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工智能OPC 企业认定办法(试行)
为促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人工智能 OPC 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结合本市产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申报主体须为在武汉市依法注册并属地纳税的公司,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第二条,申报主体全职从业人员总数不少于 1 人、不超过10人。
第三条,申报主体核心业务依赖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符合国家人工智能安全标准和伦理规范。人工智能相关算力、Token 消耗等投入占企业运营总投入(不含人力成本)比例≥30%。
第四条,市人工智能产业专班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申报和认定工作。建立常态化申报机制,全年开放线上申报通道,不间断受理申报材料。
第五条,市人工智能产业专班每年组织两次及以上集中认定和发布工作,强化信息共享。
第六条,实行年度复核与即时退出相结合管理模式。每年对上一年度及之前认定的人工智能 OPC企业开展复核,复核合格的延续认定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认定资格。
第七条,本办法有效期一年,自 2026 年 8 月 5 日起试行。
根据国家、省、市人工智能产业政策及全市产业发展实际动态调整。由市人工智能产业专班负责解释。
武汉市人工智能OPC 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第一步:申报主体注册并登录武汉市江城模境平台(网址:https://www.whaihub.cn/),进入“OPC 企业认定” 模块开始申报。

第二步:在“OPC 企业认定” 模块内点选“开始申报”

第三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在线申报。佐证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生成日期需为申报日期前 1 个月以内。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武汉市人工智能OPC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工智能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人工智能OPC企业培育发展,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市人工智能产业专班拟开展人工智能OPC企业建库培育工作。经前期遴选,确定武汉市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为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企业申报与认定支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精准发掘一批具备自主AI研发能力、市场增长潜力的OPC创业实体,建立规范高效、动态管理的市级人工智能OPC企业培育库,力争每年新增入库培育企业不少于300家。引导入库企业聚焦智能原生技术攻关、轻量化产品创新、专业化服务升级,每年培育30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人工智能服务商,打造一批“小快轻准”人工智能产品和垂直行业解决方案,深度参与中小企业数智化转型,营造OPC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
二、申报标准
申报主体需符合《武汉市人工智能OPC企业认定办法(试行)》(附件1)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与认定流程
(一)自愿申报。申报主体登录武汉市江城模境平台,进入“OPC企业认定”模块在线申报,平台网址及具体填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二)审核认定。市人工智能产业专班、市工业信息化中心联合武汉市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我市人工智能OPC企业,纳入培育库服务。
(三)动态更新。符合标准条件的企业可常态化在线申报,经认定后及时补充入库;每年对上一年度已认定的人工智能OPC企业开展复核,复核合格的延续认定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认定资格并从企业库中移出。
四、有关要求
各区人工智能产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动,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联合OPC社区协同做好入库企业后续培育、跟踪服务等工作,形成市区工作合力。
咨询电话:张旭阳027-85316990
技术支持:吴因佥18601961199、程永17671697862
附件:

