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广东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广东毗邻港澳,既是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又拥有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一批重大合作平台,有条件也有责任在数据跨境领域先行先试。此次《工作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广东系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建设、以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迈出关键一步。
《工作方案》紧扣“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主线,分阶段设定清晰目标:到2027年底,数据跨境规范化、便利化、规模化程度显著提升,打造5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跨境重点场景。到2028年底,数据跨境赋能产业发展、服务提升、治理协同的作用愈发突显,数据跨境产业规模超2000亿元,数据跨境产业拉动的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增加值达万亿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数字化水平最高的湾区。
围绕数据跨境的关键环节,《工作方案》以“特殊制度规则、特定基础设施、特色应用场景、特优服务生态”为框架,并构建高能级国际合作平台,提出五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用好用足特殊制度规则。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应用,探索备案“绿色通道”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推动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广泛应用并向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全域拓展;研制数字技术“湾区标准”,促进规则标准互认。
二是建设特定基础设施。推进“港数粤算”“澳数粤算”等跨境算力互联互通;建设省区块链网络与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探索“空间即服务”;优化跨境通信枢纽,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扩容直连港澳光缆。
三是打造特色应用场景。围绕产业、民生、治理部署数据服务、医疗、教育、科研、制造、贸易、金融、便利化服务、协同化治理九类场景,涵盖“来数加工”、跨境诊疗、智能网联汽车、跨境电商阳光化、数字人民币、社保服务“湾区通”等。
四是培育特优服务生态。建设数据特区创新合作中心,培育合规安全、流通交易、技术服务三类生态,降低企业跨境合规与应用门槛。
五是构建国际合作平台。支持广州(南沙)、深圳(前海、河套)、横琴、汕头立足各自优势,深化与“一带一路”、葡语国家、东南亚及拉美等地区的跨境数据合作。
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更是广东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抓手。《工作方案》的印发实施,将充分释放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制度红利,推动数据要素在湾区畅顺流动、在全球范围高效配置,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成为全球数字化水平最高的湾区,为全国数据跨境制度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实践”。

政策全文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政数〔2026〕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广东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
广东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拓展数智领域国际合作和提升境外人员入境数字化服务便利性的工作部署,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更好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发挥广东毗邻港澳和作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综合优势,充分释放国家赋予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以及有关地区的数据跨境制度红利,以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为牵引,系统推进特殊制度规则、特定基础设施、特色应用场景、特优服务生态建设,打造数据融通、产业激活、价值跃升的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助力人工智能高质量语料供给,构建开放型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
到2027年底,数据跨境规范化、便利化、规模化程度显著提升,打造5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跨境重点场景。
到2028年底,数据跨境赋能产业发展、服务提升、治理协同的作用愈发突显,数据跨境产业规模超2000亿元,数据跨境产业拉动的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增加值达万亿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数字化水平最高的湾区。
二、用好用足数据跨境特殊制度规则
(一)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应用。鼓励大湾区内个人信息处理者及接收方优先采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合同模式开展内地与港澳间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探索建立标准合同备案“绿色通道”,简化备案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机制,降低跨境合规成本。(省委网信办负责)
(二)推进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广泛应用。指导南沙、前海、横琴、河套等区域加快出台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细则和实施指南,举办专项政策宣讲活动,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及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正式发布的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广泛应用。探索将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适用范围扩大到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全域。(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政务和数据局,广州、深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制定数字技术“湾区标准”。聚焦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跨境合规等,探索研制“湾区标准”,推动相关标准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与各类国际标准组织合作,支持广东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标准制定。鼓励和支持APEC成员经济体在广东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推动更多数据领域国际组织落地,探索推动数据规则、标准互认。(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数据跨境特定基础设施
(四)推进跨境算力互联互通。创新跨境数据流通与算力协同模式,加快“港数粤算”“澳数粤算”场景落地,积极拓展“外数内算”“跨境训练”等场景。引导清洁能源优先供给,夯实跨境算力设施绿色发展底座。(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跨境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省区块链网络,构建“数链融合”的数据基础设施底座。推进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探索打造跨境数据流通“缓冲区”。探索数据跨境“空间即服务”模式,提供“数、算、网、安”一体化服务。(省委网信办,省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跨境通信枢纽布局。完善粤港澳城际骨干传输网络,持续扩大粤港澳互联网络带宽。鼓励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与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协同联动,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扩容直连港澳光缆。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按国家规定申请建设国际通信基础设施,提升跨境通信承载与安全保障能力。(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四、打造数据跨境特色应用场景
(七)跨境数据服务场景。发展“来数加工”等国际数据服务业务,支持数据服务商承接海外数据存储、清洗、标注、建模、分析任务。创新“Token(词元)出海”模式,探索“离岸数据中心—生产Token(词元)—海外调用—数据合规传输”路径。(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市政府负责)
(八)跨境医疗场景。支持医疗机构提升导诊服务数字化国际化水平,探索互联网跨境诊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探索粤港澳医疗机构间病历、检查结果等数据跨境调阅,畅通港澳居民在粤医保参保与结算流程,实现商业保险快速理赔(广州、深圳、珠海、中山、江门市政府负责)。
(九)跨境教育场景。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和终身学习教育平台,联合省内高校及港澳高校共建一批优质课程,面向大湾区高校开放、共享(省教育厅负责)。探索与港澳高校开展学历、学籍、入学材料等数据核验服务,推动实现人工核验向数据核验转变(广州、深圳市政府,横琴执委会负责)。
(十)跨境科研场景。支持内地与港澳合作大学积极探索科研数据跨境流动合规路径,推进校区间科研数据跨境使用,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场景创新成果。(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横琴执委会负责)
(十一)跨境制造场景。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装备制造、智能终端等跨境制造企业探索质量、物流、订单、售后等数据跨境流通,实现与海外工厂、供应商、物流服务商等高效协同,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政府负责)
(十二)跨境贸易场景。出台《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试点方案》,依托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对跨境电商企业报关数据、平台订单数据互验,探索解决跨境电商出口申报阳光化痛点(省商务厅负责)。深化与港澳“单一窗口”合作,推进跨境数据等电子信息互换(省口岸办负责)。
(十三)跨境金融场景。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优质企业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收入跨境人民币结算,鼓励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在跨境交易中使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便利境外电子钱包在境内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负责)。探索开展信用报告、纳税记录、财务报表等数据跨境核验,提供便利化信贷服务(深圳、珠海市政府,横琴执委会负责)。
(十四)跨境便利化服务场景。推进社保服务“湾区通”,加强社保服务跨境可携性创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推进港澳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开办、注销、变更登记等服务水平(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粤港公路舱单和粤澳货物申报“一单两报”应用,提供便利化通关服务(省商务厅负责)。推进澳门游艇自由行手续信息化办理,便利澳门游艇往来内地(广东海事局负责)。
(十五)跨境协同化治理场景。推动“香港出行易”与深圳、珠海公交信息共享,推进港珠澳大桥一体化协同运营管理(省交通运输厅,深圳、珠海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联盟作用,推进产品碳足迹数据互信互认,深化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数据共享(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加强粤港澳地震信息、台站数据跨境共享和协同监测(省地震局负责)。
五、培育数据跨境特优服务生态
(十六)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创新合作中心。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汇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智库机构等多方资源,为企业提供政策对接、合规咨询、技术支撑、场景孵化、生态链接等全链条数据服务。支持各地立足区域优势和需求,组建或升级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实现与创新合作中心的协同联动。(省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十七)培育合规与安全服务生态。强化数据跨境合规服务供给,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合规评估辅导、备案申报支持等咨询业务。积极培育数据跨境安全与合规评估、认证、审计专业机构。推动跨境信用服务业态发展,支持依法依规开展跨境信用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和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培育数据流通交易服务生态。依托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提供跨境数据产品登记、挂牌、交易、结算等一体化服务。支持发展一批从事跨境数据解决方案设计、运营服务和价值挖掘的数据服务商。(省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十九)培育数据技术服务生态。面向科研机构和创新企业,开放数据跨境流通利用服务能力,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先使用后付费”模式。鼓励企业研发推广数据治理、跨境流通智能体等轻量化工具,降低企业技术应用门槛,支撑数据跨境场景创新。(省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六、构建高能级数据领域国际合作平台
(二十)广州。支持广州重点在智能网联汽车、跨境电商、游戏出海、北斗产业、氢能产业等领域与南美新兴市场国家,东南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加快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打造南沙全球跨境贸易产业集聚区。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生态圈。(广州市政府负责)
(二十一)深圳。支持前海建设运营网络数据安全合规实验室,聚焦广东—新加坡、中国—东盟,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及APEC经济体,打造深港国际数据产业走廊。发挥河套“一区两园”独特优势,探索打造境内外数据交汇叠加、面向智能科学和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高质量国际数据枢纽,构建数据制度型高度开放体系。(深圳市政府负责)
(二十二)横琴。支持横琴建设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打造“澳门数据飞地”。建设地球系统数据国际交换中心,持续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基于中巴数字化转型中心,建立数字经济务实合作机制,进一步辐射至拉美国家及葡语(西语)国家。积极培育国际化语料加工、模型训练、跨境电商、共享经济、数字内容等新业态。(横琴执委会负责)
(二十三)汕头。支持汕头依托华侨试验区跨境数字经济产业园,深化与巴西,尼日利亚、肯尼亚数据产业“两国双园”建设,面向海外提供跨境数据服务。依托海上风电资源禀赋,开展海底数据中心试点。加强数字经济成果交流。(汕头市政府负责)
七、保障措施
发挥数字广东建设领导小组机制作用,深化粤港、粤澳数字化领域合作,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建设统筹协调。结合重点应用场景建设,积极争取更多国家数据跨境政策支持。加强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协同联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数据跨境重点场景的融资支持。加强数据跨境领域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高水平人才队伍。强化数据跨境流动安全防护,提升安全风险监测与合规审计效能。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创新做法,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官方解读
《广东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工作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是广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具体行动。国家部署拓展数智领域国际合作,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成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广东毗邻港澳,是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拥有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具备先行先试数据跨境制度创新的独特优势。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起草了《广东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近日已正式印发实施。
二、总体目标
到2027年底,数据跨境规范化、便利化、规模化程度显著提升,打造5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跨境重点场景。到2028年底,数据跨境赋能产业发展、服务提升、治理协同的作用越发突显,数据跨境产业规模超2000亿元,数据跨境产业拉动的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增加值达万亿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数字化水平最高的湾区。
三、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以数据跨境流动为牵引,系统推进“四个特”并构建国际合作平台,提出五方面任务:
一是用好用足特殊制度规则。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应用,探索备案“绿色通道”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推动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广泛应用并向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全域拓展;研制数字技术“湾区标准”,促进规则标准互认。
二是建设特定基础设施。推进“港数粤算”“澳数粤算”等跨境算力互联互通;建设省区块链网络与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探索“空间即服务”;优化跨境通信枢纽,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扩容直连港澳光缆。
三是打造特色应用场景。围绕产业、民生、治理部署数据服务、医疗、教育、科研、制造、贸易、金融、便利化服务、协同化治理九类场景,涵盖“来数加工”、跨境诊疗、智能网联汽车、跨境电商阳光化、数字人民币、社保服务“湾区通”等。
四是培育特优服务生态。建设数据特区创新合作中心,培育合规安全、流通交易、技术服务三类生态,降低企业跨境合规与应用门槛。
五是构建国际合作平台。支持广州(南沙)、深圳(前海、河套)、横琴、汕头立足各自优势,深化与“一带一路”、葡语国家、东南亚及拉美等地区的跨境数据合作。
四、出台意义
一是抢抓数据跨境战略机遇,构建开放型数字经济新格局。《工作方案》立足国家发展数智领域国际合作的总体部署,将广东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先行优势,与重大合作平台的制度红利系统叠加,以数据跨境流动为牵引推动开放型数字经济发展,为广东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要抓手。
二是释放重大平台制度红利,打造数据跨境“广东实践”。《工作方案》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平台已有探索基础上,首次系统提出“四个特”建设框架和23项具体举措,推动数据跨境从分散探索走向系统集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国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建设提供示范。
三是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民生福祉,增进粤港澳居民获得感。《工作方案》既着眼产业赋能——拉动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增加值达万亿元,又聚焦民生服务与协同治理——推动跨境医疗、教育、社保、出行等高频场景数据互通,让大湾区居民和企业切实享受到数据要素便利安全流动带来的红利,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成为全球数字化水平最高的湾区。
媒体解读:万亿目标、九大场景!大湾区数据特区方案落地
日前,《广东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明确以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为牵引,打造数据融通、产业激活、价值跃升的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更好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工作方案》,将发挥广东毗邻港澳和作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综合优势,从特殊制度规则、特定基础设施、特色应用场景、特优服务生态等4方面,系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建设。
目标到2027年底,打造5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跨境重点场景;到2028年底,数据跨境赋能产业发展、服务提升、治理协同作用愈发突显,数据跨境产业规模超2000亿元,拉动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增加值达万亿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数字化水平最高的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是全球唯一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条件下建设的区域,数据跨境在这里不是简单的‘境内境外’二元问题,而是涉及三种法律体系、三种监管规则的复杂交互。正是这种复杂性,使大湾区成为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对接国际规则的‘天然试验场’。”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数据资源研究部主任王威说。
充分释放国家赋予的数据跨境制度红利
“充分释放国家赋予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以及有关地区的数据跨境制度红利。”《工作方案》提到,用好用足数据跨境特殊制度规则。具体来看,主要从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数字技术“湾区标准”3方面开展。
一笔跨境电商支付的订单、一张国际旅行机票的预订……每一单跨境数字服务的背后,都是个人信息的流动。它流动到哪里,数字化发展就延伸到哪里。为加快内地与港澳间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广东鼓励粤港澳大湾区内个人信息处理者及接收方,优先采用大湾区标准合同模式;并探索建立标准合同备案“绿色通道”,简化备案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机制,降低跨境合规成本。
广东还将指导横琴、前海、南沙等区域加快出台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细则和实施指南,并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及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正式发布的数据出境负面清单被广泛应用。同时,推动制定数字技术“湾区标准”,支持广东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标准制定,鼓励和支持APEC成员经济体在广东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推动更多数据领域国际组织落地,探索推动数据规则、标准互认。

“创新个人信息标准合同便利机制,在符合适用范围与合规约束前提下,将实现数量限制从‘有门槛’到‘湾区内不设数量上限’的重大突破,大幅降低跨境合规成本;主动对标DEPA、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湾区标准’与国际规则有序衔接。这些制度创新的突破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先行先试的示范意义。”王威说。
而针对数据跨境所需的特定基础设施,广东也正加快建设步伐。其中,创新跨境数据流通与算力协同模式,积极拓展“外数内算”“跨境训练”等场景,引导清洁能源优先供给,夯实跨境算力设施绿色发展底座。推进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探索打造跨境数据流通“缓冲区”。
在优化跨境通信枢纽布局方面,广东完善粤港澳城际骨干传输网络,持续扩大粤港澳互联网络带宽;鼓励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与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协同联动,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扩容直连港澳光缆;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按国家规定申请建设国际通信基础设施,提升跨境通信承载与安全保障能力。
打造九大数据跨境特色应用场景
“广东具备全国最多的市场主体、最完整的产业体系、最丰富的应用场景,更有国家支持和港澳携手。”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王天广说。广东省区域综合创新能力连续9年全国第一,“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连续两年登顶“世界百强创新集群”;全省推动超5万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产业数字化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这意味着数据特区的建设不是空中楼阁,而有强大的实体经济支撑和真实的数据需求驱动。跨境制造、跨境电商等场景,在广东是实实在在的‘刚需’。”王威说。
《工作方案》明确,打造跨境数据服务、跨境医疗、跨境教育、跨境科研、跨境制造、跨境贸易、跨境金融、跨境便利化服务、跨境协同化治理等九大场景。其中,将发展“来数加工”等国际数据服务业务,支持数据服务商承接海外数据存储、清洗、标注、建模、分析任务。创新“Token(词元)出海”模式,探索“离岸数据中心—生产Token(词元)—海外调用—数据合规传输”路径。
同时,支持医疗机构提升导诊服务数字化国际化水平,探索互联网跨境诊疗服务;探索粤港澳医疗机构间病历、检查结果等数据跨境调阅,畅通港澳居民在粤医保参保与结算流程,实现商业保险快速理赔。
教育方面,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和终身学习教育平台,联合省内高校及港澳高校共建一批优质课程,面向大湾区高校开放、共享;探索与港澳高校开展学历、学籍、入学材料等数据核验服务,推动实现人工核验向数据核验转变。

广东还将支持内地与港澳合作大学积极探索科研数据跨境流动合规路径,推进校区间科研数据跨境使用,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场景创新成果。
在制造、贸易领域,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装备制造、智能终端等跨境制造企业探索质量、物流、订单、售后等数据跨境流通,实现与海外工厂、供应商、物流服务商等高效协同,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将出台《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试点方案》,依托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对跨境电商企业报关数据、平台订单数据互验,探索解决跨境电商出口申报阳光化痛点。
在金融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优质企业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收入跨境人民币结算,鼓励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在跨境交易中使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便利境外电子钱包在境内使用;探索开展信用报告、纳税记录、财务报表等数据跨境核验,提供便利化信贷服务。
为利好民生,广东将推进社保服务“湾区通”,加强社保服务跨境可携性创新;涉企服务上,推进港澳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开办、注销、变更登记等服务水平;推进粤港公路舱单和粤澳货物申报“一单两报”应用,提供便利化通关服务;还将推进澳门游艇自由行手续信息化办理,便利澳门游艇往来内地。
此外,广东还将推动“香港出行易”与深圳、珠海公交信息共享,推进港珠澳大桥一体化协同运营管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联盟作用,推进产品碳足迹数据互信互认,深化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数据共享;加强粤港澳地震信息、台站数据跨境共享和协同监测。
开展差异化探索
构建高能级国际合作平台
生态网络的构建,是数据特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今年5月18日,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创新合作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借此,广东构建“1+N+M”协同生态网络——以中心为枢纽(“1”),汇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智库机构等多方资源,联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汕头等区域分中心(“N”),联动气象、经济、航空等M类行业分节点。
接下来,广东将支持各地立足区域优势和需求,组建或升级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此外,将培育合规与安全、数据流通交易、数据技术等服务生态,包括提供跨境数据产品登记、挂牌、交易、结算等一体化服务等。
“数据特区的核心实践,依托横琴、前海、南沙、河套、汕头华侨试验区等国家重大合作平台,在数据跨境领域开展差异化探索。”王威表示,这种差异化的“压力测试区”矩阵优势,是其他单一平台地区难以比拟的。

借助这种优势,广东将构建高能级数据领域国际合作平台。其中,支持广州重点在智能网联汽车、跨境电商、游戏出海、北斗产业、氢能产业等领域,与南美新兴市场国家、东南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合作;加快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打造南沙全球跨境贸易产业集聚区。
支持前海建设运营网络数据安全合规实验室,聚焦广东—新加坡、中国—东盟,辐射APEC成员经济体,打造深港国际数据产业走廊;发挥河套“一区两园”独特优势,探索打造境内外数据交汇叠加、面向智能科学和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高质量国际数据枢纽。
支持横琴建设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打造“澳门数据飞地”;建设地球系统数据国际交换中心,持续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基于中巴数字化转型中心,建立数字经济务实合作机制,进一步辐射至拉美国家及葡语(西语)国家;积极培育国际化语料加工、模型训练、跨境电商、共享经济、数字内容等新业态。此外,还将支持汕头依托华侨试验区跨境数字经济产业园,面向海外提供跨境数据服务;依托海上风电资源禀赋,开展海底数据中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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