源智慧调度体系。(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赋能民生服务普惠共享。持续丰富便民惠民AI服务供给,推动教育、民政、人社、住建、交通、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智能体应用迭代普及,打造一批典型场景。(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13. 壮大智能原生企业。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智能原生企业,探索全新商业模式,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鼓励软件信息服务企业向“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词元即服务”等模式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发展智能终端企业。鼓励终端设备制造商布局端侧AI,推动智能终端成为词元调用与智能服务的新入口。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终端场景需求开展模型适配、端侧推理优化、词元调用接口标准化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15. 培育“一人公司”企业。大力推广OPC创新创业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OPC社区、园区,配套提供AI工具培训、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词元调用平台接入等服务,降低创新创业门槛。(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词元流通交易

16. 探索建立词元计量体系。牵头或参与国家与国际词元标准体系建设,探索词元计量、接口、计费、交易标准规范。建立词元分级分类质量评价标准,推动形成“优质优价、分级流通”市场秩序。(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建设词元流通交易平台。探索打造词元流通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吸引第三方开发者、独立软件开发商及大模型创业团队参与生态共建,探索词元分销与收益分享机制。推动电信运营商、模型服务商、云服务商等在苏设立词元调度、交易、运营服务平台,探索“包月服务”“按效付费”等多元化计费模式。(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探索开展词元出海服务。推动南京自贸片区、苏州自贸片区、江苏国际数据港等有条件地区先行先试,培育“来数加工”等数据跨境服务场景,研究词元跨境交易和服务机制,探索“词元出海”模式。鼓励企业围绕海外用户需求,打造定制化人工智能产品,实现高价值“内容出海”。(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词元经济治理

19. 强化词元经济监管。统筹推进数据安全、内容安全、模型安全、隐私保护和伦理治理。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对通用对话等低风险场景包容审慎,对金融、医疗等高价值敏感场景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打击滥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词元套利等非法行为。(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提升数字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安全审查等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权责清晰的数据安全治理协同机制,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建设省级层面区域人工智能安全评测中心。(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运用指引。强化人工智能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依托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持续优化专利预审、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助力创新主体快速获权、快速维权。(省知识产权局、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完善词元经济统计监测。探索建立基于词元生产、供给、消耗、价值产生(赋能)的统计与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词元调用情况分析,强化词元经济发展动态跟踪。(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政策供给与服务保障

23. 推动创新人才引育用留。省级人才项目重点支持50名左右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加强词元经济职业能力建设,支持全省技工院校新增数字技能相关专业50个、人工智能相关专业40个,与重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开展词元经济科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各地发放词元券,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研究机构以及OPC等购买智能算力服务,年度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基金集群投资人工智能领域项目35个以上,新设可投资人工智能领域的子基金50亿元以上。鼓励各类产业基金对人工智能领域中小企业、OPC等放宽投资准入条件。(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加大场景培育和开放力度。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机制和场景开放度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国有企业、领军企业围绕新赛道,加快建设一批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研究谋划一批综合性重大场景,加大各类场景开放力度,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应用。遴选发布100个省“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加强政策研究与宣传推广。围绕词元价值创造、价值实现、要素流通、生态培育等重点方向,加强前瞻性政策研究和储备。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智库单位作用,为产业规划、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及行业治理等提供专业支持。常态化发布词元经济典型案例,营造鼓励创新良好生态。(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研究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挥省人工智能工作推进专班作用,强化全省词元经济发展统筹布局、协调推进。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总结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各地要紧扣区域产业禀赋与发展定位,因地制宜细化配套举措、培育特色赛道,上下联动、区域协同,促进全省词元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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